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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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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77,031,91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营业务

  光迅科技是专业从事光电子器件及子系统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的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光电子器件、子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主要客户为电信设备集成商、资讯服务商、电信运营商等,在光通信传输网、接入网和数据网等领域构筑了从芯片到器件、模块、子系统的综合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光电子有源模块、无源器件、光波导集成器件,以及光纤放大器等子系统产品。

  通过持续不断的技术积累,公司形成了半导体材料生长、半导体工艺与平面光波导技术、光学设计与封装技术、高频仿真与设计技术、热分析与机械设计技术、软件控制与子系统开发技术六大核心技术工艺平台,拥有业界最广泛的端到端产品线和整体解决方案,具备从芯片到器件、模块、子系统全系列产品的垂直整合能力,灵活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

  目前公司在全球拥有七家全资子公司,包括光迅丹麦有限公司、光迅美国有限公司等。丹麦、法国和美国公司为公司提供有源和无源芯片、光集成器件方面的设计和制造支持。

  (2)主要产品简介

  光迅科技主要产品有光电子器件、模块和子系统产品。按应用领域可分为传输类产品、接入类产品、数据通信类产品。

  传输类产品可以提供光传送网从端到端的整体解决方案,包括光传输收发模块、光纤放大器和各类无源光器件。传输收发模块包括客户侧和线路侧模块10Gbps XFP/SFP+、40Gbps/100Gbps CFPx/400G OSFP 等光模块产品。光纤放大器产品包括掺铒光纤放大器、拉曼放大器和混合光大器。无源光器件产品包括AWG、VUMX、WDM、VOA、OPM等光传送网所需的光器件。

  接入类产品包括固网接入和无线接入类产品。固网接入类主要应用于接入网光纤到户(FTTH),产品有GPON OLT/ONU 的BOSA/BOX,10Gbps PON (10G EPON/10G GPON )以及TWDM PON光收发模块等。无线接入类包括4G LTE/5G网络用6Gbps/10Gbps/25Gbps/50Gbps/100Gbps中短距光收发模块。

  数据通信产品主要用于数据中心、企业网、存储网等领域,包括光电器件、模块、板卡、AOC产品。产品组合包括10Gbps/25Gbps SFP /SFP+光收发模块,40Gbps QSFP /100Gbps QSFP28和有源光缆(AOC)/400G QSFP DD 等产品。

  此外,光迅科技在10Gbps/100Gbps长跨距、光线路保护、分光放大以及传感类方面也有解决方案。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面对市场不确定因素增多、挑战日趋严峻的不利局面,公司坚持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高质量发展,稳步、有序地推进核心技术创新与高端产品开发、重点市场布局与客户结构升级,加快管理变革、推广精益生产,着力推进党的建设,公司经营业绩整体稳中有进、进中向好,发展规模、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升。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49.29亿元,同比增长8%;受传统市场竞争环境恶化及公司新一期股权激励费用影响,净利润同比下滑5%,扣除股权激励费用的影响后,净利润同比增长11%。

  (1)市场情况

  以抢抓市场机遇、攻克重点领域为关键抓手,系统优化市场布局、巩固行业地位。设备商领域,成为重点客户的“全球金牌供应商”及5G核心供应商;在运营商方面,核心产品中标多个标段,重点新品中标多地移动、联通汇聚分流项目;在资讯商市场,数据中心光模块在重点客户中获得大份额订单,DCI进入多家主流资讯商供货清单。大力开拓国际市场,以丰富的产品组合,赢得客户。国际市场销售收入同比增长53%,创历史新高。

  (2)研发情况

  以强化技术预研、厚积传新优势为动力源泉,持续深化创新格局、掌握核心技术。在高速芯片、5G、400G、平台建设等领域实现阶段性突破。全年申请专利210件,授权109件。本年度内,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中国专利优秀奖1项、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中国通信学会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

  (3)生产运营情况

  以加强智能制造、加快两化融合为重要支撑,强化内、外部产能协同,进一步提升交付及时率;强化关键物料供应体系建设,开源采购渠道,进一步提升供应保障能力;强化供应商管控策略、创新招标模式,进一步压降运营成本;强化精益理念,推广精益生产工具,进一步提升产出质效;强化库存结构优化,降低呆滞风险,进一步提升库存管理能力。

  以数字化转型助力内、外资源高效协同,生产运营和制造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持续推进有源、无源工艺平台建设,建成自动化立体仓库,自动化生产水平进一步提升。光电子产业园二期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B1生产厂房按计划有序搬迁,陆续投入生产,B3员工中心宿舍和食堂同步启用。

  (4)投融资情况

  强化资本运作,牢牢掌握创新资源。国家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正式授牌,国迅量子芯在中国量子信息技术产业峰会上揭牌亮相,三个异地研发中心先后进入实质化运作,补齐技术短板;非公开发行再融资方案获得批准,为创新发展积蓄更加雄厚的资源。

  (5)党建及重点管理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视察集团讲话精神,持续组织“两学一做”,先后开展梁家河精神、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等专题学习活动,以党建引领公司高质量发展;围绕“六强化六提升”的党建工作思路,紧抓“党建经营互融互促”、“支部管理优化升级”两条路径,形成品牌创建、党建课堂和党支部目标管理三项特色工作;紧扣“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要求,持续开展党章、党规、党纪专题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监督体系建设,细化廉洁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经营环境;坚持党建带工建、带团建,不断创新党工团联动工作机制,将团员思想教育与打造团组织品牌有机结合;加大工会关爱力度、丰富关爱方式,为员工办好事、办实事。

  加强市场洞察和战略解码能力,识别新兴业态、新机会;优化组织结构、调配关键资源,提升业务能力与市场需求的匹配度;加强管理变革,启动战略管理咨询项目,确保战略目标有效落地;加强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推动重要领域风险防控;强化合规经营意识,提升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持续强化安全管理,营造安全文化,全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和环保事故;加强对境内外各子公司、开发平台的管控力,集群化管理机制逐渐成型;推动VI建设,广泛征集优秀人物事迹,策划制作企业画卷和创意视频,讲好光迅故事、传递光迅声音。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统称为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8 年 6 月 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 号)。根据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报表格式进行相应的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1、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1-9月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公司对2017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及2017年度利润表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

  财政部2018年9月7日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明确“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公司对2017年度利润表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

  余少华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1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14:00在公司43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5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亲自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会7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余少华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度会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1030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2018年度决算情况: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92,905万元,较上年增长8.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272万元,较上年减少0.47%。

  2018年末资产总额608,162万元,较上年增长17.80%;2018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39,383万元,较上年增长9.70%。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刘泉女士、郑春美女士、肖永平先生、冉明东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余少华、夏存海、吴海波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就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以上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实现净利润309,730,660.45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2,715,272.45元。母公司当期实现利润209,127,725.97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计 20,912,772.60 元,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248,043,231.73元,扣除以前年度现金分红方案111,532,359.76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1,448,313,371.82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时总股本677,031,9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拟分配利润共计115,095,426.06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利润分配承诺。公司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达100%,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第五条第三款“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该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E10295号《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以上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10312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以上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2019年度信贷业务办理额度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2019年度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信贷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押汇、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进口代付等信贷业务,上述信贷业务办理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独立董事就公司2019年度信贷业务办理额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就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现行章程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114.6万股,向83名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186.2万股限制性股票,非公开发行28,653,166股股票,须对原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一。修订后的《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就章程的修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

  一、原章程: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7,662,752元。

  修改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7,031,918元。

  二、原章程:

  第十九条:公司现股份总数为647,662,75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均为普通股。

  修改为:

  第十九条:公司现股份总数为677,031,91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均为普通股。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8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0日下午2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9日—2019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15:00至2019年5月20日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3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1-1 110会议室

  6、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关于批准公司2019年度信贷业务办理额度的议案

  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现行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9年4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9年5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9:30—16:30。

  3、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5月14日16:3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五、会务联系: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毛浩、方诗春

  联系电话:027-87694060

  传真:027-87694060

  六、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2: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致: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

  注: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或“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股东投票代码:362281;投票简称:光迅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1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以1.00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元代表第2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C、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得申报股数如下:

  ■

  D、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光迅科技”A股的投资者,对议案一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

  股权登记日持有“光迅科技”A 股的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

  E、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15:00 至2019年5月20日15:00 的任意时间。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2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16:30在公司43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5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建华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十五、 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度会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1030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2018年度决算情况: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92,905万元,较上年增长8.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272万元,较上年减少0.47%。

  2018年末资产总额608,162万元,较上年增长17.80%;2018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39,383万元,较上年增长9.70%。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 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实现净利润309,730,660.45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2,715,272.45元。母公司当期实现利润209,127,725.97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计 20,912,772.60 元,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248,043,231.73元,扣除以前年度现金分红方案111,532,359.76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1,448,313,371.82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时总股本677,031,9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拟分配利润共计115,095,426.06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利润分配承诺。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

  二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公司原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财务报表格式等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5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90号)核准,本公司于2014年9月23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317,207股,发行价格为36.38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63,0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039.5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960.47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731.72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59,228.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4]1133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18年度1-12月存款利息收入90.38万元,收到归还到期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0.29万元,募投项目支出6,039.62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0,126.7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06年10月制定,2015年3月年度股东大会第二次修订。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武汉武昌支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已分别于2014年10月、11月与中国工商银行武汉武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批复,申银万国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申银万国作为合并后的存续公司更名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以申银万国和宏源证券的证券类资产及负债(净资产)出资设立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设立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原申银万国、宏源证券的相关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牌照已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承继。由此导致的保荐机构承继事宜,公司已于2015年3月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签署《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原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项下全部权利义务之补充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具体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年度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6,039.62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7年4月27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于4月27日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转至招商银行275583632310001账户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2018年4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全额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用于承诺的募集资金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本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

  截止日期:201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6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统称为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号)。根据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报表格式进行相应的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公司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二)财务报表格式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1-9月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公司对2017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及2017年度利润表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

  2、财政部2018年9月7日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明确“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公司对2017年度利润表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4号)、《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公司原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财务报表格式等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9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5月6日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胡广文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毛浩先生、财务总监毕梅女士、独立董事郑春美女士、保荐代表人张兴忠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4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之间的交易,预计交易总金额100,544.6万元(不含税),上年同类交易总金额59,124.43万元(不含税)。

  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三名关联董事余少华先生、夏存海先生、吴海波先生回避表决,其他八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不含税)

  单位:元

  ■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不含税)单位: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210,00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通信、电子信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总资产3,394,084,114.36元,净资产1,924,009,948.17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137,152,404.8元,净利润-283,439,383.2元(以上数据系合并数据)。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9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万元(不含税)。

  2、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116,870.064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光纤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领域科技开发;相关高新技术产品设计、制造和销售,含光纤预制棒、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光纤复合相线(OPPC)及金具和附件、电力导线、电线、电缆及相关材料和附件、通讯线缆及附件、海底光缆、海底电缆及海底通信设备的设计、制造与销售;数据中心机房基础设施及配套产品(含供配电、空调制冷设备、智能管理设备等)的规划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工程安装、维修和咨询;通用服务器、存储产品、云计算、大数据、虚拟化软件、应用软件、交换机、工作站软硬件产品的技术开发和产品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系统集成、代理销售;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及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数据中心业务;相关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自营进出口业务(进出口经营范围及商品目录按外经贸主管部门审定为限)。(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29,125,322,298.15元,净资产10,324,597,990.49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21,056,224,656.67元,净利润903,457,151.83元。(以上数据系合并数据)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9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0,154万元(不含税)。

  3、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何书平。注册资本:51,043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通信、电子信息、电子技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网、支撑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通信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防雷设计与施工;交通设施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及交通设施产品的销售;通信类杆或塔的生产制造及安装;移动电话机及相关产品设计、生产及销售(国家规定凭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方可经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4,732,741,650.67元,净资产1,005,227,552.87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3,271,654,014.03元,净利润449,727.25元。(以上数据系合并数据)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9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不含税)。

  4、烽火藤仓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彦亮。注册资本:1,650万美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科技园1、2号楼。主营业务:光纤预制棒和光纤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以及其他与光纤相关的各种技术服务。截至2017年12月31日,烽火藤仓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674,266,933.56元,净资产395,449,591.47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850,078,094.53元,净利润44,457,694.99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9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300万元(不含税)。

  5、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5,566.854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主营业务:光纤传感、仪器仪表、光机电器件、计算机软、硬件等技术及产品的开发、技术服务及咨询、开发产品制造、销售;承接自动化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安装、维护;自动化办公设备、机电设备、仪表及电子产品生产、销售;钢材、钢铁炉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计算机销售;机械设备安装及维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消防器材开发研制、生产、销售;消防工程设计、制造、安装;消防设备的销售;消防器材的维护及修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583,709,458.36元,净资产487,864,312.82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224,291,012.37元,净利润35,555,484.95元。(以上数据系合并数据)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9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不含税)。

  6、武汉虹旭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昆初。注册资本:3,276万元。住所:武汉市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通信设备的研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安装、维修服务;计算机及配件、通信设备(专营除外)的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国家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虹旭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346,060,752.56元,净资产217,786,305.4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95,745,782.09元,净利润29,190,419.81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9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00万元(不含税)。

  7、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峰。注册资本:2,644.854万元。住所:武汉市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通信、电子产品的研制、开发、制造、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及质量检测认证;物业管理;餐馆管理(不含餐饮经营);钢铝带分切。(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范围与期限内经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18,658,376.9元,净资产60,650,812.2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175,384,234.02元,净利润4,371,964.19元。(以上数据系合并数据)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9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不含税)。

  8、武汉同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明华。注册资本:50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物业管理;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安装;餐饮管理(不含餐饮经营);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同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16,755,776.34元,净资产12,516,686.64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40,749,296.68元,净利润3,005,329.91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9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不含税)。

  9、深圳市亚光通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明华。注册资本:500万元。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工业区光纤小区三栋七楼。主营业务:从事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生产项目涉及需环保部门审批的,必须经环保部门审批后方可经营)、销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承接光纤通信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业务。截至2017年12月31日,深圳市亚光通信有限公司总资产28,578,565.74元、净资产15,476,056.07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55,119,834.31元,净利润1,689,030.23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9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不含税)。

  10、美国美光通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万美元。住所:旧金山市蒙哥马利大街300号535单元(300 Montgomery Street, Suite 535 San Francisco)。主营业务:从事通信产品研发、市场(生产项目涉及需环保部门审批的,必须经环保部门审批后方可经营)、销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际专营专控商品);承接光纤通信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业务。截至2017年12月31日,美国美光通信公司总资产10,771,756.78元,净资产4,067,761.41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4,784,684.77元,净利润569,088.17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9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20万元(不含税)。

  11、南京华信藤仓光通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亚晋。注册资本:2,950万美元。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76号。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光纤、光缆及光通信传输设备器材与光通信元件之行销、流通及材料供应,设计与承包电信线路及资讯系统网络工程(需经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并提供相关的产品及服务;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南京华信藤仓光通信有限公司总资产1,102,642,688.38元、净资产355,420,623.65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1,361,007,321.26元,净利润51,555,589.84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9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不含税)。

  12、烽火海洋网络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彦亮;注册资本:42,095.0025万元;住所:珠海市南水镇南港西路596号10栋一楼101-64房;截至2017年12月31日,烽火海洋网络设备有限公司总资产481,043,504.96元,净资产401,366,681.32元,2017年度净利润-16,428,514.5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9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00万元(不含税)。

  13、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蓝海。注册资本:52,262.42万元。住所: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信息技术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系统集成;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生产、批发兼零售;网络及数据通信产品的生产、批发兼零售;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消防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机电工程。(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5,706,475,372.51元,净资产1,883,701,420.71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4,112,483,087.13元,净利润446,928,792.22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9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80万元(不含税)。

  14、武汉虹信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昆初。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工业园烽火路光通信系统设备及器件生产车间1号4楼。主营业务:通信、软件、电子信息、电子技术、自动化技术、安防监控技术、智能网络控制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与咨询;开发产品及软件的销售;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网、支撑网)及优化服务;通信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防雷设计与施工;广播、卫星电视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楼宇智能化工程,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楼宇智能化、计算机专业四技服务;通信线路维护及铁塔维护、机房装修、机房空调维护;通信设备及其配套设备租赁;通信网络设备的租赁(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虹信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2,482,955,073.68元、净资产276,962,915.96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2,136,781,817.67元,净利润82,064,421.66元。(以上数据系合并数据)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9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不含税)。

  15、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戈俊。注册资本:3,325.38万元。住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8号。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通信电子产品及相关产品研究、开发、销售;计算机及通信产品的系统集成、施工及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1,948,954,678.13元、净资产883,012,522.18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1,300,719,541.85元,净利润239,660,549.09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9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50万元(不含税)。

  16、武汉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何书平。注册资本:4,00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光光纤通信、数据通信、无线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科技开发及产品制造和销售;相关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对项目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服务(国家禁止经营的产品除外)。预包装食品批发(凭许可证在核定的范围及期限内经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 1,750,035,303元,净资产116,005,360.25元,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803,090,283.23元,净利润29,502,414.25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9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不含税)。

  17、武汉烽火众智数字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夏存海。注册资本:27,93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电子产品、网络通信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及销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服务、销售;电子工程及智能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系统集成及维护;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通信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安装工程实施;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烽火众智数字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2,721,020,542.66元,净资产546,392,078.64元,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131,961,556.17元,净利润156,421,489.32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9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0万元(不含税)。

  18、烽火超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戈俊。注册资本:3,333万美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烽火路光通信产业大楼1楼。主营业务:通用服务器、高性能计算机、存储产品、云计算、交换机、工作站软硬件产品的技术开发和产品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烽火超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307,568,677.52元,净资产187,476,027.55元,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29,411,809.52元,净利润-40,271,195.45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9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1.6万元(不含税)。

  19、武汉光谷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广文。注册资本:16,000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街邮科院路88号1幢1-3层。主营业务:信息科技领域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制造及批发兼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光谷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总资产267,149,811.40元,净资产147,149,811.40元,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0元,净利润-4,950,188.60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9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103万元(不含税)。

  20、山东国迅量子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勇。注册资本:2,000万元。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777号A座2F-201室。主营业务:量子信息光电子器件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光电子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生产、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7年12月31日,山东国迅量子芯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9,999,780.00元,净资产19,999,780.00元,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0元,净利润-220.00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9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00万元(不含税)。

  21、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昆初。注册资本:97,418.7133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92号楼。主营业务:研发通信系统及终端、仪器仪表、应用软件、文化办公设备、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系统集成、微电子器件;通信系统及终端、仪器仪表的生产平台;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机械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五金、交电;维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维修;办公设备维修;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设计;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总资产3,942,628,585.49元,净资产972,019,938.26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2,475,075,531.1元,净利润22,711,851.61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9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800万元(不含税)。

  22、武汉烽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江山。注册资本:1,500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主营业务:从事光电技术、物联网技术、传感技术、交通技术、数据分析与应用技术、电子信息技术、信息系统集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合作、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软硬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批发兼零售;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安防工程、交通控制设施安装;消防设备、安防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批发兼零售与技术服务;自有成果的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烽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16,678,169.98元,净资产14,400,616.07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594,824.06元,净利润-599,383.93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9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不含税)。

  23、武汉长江通信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熊向峰。注册资本:7,000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号3幢4层研发大楼。主营业务:通信、电子、计算机、网络、安防、卫星导航定位系统、物联网软硬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行业信息化应用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的咨询、设计、集成、施工及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及运营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通信、电子相关产品的代理及销售;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长江通信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114,531,833.72元,净资产14,160,693.48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78,644,793.17元,净利润-12,226,238.52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9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0万元(不含税)。

  24、武汉飞思灵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建明。注册资本:27,500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烽火路光通信产业大楼二楼。主营业务:集成电路及其系统、软件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与销售;集成电路相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飞思灵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533,647,983.68元,净资产504,792,334.23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41,298,985.94元,净利润-18,804,736.36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9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60万元(不含税)。

  25、武汉烽火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军。注册资本:17,091.5万元。住所:武汉东湖开发区关山二路附4号。主营业务: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设计、开发、销售、安装、维修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并提供相关服务及技术培训;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信息技术及产品的开发、制造与服务;通信网络、通信工程、信息系统、防雷工程、安防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监理、集成、维护及咨询(含无线电基站及配套电源馈线铁塔设施、核心网、线路、固网等业务领域)服务;通信工程相关房屋建设、装修及服务;劳务分包;节能产品研发、制造、集成、销售、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建筑智能化施工;自营及代理各类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信息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生产、批发兼零售;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消防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工程。(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烽火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1,250,886,308.82元,净资产467,264,480.03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1,003,734,239.77元,净利润189,087,948.31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9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万元(不含税)。

  26、电信科学技术第十研究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才洪恩。注册资本:20,000万元。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西路6号。主营业务:通信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网络与通信系统、信息安全技术产品、软件产品的研制、开发、制造、销售;通信工程、网络工程的设计、集成、安装、调测与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公共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通信仪器仪表及元器件的销售、代销、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租赁业务;物业管理服务;代销水、电、暖气;停车收费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1,451,498,424.73元、净资产508,461,785.38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684,278,281.2元,净利润44,248,172.2元。(以上数据系合并数据)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9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不含税)。

  27、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主营业务:通信设备、电子信息、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软件、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广播电视设备、光纤及光电缆、光电子、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仪器仪表、其他电子设备、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销售、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通信、网络、广播电视的工程(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设计、施工;投资管理与咨询;房产租赁、物业管理与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8年10月31日,总资产8,574,230万元、净资产3,941,171万元,2018年1-10月营业收入2,475,075,531.10元,净利润22,711,851.61元。(以上数据系合并数据,且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9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不含税)。

  28、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64,731.58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环境监测专用仪器设备、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金属结构、安防设备、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用标牌、海洋工程专用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池、照明器具、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电工仪器的制造;电气设备修理;架线和管道工程;建筑工程;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的批发;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软件开发及信息技术服务;安全系统监控集成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及规划管理;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技术和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平台的开发与运营管理;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劳务派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3,091,004,599.92元,净资产2,804,580,516.76元,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6,923,451.3元,净利润-18,756,227.75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9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100万元(不含税)。

  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有国家定价的,严格执行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依照国际和国内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与其他非关联方相比无差异。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有着重大而积极的影响。这些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在一系列协议、合同的框架内进行的,交易是公允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充分保证。上述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19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董事会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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