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818 公司简称:中路股份
900915 中路B股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云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霍恩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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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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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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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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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8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第四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黄晓东、张目、陈荣及上海携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上海悦目化妆品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募集配套资金等相关重大资产重组议案,此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详情请见公司2018年11月30日披露的《中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第四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临2018-082)。2018年12月7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2018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因核查和回复涉及的工作量较大,部分问题和事项还需进一步落实和完善,2019年1月29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不超过30个工作日(不晚于2019年3月21日)提交书面回复意见;2019年3月20日,公司提交了《中路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查的申请》;2019年3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审查中止后,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公司将与各中介机构尽快落实相关问题并根据相关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能否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2、报告期内,公司自筹资金建设高空风能发电站绩溪项目,积极细化绩溪中路高空风能发电项目的具体设计方案,委托设计院进行工程设计,公司八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同意对绩溪中路高空风能发电有限公司进行分步增资并分期建设绩溪中路高空风能发电站项目,拟首期建设装机容量为10兆瓦,投资概算为0.93亿元,首期10兆瓦高空风能发电站已在安徽省绩溪县开工建设。2019年4月16日,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同意对绩溪中路高空风能发电项目进行追加增资,首期建设装机容量为10兆瓦的高空风能发电站项目投资概算从0.93亿元追加至 1.75 亿元。(详情请见公司2019年4月16日披露的《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十三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9-013))。
3、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中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按照与三五集团所签订的合作协议,积极推动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就南六公路区域地块开发进行的前期报批筹划工作,拟与三五集团战略合作筹建生活、购物、工作、娱乐、文化艺术与一体的大规模、多功能综合文化旅游服务产业区,目前仍在不断完善整个园区的规划设计。
4、公司拟出资2亿元参与发起设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待定),本公司占10%股份,该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第三十四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申请材料已报送中国银保监会,目前正等待中国银保监会的审核。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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