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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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收购青岛乾运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6.67%股权的议案》,2018 年11月13日,公司分别与孙琦、天津市合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磊、许铎、庄勇、袁绍华合计6名交易对手签署《关于青岛乾运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34,000.02万元收购青岛乾运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6.67%的股权,协议生效条件为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原定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但由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向公司发出的《监管问询函》(浙证监公司字[2018]237号),《监管问询函》要求公司就上述事项涉及的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因说明内容与本次交易事项相关,为了保障公司股东能够更清楚了解本次交易的情况,更好地行使表决权,故公司决定取消原定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于公司未将《关于以现金收购青岛乾运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6.67%股权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交易对手签署《关于青岛乾运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未生效。鉴于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出现的股份冻结情况等因素,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中止现金收购青岛乾运56.67%股权。2019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止收购青岛乾运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6.67%股权的议案》。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溪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0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4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9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刘溪女士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研究讨论,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季报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fo.com.cn,季报正文登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fn.com.cn。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周万标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公司财务总监郭敏先生辞去了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公司董事会聘任周万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周万标先生简历等详情见登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fn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新的财务总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3)。公司独立董事对周万标先生的聘任事宜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fno.com.cn。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1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4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9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亚玲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研究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季报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fo.com.cn,季报正文登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fn.com.cn。
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 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3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新的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6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郭敏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郭敏先生因工作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郭敏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相关规定,郭敏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董事会谨向郭敏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的辛勤工作和勤勉尽责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周万标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聘任周万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个人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周万标,男,生于1982年6月,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曾先后供职于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中国华源生命科贸有限公司、中科华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华成燃气公司、中植企业集团。现任公司财务总监。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2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