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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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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62,462,47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业和金属制品业。业务范围主要有:

  1、房地产业

  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为公司主要业务,公司产品以刚需及改善性住宅为主,主要产品品种、经营模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控股及参股的房地产项目30多个,主要分布武汉及周边、成渝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等区域。报告期内,公司连续14年蝉联“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中国指数研究院评选)。

  2、金属制品

  金属制品业主要产品为子午轮胎钢帘线、PC钢绞线、钢丝、钢丝绳等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子午轮胎、高速公路及桥梁的预应力工程以及运输、通讯、航空、航海、电力、煤炭、建筑、石化、农业等领域,产品覆盖80多个品种、1000多个规格。经过近40年的发展,公司稳定成为中国金属制品主要生产基地之一。

  3、商业运营

  公司商业运营项目集中在武汉内环,主要以购物中心、商业街区为主。代表项目“群星城”集生态、剧场、艺术、智能、家庭等五大特色于一体,充分诠释了“时间消费型”运营理念,成为武汉别具一格的商业综合体。

  4、其他产业

  物业基础服务及社区增值服务逐步开展各项工作,加快从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向现代的知识、资本、信息密集型企业的转型。此外,公司也适度参与园区开发与运营,积极探索新产业模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五、公司债券信息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了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对公司债券进行定期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根据中诚信证评于2018年6月出具的信用等级通知书(信评委函字[2018]跟踪315号,公司的信用等级为AA。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公告(2018)》。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30亿元公司债券未进行信用评级。

  报告期内,公司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时对公司进行主体评级与上述债券评级不存在评级差异情况。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房地产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外部市场分析

  报告期内,金融政策定向宽松逐步实施,房地产整体调控政策继续趋紧。国家房地产政策依然是房住不炒、稳字当头,调控上从供需两侧发力、因城施策,房地产市场表现平稳,市场逐步回归理性。

  全国市场层面

  2018 年全国商品房累计销售面积近17.2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3%,增速持续回落,曾拉动全国销售面积上扬的三四线城市明显降温,全国市场热度随之下降,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成交规模保持了相对稳定,二手房价稳步回落,新房供需关系相对改善。

  土地方面,2018 年,全国 300 个城市各类用地和住宅用地供求均继续增长,其中住宅用地推出同比增长近三成,但多集中于城郊或三四线城市,一线和热点城市核心区供给仍不足。

  价格方面,随着房企对市场预期的改变,土地竞拍热度降低,各类用地成交楼面价、溢价率均出现下降,全国300个城市各类用地成交楼面价同比下跌 11.6%;平均溢价率为13.2%,较2017年下降了15.6%。报告期内,国家政策调控持续产生影响,商品房价格稳字当头。

  业绩方面,2018 年,品牌房企销售业绩保持增长,百亿房企扩容至 156 家,市场份额超 75%,龙头企业规模效应突出。

  储备方面,企业拿地节奏明显放缓,品牌房企更注重储备地块的质量,拿地金额占同期商品房销售金额的比重接近三成,与去年的四成相比有所下降。

  融资方面,报告期内,房地产金融监管依然很严,融资渠道变窄,融资成本变高,加之债券集中到期,房企资金压力较大,但相较于小型房企,大型房企的融资渠道和成本等优势明显。

  销售方面,随着调控政策持续深化,房企目前普遍采取的销售策略是加快建设、加快推盘、加快销售,保证现金的快速流入。

  武汉市场层面

  2018 年,武汉市在因城施策的背景下,坚持调控不放松,推出刚需优先选房创新政策、公积金政策也持续调整放宽、同时持续不断细化各项监管措施,保证了武汉房地产的平稳健康发展。2018 年武汉市商品住房累计供应 2,623.29 万平方米,较去年上 涨 21.3%。2018 年武汉市住宅成交均价为 9,485 元/㎡,同比 2017 年小幅上涨 1.6%,增速持续放缓。2018 年武汉土地市场共计成交住商办土地 163 宗,113 宗土地为底价成交,约占当年成交量的70%,外地品牌房企仍为武汉楼市的主力军。

  城建方面,2018年6月,武汉长江主轴左右岸大道9大类项目集中开工,这标志着长江主轴逐步进入建设高潮。长江新城规划编制已进入收官阶段,总体规划已经通过市规委会审查,起步区城市设计也已通过全国专家评审。另外武汉市在航空、轨道交通、人才引进等方面利好政策正全面推进。

  “三旧改造”方面,根据湖北省政府印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十三五”期间,湖北省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110万户左右,到2020年,全面完成国有工矿棚户区、垦区危旧房改造,基本完成城镇棚户区改造,作为湖北省的旧改标杆企业,公司抓住武汉城市发展机会,积极推进“三旧”改造。

  非房地产板块方面

  报告期内,国内经济增长稳中有进,政府多项稳固投资增长及信贷支持政策出台,物流总量、货运量等稳步上扬,基建投资大幅增长,公司主导产品钢绞线产品产销量有较大幅度增长。受制于2017年金属制品行业大幅增长的刺激,导致2018年行业产能继续扩大,市场集中度变高,行业竞争力不断加剧,产品销价提升困难。

  (二)行业发展分析

  2018年是房地产行业分化发展的重要一年,各种政策、市场因素在本年度叠加,行业上虽然没有大事件发生,但发生的一些特点和趋势值得我们关注。

  第一,行业集中度越来越高。2018 年,百亿房企数量达 156 家,市场占有率继续提升。2018 年,共计 156 家房企跻身百亿军团,较 2017 年增加 12 家,销售额共计 11.4 万亿元,市场份额达 75%。

  第二、行业细分程度进一步显现。在住宅、商业、产业园、保障房等方面涌现出越来越多的“既专又大”的企业,细分市场话语权逐步集中。部分房地产商向投资商、服务商转变,产业链得到扩充和延伸,产业形态和业态得到丰富。

  第三、行业风险有所增加。2018年,货币政策虽然逐步放松,但房地产行业的融资贵、融资难的情况依然明显。

  第四、城市分化加剧。城市化的不断推进、户口政策的放松造成的城乡二元化越来越突出,城乡人口在收入、教育、医疗、环境等方面差距越来越大,这将深刻影响未来住房的需求。

  (三)公司战略目标及发展模式

  鉴于房地产行业的特殊性,优秀房企得益于精准超前的市场布局和快速灵活的经营决策抢得发展先机、取得发展优势。未来房地产行业的周期性必然存在,人口净流入城市、发展势头良好的城市群周边城市、增长潜力大的特色城市等仍将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公司房地产发展,将继续坚持以创新为引领,以品质为根本,以效益为主线,进一步提高“三旧改造”(“旧城镇”、“旧厂房”和“旧村居”)的综合水平;坚持以“武汉城市圈”为核心区域,逐步向“京津冀都市圈”、“长三角经济圈”、“珠三角经济圈” 、“成渝经济圈”等区域发展的战略布局,稳步扩大项目储备规模,构建武汉核心区加多区域协同发展的格局,努力打造全国知名的房地产综合服务商。

  金属制品业以经济效益为主线,提升内控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以精品拓市场,以诚信立品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和盈利水平。

  (四)报告期内经营及战略实施情况

  一是资本平台建设不断加强,融资能力不断提升。2018年的房企融资规模紧缺,融资渠道收窄,融资方式受限,融资难度加大。面对困难形势,公司进一步巩固与金融品牌机构的良好关系,畅通融资渠道,加快企业融资。全年共完成授信审批161亿元,融资放款90亿元,较好地保障了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与此同时,公司积极推进中期票据、私募债、境外债的发行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较为稳定,资产负债率居于行业平均水平。

  二是项目建设有序推进,项目管理再上台阶。2018年,公司在建项目28个,其中新开项目11个。对于所有的建设项目,公司大力推行项目品质数字信息化管理,项目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控能力与水平有新的提升,项目质量、进度及安全实现有机统一。

  三是团队建设不断推进,团队合力进一步增强。报告期内,公司全面梳理、健全和完善了企业总部对区域公司的分级授权体系,制订出台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地优化了对区域公司的审批流程,提高了审批效率。人才引进力度不断加大,后备人才梯队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司对人才的吸附能力有所增强。拆迁方面,在设计、业务、财务、成本、审计等部门加强工作的布置、督促、检查与兑现,密切相互之间的配合与协作,工作合力不断增强。

  四是品牌实力提升,品牌影响力扩大。公司蝉联“2018 中国房地产公司品牌价值TOP20”和“2018中国房地产城市 运营综合领先品牌价值 TOP10——城市更新”奖,并获 第二十届中国住交会授予的“中国城市更新领先品牌” 荣誉称号,品牌价值再创新高达到 102.58 亿元,继续稳居湖北房企最高品牌价值地位和全国行业领先品牌行列。

  2018年3月26日,2018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研究成果发布会,武汉银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连续7年荣获“中国产业园区运营三十强企业”。

  2018年5月25日,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联保发布“2018中国房地产上市公司100强”,福星股份获评2018中国房地产上市公司百强。

  2018年5月29日,福星智慧家荣获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 “中国十大生活服务平台样板企业”。

  2018年9月19日,“2018中国房地产品牌价值研究成果发布会暨第十五届中国房地产品牌发展高峰论坛”在北京举办,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蝉联“2018中国房地产公司品牌价值TOP20(混合所有)”和“2018中国房地产城市综合运营领先品牌”奖项,品牌价值达102.58亿元,是湖北本土品牌价值最高的房企。

  2018年度,公司稳步推进战略布局,各区域公司经营效益逐步释放,经营规模逐步扩大,重要经营指标同比有较大幅度增长。但在盈利能力与规模上,公司与全国大型房企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公司需要进一步巩固武汉区域市场份额,同时稳健扩大区域外市场规模,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房地产土地储备情况

  ■

  2、公司房地产开发情况

  ■

  3、公司房地产销售情况

  ■

  4、公司房地产出租情况

  ■

  5、公司融资情况

  ■

  6、福星惠誉按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押贷款担保,截至2018年12月31日,担保累计余额为338,420.42万元,上述担保为阶段性担保,即从商品房承购人与银行签订按揭合同至商品房承购人两证(房产证与土地证)办妥并将商品房他项权证交付银行之日止。因尚未发生由于担保连带责任而发生损失之情形,该担保事项将不会对福星惠誉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决议通过,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A、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B、利润表

  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C、股东权益变动表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8]15号文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②根据财政部《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本公司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在“其他收益”中填列,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调增2017年度其他收益30,976.92元,调减2017年度营业外收入30,976.92元。

  本公司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有18家,分别为:赤峰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余姚福乾置业有限公司、武汉福星宏利房地产有限公司、惠州后湖置业有限公司、武汉福星惠誉新洲置业有限公司、武汉锦鸿融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州福星惠誉德圆置业有限公司、宜昌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青岛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武汉福星天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福星惠誉龙耀置业有限公司、惠州福星惠誉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华亿嘉科技有限公司、贵阳福星惠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珠海福星惠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汉川外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立不动产(武汉)有限公司、北京联朋聚星商业咨询有限公司。

  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有10家,分别为:福星智慧家(武汉)投资有限公司、西安福星智慧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福慧家(武汉)房屋经纪有限公司、福济民惠(武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福睿思远(武汉)教育文化有限公司、福煜源(武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福星智慧家(武汉)网络信息有限公司、武汉福馨优品商贸有限公司、福星智慧家(苏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福行天下(武汉)旅行社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9-020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福星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福星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上午10时在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少群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34,510,904.0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8,645,127.8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990,529,694.76元,减本期已分配的利润194,304,494.8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72,090,976.16元。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年末总股本962,462,4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6,246,247.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为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向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相关会计政策予以变更,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编制了专项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鉴证意见。

  公司出具的《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法定代表人决定公司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流动资金的需要,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项目及权限范围内,结合短期流动资金的需要,代表公司与银行签订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协议,并签署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银行综合业务相关的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2019年4月26日至2020年4月25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审批公司土地竞买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房地产业务经营发展的需要,便于公司实际运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单笔成交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范围内审批公司土地竞买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审批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各项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做出相关决议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新增担保额300亿元范围内由董事会(董事长)审议批准公司为子公司(合并范围内所有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被担保人及额度内,单笔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事项,授权由公司董事长审批,且实际提供担保时,再根据公司与贷款方签订的担保合同办理。(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授权审批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额的议案》;

  据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将与关联方福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湖北福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福星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019年,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将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58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额的公告》。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谭少群、冯东兴、张景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9-022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福星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福星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审批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

  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做出相关决议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内(授权期)新增担保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内审批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被担保人及额度内,单笔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事项,授权由公司董事长审批。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审批的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累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

  2、董事会、董事长对如下担保事项拥有审批权:

  (1)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保证担保以及公司子公司对外提供股权质押担保,且在授权期限内,担保增加额累计不超过300亿元;

  (2)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抵押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持有性物业等),单笔担保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在授权期限内,担保增加额累计不超过300亿元;

  (3)公司在授权审批担保事项时,每个被担保对象在授权期内的担保净增加额不超过50亿元。

  3、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批准的由董事会决定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对单笔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事项,由公司董事长审批。

  4、董事会、董事长在授权期限和范围内审议担保事项时,被担保方应提供反担保措施。

  5、具体实施时,将根据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具体担保合同审查办理。

  6、预计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拟分配担保额度如下:

  ■

  7、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明细

  单位:万元

  ■

  8、上述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将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1)获调剂方为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2)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获调剂方未出现财务情况恶化导致资产负债率超过70%、贷款逾期等风险;

  (4)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或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上述授权不存在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在授权期间内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对象系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授权期限内增设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子公司:

  ■

  ■

  上述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目前无重大诉讼或重大仲裁事项,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质押借款余额283,126.97万元,抵押借款余额429,350.00万元,保证借款余额206,625.00万元,信用借款余额0万元。

  或有事项方面,福星惠誉按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押贷款担保,该担保为阶段性担保,即从商品房承购人与银行签订按揭合同至商品房承购人两证(房产证与土地证)办妥并将商品房他项权证交付银行之日止。因尚未发生由于担保连带责任而发生损失之情形,该担保事项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截止目前,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或子公司尚未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新增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预计2019年房地产调控政策仍将以稳为主,住房逐步回归居住属性,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也将是长期坚持的政策导向。目前公司的全国化战略正稳步推进,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资产规模持续增长,充足的现金流对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发展壮大起到重要作用,公司未来的融资频率和力度也将加大。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在前述期限内,在授权期限内担保增加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内审批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持有的建设项目地理位置优越,目前或未来均能获得持续的经营现金流,具备较强债务偿还能力,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同时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发展及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保持项目发展必须的周转资金,提高经济效益,提升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认为前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在向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可以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也可提供全额担保。但公司提供全额担保时,需同时要求少数股东提供与其持股比例相应的担保或提供反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授权董事会审批的担保对象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该授权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授权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行使相关担保审批权是合理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含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533,933.25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46,959.66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533,933.25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40.38%)、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46,959.66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4.96%),对其他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逾期担保为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9-023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福星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福星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2019年度将与福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集团”)、湖北福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生物”)、湖北福星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农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谭少群先生、冯东兴先生、张景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9年,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将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1,585.00万元。公司及其子公司2018年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656.84万元。具体交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福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功炎

  注册资本:70,000万元

  住所:湖北省汉川市沉湖镇福星大道

  经营范围:企业资产管理,实业投资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福星集团资产总额为

  4,963,649.53万元,负债总额为3,673,267.1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290,382.43万元。2019年度,福星集团营业收入1,122,932.43万元,实现净利润123,518.61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湖北福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少伟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汉川市沉湖镇福星街18号

  经营范围:凭有效许可审批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产品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科研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最近一期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福星生物资产总额为26,072.13万元,负债总额为2,945.7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3,126.38万元。2019年度,福星生物营业收入10,449.22万元,实现净利润3,611.56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3、湖北福星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黎文彦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湖北省汉川市沉湖镇福星经济开发区福仙大道特1号

  经营范围:农作物、蔬菜种植、水产养殖(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凭有效许可审批从事粮油收购销售(不含食品);凭有效许可审批从事大米生产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房屋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最近一期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福星农业资产总额为22,200.88万元,负债总额为12,885.8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9,315.06万元。2019年度,福星农业营业收入3,114.66万元,实现净利润31.64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福星集团、福星生物、福星农业近年来经营业绩稳定,财务状况及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因生产、建设、运营需要,接受关联方福星农业提供的商品,向关联方福星集团、福星生物、福星农业出售电或蒸汽。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是在双方遵循市场化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成本水平,通过平等协商确定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子公司福星热电与福星集团签订了2019年度供电协议,电价按照市场价0.66元/度,次月5日前结算当月用电。货款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结算。

  公司子公司福星热电与福星生物签订了2018-2019年度供电协议,电价按照当月当地电力局结算平均价格进行确认,次月5日前结算当月用电。货款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结算。

  公司子公司福星热电与福星农业签订了2019年度供电协议,电价按照市场价0.64元/度,次月5日前结算当月用电。货款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结算。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经营的需要,与福星农业签订采购大米协议,采购价格参照市场同品质的产品价格随行就市,每斤大米约按3.50元进行结算,采购价款于各年度内及时结算,货款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结算。

  另有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协议要待实际发生时签订,因此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在协议签订时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必要和正常的,公司在任何第三方的同类交易价格优于本公司的关联方时,有权与第三方进行交易,以确保关联方福星集团及其子公司与公司以正常的条件和公允的价格相互提供相关服务,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有关文件,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认为:公司对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交易遵循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据此,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交易遵循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核查,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主要原因系关联方福星生物生产量减少,进而导致对电和蒸汽需求较少所致。对此,我们表示认可并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度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额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9-024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福星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福星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时间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6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公司根据相关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和通知的修订和制定,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部子公司。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会〔2018〕15号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财政部于2018年6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公司根据相关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收款”项目列报;(3)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并入“固定资产”项目中列报;(4)原“工程物资”项目并入“在建工程”项目中列报;(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并入“长期应付款”项目中列报;(8)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列示于“研发费用”项目,不再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

  本公司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期间数据,导致本期财务报表和比较期间原财务报表的部分项目列报内容不同,但追溯重述数据对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期末或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总额和合并及母公司净利润金额无影响,对上年合并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拓宽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9-026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福星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福星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14时在武汉市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谭才旺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报告期内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重大决策科学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项目完全一致,没有发生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损害部份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5、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6、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的无解释性说明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制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登记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报告期内,公司无内幕交易行为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到位、有效。

  8、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承诺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如下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18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审批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做出相关决议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新增担保额300亿元范围内由董事会(董事长)审议批准公司为子公司(合并范围内所有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事项是为了满足担保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和履约担保需要,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符合公司利益,同意将上述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额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交易遵循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承诺对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就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编制了专项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鉴证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26           证券简称:福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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