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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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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1。

  3.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数据。

  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2。

  4.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6. 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将该分配方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19-028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华南建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南建材”)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五年。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18-028。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了编号为兴银深彩田授信字(2019)第019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华南建材向兴业银行申请1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华南建材(深圳)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1985年02月14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南区十二路九洲电器大厦五楼

  法定代表人:李红卫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新型轻质建筑材料TIP轻质墙板的生产和销售,承接建材用TIP轻质板墙之建筑装修工程;泡沫塑料制品服务、泰柏板生产设备及其零配件的生产。节能门窗的生产。组合活动房屋研发、生产和销售;船舶舾装及净化产品、金属复合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绿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5,554.99万元,负债总额为34,918.45万元,净资产为10,636.54万元。2018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为36,480.30万元,净利润为-1,357.6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 保证最高额:人民币壹亿元。

  2. 保证额度有效期:一年。

  3. 保证范围:最高主债权本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4. 保证期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5.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公司累计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为19.60亿元,占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 24.25%,包括为公司对全资、控股或参股子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对参资公司发生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19-025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4月25日,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控股”或“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项目的开发建设与经营发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68亿元的新增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之全资、控股或参股子公司拟在融资额度内获取借款,为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68亿元的新增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是指公司潜在承担的债务融资的最高担保金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为直接或间接全资、控股或参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资产抵押担保、股权质押担保或上述方式的组合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

  注:1.上述被担保方,为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的控股子公司或参资公司。参资公司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2.该担保事项所涉的全资下属公司可基于自身的融资需求,在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各银行及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将可用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1)获调剂方为上表中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子公司;

  (2)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4)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二、新增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宝湾物流)

  设立时间:2011年7月28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赤湾社区赤湾六路8号南山开发集团赤湾总部大厦2301

  法定代表人:王世云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物流行业、商贸行业及相关投资咨询,仓储代理,机械设备租赁,国内货运代理,货物装卸、分拣业务,物流信息、商务信息咨询,国内贸易(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系:宝湾物流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南山集团分别持有其股权77.36%和22.64%。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合并)资产总额为968,617.36万元,负债总额为497,205.16万元,净资产为471,412.20万元。2018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75,411.92万元,净利润7,083.6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于2017年6月起向招商银行深圳前海分行借款余额共计2亿元,除上述事项外,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诉讼及其他抵押事项。

  公司拟为宝湾物流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总额度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公司之控股股东南山集团拟按其22.64%股权比例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二)宝湾供应链管理(无锡)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2017年11月2日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鸿运路西侧长江东路北侧C-53地块。

  法定代表人:舒谦

  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国际、国内货代;仓储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自有场地租赁;自有机械设备租赁;物流信息咨询;电子商务技术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物流信息技术研发;货物装卸服务;供应链管理等。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9,385.43万元,负债总额为280.23万元,净资产为19,105.20万元。2018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76.1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宝湾物流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国汇通(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及诉讼事项。

  本公司或宝湾物流拟为该公司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该公司或以其自有土地进行抵押,担保额度不超过4亿元,若本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之控股股东南山集团拟按22.64%股权比例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三)宝湾物流肥东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2014年1月3日

  注册地址: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商贸物流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舒谦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仓储设施建设、租赁、管理,仓储服务及相关的咨询服务,货物的打包、装卸、分拣、包装服务等。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宝湾物流通过全资子公司宝湾物流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9,148.87万元,负债总额为9,467.53万元,净资产为9,701.34万元。2018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269.88万元,净利润-54.6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及诉讼事项。

  宝湾物流拟为该公司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该公司或以其自有土地进行抵押,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四)武汉宝湾物流鄂州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2015年8月25日

  注册地址:鄂州市葛店开发区聚贤路梦天湖酒店一号别墅二层1212室

  法定代表人:舒谦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仓储设施建设、租赁、管理,仓储服务及相关的咨询服务,货物的打包、装卸、分拣、包装服务等。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宝湾物流通过全资子公司宝湾物流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6,710.58万元,负债总额为11,789.27万元,净资产为4921.31万元。2018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530.63万元,净利润94.0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及诉讼事项。

  宝湾物流拟为该公司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且该公司或以其自有土地进行抵押,担保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五)无锡宝湾仓储设施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2013年11月1日

  注册地址: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风电园风能路65号

  法定代表人:舒谦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仓储设施建设、租赁、管理,仓储服务及相关的咨询服务,货物的打包、装卸、分拣、包装服务等。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7,366.42万元,负债总额为17,955.92万元,净资产为9,410.50万元。2018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2,787.61万元,净利润726.6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宝湾物流持有其100%的股份。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及诉讼事项。

  宝湾物流拟为该公司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该公司或以其自有土地及建筑物进行抵押,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六)绍兴宝湾物流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2015年10月13日

  注册地址: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马欢路398号科创园4号楼307室

  法定代表人:舒谦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仓储服务(不包括危化品、石油、成品油);自有房屋、堆场租赁及设备租赁业务;物业管理;劳务服务(不包括劳务派遣);集装箱拆箱、拼箱、分拨、堆存和集装箱修理服务;进出口贸易代理、货物运输代理、船务代理业务;物流信息电子平台服务、物流信息咨询与培训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物联网信息技术研发。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宝湾物流通过全资子公司宝湾物流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4,119.22万元,负债总额为14,573.17万元,净资产为9,546.05万元。2018年度收入40.82万元,净利润 -181.1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宝湾物流拟为该公司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该公司或以其自有土地及建筑物进行抵押,其总额度不超过9,800万元,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七)四川广汉宝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2017年9月25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东莞路二段1号

  法定代表人:舒谦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人力装卸、搬运和包装服务;本企业自有房屋租赁及设备租赁;物业管理(需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集装箱拆箱、拼箱、分拨、堆存和集装箱修理;从事企业进出口贸易代理(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货运代理;船务代理;物流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业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与应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宝湾物流通过全资子公司新都宝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9,074.40万元,负债总额为 93.52万元,净资产为8,980.88万元。2018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49.1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及诉讼事项。

  宝湾物流拟为该公司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该公司或以其自有土地进行抵押,担保额度不超过3.2亿元,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八) 重庆西彭宝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2015年11月9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铝城大道88号附118号

  法定代表人:舒谦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人力装卸、搬运和包装服务;本企业自有房屋租赁及设备租赁;物业管理(需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集装箱拆箱、拼箱、分拨、堆存和集装箱修理;从事企业进出口贸易代理(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货运代理;船务代理;物流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业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与应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宝湾物流通过全资子公司宝湾物流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3,277.72万元,负债总额为4,098.21万元,净资产为9,179.51万元。2018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23.5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及诉讼事项。

  宝湾物流拟为该公司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该公司或以其自有土地进行抵押,担保额度不超过2亿元,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九)佛山三水宝湾物流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2016年08月16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创新大道西10号

  法定代表人:舒谦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自有房屋、场地租赁及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货物装卸服务;集装箱修理服务;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物流供应链管理服务;物联网信息技术研发及转让。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宝湾物流持有其100%股份。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1,227.77万元,负债总额为28,915.42元,净资产为2,312.35万元。2018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1,116.46万元,净利润-748.4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及诉讼事项。

  宝湾物流拟为该公司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且该公司或以其自有土地进行抵押,担保额度不超过1.9亿元,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十)长沙雨花宝湾物流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2016年09月05日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东山街道侯照社区筹建委员会办公楼106室

  法定代表人:舒谦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仓储代理服务;仓储管理服务;货物仓储(不含危化品和监控品);仓储咨询服务;装卸搬运;装卸服务;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房屋租赁;场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集装箱维修;船舶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物流信息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建设;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流代理服务;物流园运营服务;物流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与服务;贸易代理;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咨询)。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宝湾物流通过全资子公司宝湾物流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0,271.49万元,负债总额为539.13万元,净资产为9,732.37万元。2018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74.71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及诉讼事项。

  宝湾物流拟为该公司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该公司或以其自有土地进行抵押,担保额度不超过1.8亿元,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十一)长沙望城宝湾物流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2016年09月28日

  注册地址: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心路1号2楼201室夹层46

  法定代表人:舒谦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仓储代理服务;仓储管理服务;货物仓储(以上仓储均不含危化品和监控品);仓储咨询服务;装卸搬运;装卸服务;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房屋租赁;场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集装箱维修;船舶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物流信息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建设;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流代理服务;物流园运营服务;物流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与服务;贸易代理;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咨询)。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宝湾物流通过全资子公司宝湾物流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0,796.35万元,负债总额为771.53万元,净资产为10,024.82万元。2018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7.0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及诉讼事项。

  宝湾物流拟为该公司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该公司或以其自有土地进行抵押担保,其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十二) 镇江深基地仓储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2013年09月27日

  注册地址:镇江新区大港港口路8号

  法定代表人:舒谦

  注册资本:11,484.8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普通货物仓储和分包、装卸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宝湾物流通过全资子公司昆山宝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份。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9,465.49万元,负债总额为19,553.15万元,净资产为9,912.34万元。2018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2,760.67 万元,净利润-1,346.33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及诉讼事项。

  宝湾物流拟为该公司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该公司或其自有土地进行抵押,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十三)长沙南山天池房地产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2010年10月14日

  注册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311号金麓商务广场5栋736、737房

  法定代表人:朱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室内装饰、设计;绿化管理、养护、病虫防治服务;清洁服务;公司礼仪服务;婚庆礼仪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山地产持有其100%的股份。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2,854.85万元,负债总额为60,059.83万元,净资产为2,795.02万元。2018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为65,121.34万元,净利润为9,122.2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及诉讼的事项。

  该公司拟申请担保额度不超过6亿元,期限不超过五年。

  (十四)长沙麓泽房地产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2018年1月24日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嘉顺苑小区商业楼1号栋二楼206房

  法定代表人:朱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土地管理服务;工业地产开发;房屋租赁;场地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自建房屋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山地产持有其100%的股份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76,209.44万元,负债总额为166,783.52万元,净资产为9,425.92万元。2018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574.0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诉讼及其他抵押事项。

  该公司拟申请担保额度15亿元,期限不超过五年。

  (十五)武汉崇鸿裕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2018年1月22日

  注册地址: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延喜路以东、景云路以北、宾连路以西空港中心(一期)企业总部A座/栋/单元8层1室

  法定代表人:王厚松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对商业项目的投资;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山地产持股20%,武汉华发置业有限公司持股15%,武汉三镇实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30%,武汉临空香廷置业有限公司20%,武汉锦驰置业有限公司持股15%。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75,403万元,负债总额为65,441万元,净资产为9,962万元。2018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3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或南山地产拟按20%股权比例对该公司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公司其他股东方亦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或南山地产提供的担保本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十六)苏州南山新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2018年4月18日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塔园路379号1幢326室

  法定代表人:朱涛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自有房屋租赁;停车场管理;销售:金属材料、建筑装饰材料、卫生洁具、木材、水暖器材、陶瓷制品、五金交电、家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山地产持有其100%的股份。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18 年 12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262,270.34 万元,负债总额为 252,370.73 万元,净资产为9,899.61 万元。2018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100.39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诉讼及其他抵押事项。

  该公司本次拟与苏州新吴公司合计申请担保额度不超过16亿元。

  (十七)苏州南山新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2014年5月21日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鸣市路16号(科技创业园内)

  法定代表人:陈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停车场管理。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山地产持有其100%的股份。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55,013.92万元,负债总额为343,026.14万元,净资产为11,987.77万元。2018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为41,111.72万元,净利润为8,009.0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16年6月,该公司向农业银行苏州吴中支行申请借款22,000万元,并以“苏地2014-G-4号”B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抵押金额为人民币22,000万元,抵押期限为2016年6月至2018年10月。2016年9月、2018年1月、2018年8月及2018年11月,该公司向农业银行苏州吴中支行申请借款共计46,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山地产为该公司提供担保。除上述事项外,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诉讼及其他抵押事项。

  该公司本次拟与苏州新阳公司合并申请担保额度不超过16亿元。

  三、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限

  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担保额度总额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公司累计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为19.60亿元,占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 24.25%,包括为公司对全资、控股或参股子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对参资公司发生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全资、控股或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上述公司的融资需求,满足其经营发展所需。控股或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均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我们认为担保比例合理,担保风险较可控。上述全资、控股或参股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具有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该项担保未损害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本次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对全资、控股或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19-021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财政部 2017 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 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财务报表格式变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已于2018年9月30日开始执行。

  新金融工具准则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已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 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 “研发费用”项目;

  9. 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财务报表格式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

  新金融工具准则会计准则的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

  1. 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根据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 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 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拓宽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 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5. 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2019年的财务报告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19-022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

  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追溯调整原因

  2018年2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核准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339号),核准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A 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宜。

  该吸收合并事项已于2018年9月完成资产交割。由于吸收合并前合并双方均受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故本合并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 —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规定,公司需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2018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据及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报表数据。

  二、追溯调整的内容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报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有关项目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应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同时因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对于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之和)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

  三、追溯调整情况

  按照上述规定,公司对2018年度财务报表期初及上年同期相关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 追溯调整对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的影响

  ■

  2. 追溯调整对合并利润表上年同期数据的影响

  ■

  3. 追溯调整对合并现金流量表上年同期数据的影响

  ■

  三、董事会关于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事项依据充分,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更能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数据。

  四、监事会关于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说明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数据。

  五、独立董事关于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19-026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日常运营及项目开发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集团”)新增借款额度人民币10亿元,该借款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

  2.南山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其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持有本公司68.43%的股份。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3.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全体无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田俊彦、张建国、赵建潮、陈波、李红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 南山集团:成立于1982年9月,注册资本9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志贤,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赤湾港赤湾大厦,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主营业务:土地开发,发展港口运输,相应发展工业、商业、房地产和旅游业。保税场库经营业务,保税项目包括(纺织品原料、钢材、木材、轻工业品、粮油食品、机械设备及机电产品、电子电器产品、五金矿产、土特产品、工艺品、造纸原料、化肥、化工原材料)。在东莞市设立分支机构。

  2. 主要股东:招商局(南山)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东省广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海石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黄振辉投资有限公司、中国近海石油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和银川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南山集团36.52%、26.10%、23.49%、7.83%、3.92%、1.64%和0.50%的股份。

  3. 财务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451.8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6.35亿元,营业收入137.8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6.68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 关联关系:南山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其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持有本公司68.43%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南山集团新增借款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该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根据自身资金使用需求确定每笔借款额度和使用期限(具体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在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按现行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测算,该交易事项预计需向南山集团支付利息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待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与南山集团签署相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南山集团借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及项目投资资金需求,该项交易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作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本次新增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南山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813万元。

  七、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投资所需,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且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表决,同时关联董事应该放弃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2. 独立意见

  (1)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投资所需,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且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19-024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4月25日,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控股”、“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全体无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田俊彦、张建国、赵建潮、陈波、李红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与关联方2019年度日常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估计。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人主要包括东莞南山轻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南山”)、深圳市赤湾东方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方物流”)、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集团”)、中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开财务”)、赤晓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晓企业”)、惠阳新城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阳新城市”)、合肥宝湾国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宝湾”) 、深圳市半岛一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半岛一号”)、深圳市赤湾东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供应链”)、深圳市前海中开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开保理”)、深圳赤湾海洋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油工程”)、深圳赤湾胜宝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宝旺”)等。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9年度,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在与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信用良好,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相关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说明:深圳东方物流、南山集团、半岛一号为合并报表数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议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 公司与东莞南山、南山集团签订了办公室租赁、场地租赁合同,接受租赁服务,并视各公司的业务需要约定了租赁期限。

  2. 接受物流配送、劳务服务等关联交易在实际服务发生时具体签署或按标准付费。

  3. 为规避同业竞争问题,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南山集团签署了《托管协议》,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业务经营管理优势和有效资源经营、管理实际控制人的资产,并收取固定管理费。

  4. 公司为关联企业南山集团、中开财务、深圳东方物流、赤晓企业、合肥宝湾等提供物业管理、清洁服务、供水供电等服务,已签订合同,并确定收费标准,价格变动时重新签订合同。

  因日常经营需要,南山集团及其子公司租用本公司赤湾石油大厦部分楼层以及上海宝湾办公楼作为其办公场所,同时公司为其提供堆存、维修服务,该项业务为公司办公租赁之经常性业务。

  5. 公司向关联企业半岛一号、惠阳新城市贷款,将在业务发生时按照市场价格签订协议,确定贷款利率。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公司与东莞南山、南山集团发生关联租赁,主要系解决公司华南地区以及华东地区生产经营场地以及公司华南生产基地员工住宿问题,同时为了解决公司机房安置问题、临时停车场所及办公场地;

  2. 公司接受深圳东方物流的货物配送服务主要系公司没有建立自有物流配送队伍,必须借助其配送力量,保障公司的生产经营;

  3. 公司向南山集团、赤晓企业、中开财务、深圳东方物流、合肥宝湾等提供仓储服务、清洁、物业管理、托管等服务,系公司经营范围内的日常工作,为公司创造效益;

  4. 公司向半岛一号、惠阳新城市贷款,系公司日常经营和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采用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定价制度,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审议议案时,公司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交易公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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