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开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宝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慧仪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预付账款
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47.18%,主要是根据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协议结算货款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46.25%,主要是报告期内存货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消化,公司增值税待抵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1.38%,主要是报告期内为满足销售增长需要相应增加采购,使应付账款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
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58.84%,主要是根据与客户签订的购销协议结算货款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66.68%,主要是上年度末计提的员工年度奖金本报告期内支付所致。
应交税费
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40.95%,主要是报告期内随着销售增长,税费申报相应增加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
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70.89%,主要是报告期内境外子公司因外币汇率折算所致。
营业收入
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5.24%,主要是报告期内受增值税税率调整及部分供应商调整价格影响使销售增长所致。
营业成本
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6.16%,主要是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营业成本相应增加所致。
税金及附加
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8.95%,主要是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相应经营税费有所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
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15.85%,主要是公司各高新技术子公司增加研发投入所致。
财务费用
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7.78%,主要是报告期内从供应商取得的财务折扣因结算时点原因同比有所减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41.99%,主要是报告期内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其他收益
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1.73%,主要是收到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影响所致。
营业外收入
本期发生额较去年同期减少95.17%,主要是去年同期子公司取得债务豁免款项、客户违约金等不具可持续性的事项影响所致。
营业外支出
本期发生额较去年同期增加182.10%,主要是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不具可持续性的事项影响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2.10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因增值税税率调整及供应商价格调整等因素影响导致购、销增长;同时结合货款结算期影响使得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88.84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龙湖区珠津工业区工程继续建造的影响。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89.99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偿还银行借款、支付利息以及股权激励回购事项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2017年8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17年9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2017年9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对上述调整后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关于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详见2017年9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2017年9月22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详见2017年9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年9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详见2017年9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过程中,激励对象郭明、朱良因个人原因分别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全部、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实际向7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206,000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1月6日。具体详见2017年11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2018年9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份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部分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2018年9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份的授予登记。公司实际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27,200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9月20日。具体详见2018年9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18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详见2018年11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司办理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64人,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082,100股。详见2018年11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8年12月5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2018年12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回购注销3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436,600股,回购价格6.05元/股。详见2019年2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
2、2018年2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曾孙企业海宁众业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宁众业达”)与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宏动力”)、微宏动力控股股东Microvast, Inc.(以下简称“Microvast”)及其他主体签订《关于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之股权回购协议》(以下简称“《回购协议》”)、《关于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协议书》,分两步回售海宁众业达持有的微宏动力1.1857%的股权。详见2018年2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出售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2018年5月28日,海宁众业达和微宏动力根据《回购协议》的约定,解除了共管账户的监管并将共管账户内的第一期股权回购价款及其所产生的利息共184,996,493.33元汇付至海宁众业达指定的银行账户。截止2018年5月28日,公司控股曾孙企业海宁众业达出售微宏动力股权的第一期股权(海宁众业达持有的微宏动力0.5928%股权)回购交易已全部完成。详见2018年5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出售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鉴于Microvast、微宏动力未在《转让协议》签署后6个月内(即2018年2月14日后6个月内)将股权转让价款或股权回购价款支付至共管账户,2018年11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支付事项的议案》,同意海宁众业达与微宏动力、Microvast及其他投资退出人签订《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回购支付及延期协议,对微宏动力第二期股权支付事项进行调整。详见2018年11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支付事项的公告》。
2019年2月2日,微宏动力支付37,585,388.13元未偿回购金额及逾期利息至海宁众业达的共管账户。截止目前,微宏动力已支付股权回购金额及逾期利息合计257,959,817.35元(含第一期和第二期)。按照此前签署的相关协议,微宏动力尚有未偿回购金额及逾期利息12,218.2万元未支付,详见2019年2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出售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3、2018年9月4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中植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及一致行动人的《关于减持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中植及一致行动人计划在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700,000股(占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时公司总股本544,755,909股的4.17%),详见2018年9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18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中植及一致行动人《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18年12月27日,中植及一致行动人未通过任何形式减持公司股票,详见2018年12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9年2月21日至2019年3月14日,中植一致行动人恒天中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恒天中岩星河资本事件策略私募投资基金3期(以下简称“星河资本3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209,365股,成交均价为8.05元/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14%。2019年3月15日,星河资本3期的交易员发现上述合计减持比例超过1%后,为弥补前期操作失误,于当天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份552,200股,成交均价为8.46元/股。星河资本3期前述减持超出了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1%的限制,构成了违规减持。详见2019年3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超比例的公告》。
2019年3月27日,公司收到中植及一致行动人《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19年3月27日,中植及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中植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39,76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详见公司2019年3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开贤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19-35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8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要有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期限自2019年4月27日起不超过2年,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分配各子公司具体额度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及子公司具体实施操作。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的独立意见》、《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19-37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要有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期限自2019年4月27日起不超过2年,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上述事项的投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保证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19年4月27日起不超过2年,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分配各子公司具体额度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及子公司具体实施操作。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要有保本要求,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上述拟投资的现金管理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二、对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子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上述拟进行的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在实施期间,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品种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审慎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强化相关人员的操作技能及素质。
四、前12个月内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前12个月内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4.4亿元通过人民币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或购买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2018年4月20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19年4月,公司前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已全部到期,并收回相应的本金及利息。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元通过人民币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购买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2019年4月20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截至2019年4月23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6亿元用于购买银行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并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龙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协定存款合同。详见2019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前12个月内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化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要有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期限自2017年4月27日起不超过2年,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在前12个月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迪安帝科技有限公司在500万元的额度内滚动购买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北京迪安帝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的前述理财产品均已到期,本金和收益均已如期收回。详见2019年4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1、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子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同意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2019年4月27日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2年,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六、监事会意见
1、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子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同意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2019年4月27日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2年,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19-38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子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同意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2019年4月27日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2年,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19-36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