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账号3401712158003于2016年10月1日变更为847580290000322。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编制单位: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1: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已部分投产,但仍处于建设期,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2: 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造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2017年8月结项,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4,366.96万元(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用于追加募投项目“技术中心改造项目”的预算,已转入“技术中心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
注3:技术中心改造项目于2017年8月追加预算4,500万元,变更后项目预算为13,5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811.23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剩余5,335.23元系银行利息收入尾款),同时以自有资金投入2,574.66万元,剩余的待付尾款后续将会以自有资金支付。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该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4: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智能家居电器项目、健康美容电器项目仍处于建设期,故暂无法计算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注5: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高端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2,834.90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剩余6,860.53元系银行利息收入尾款),同时以自有资金投入652.86万元,剩余的待付尾款后续将会以自有资金支付。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6: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同时该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公司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技术中心改造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研发体系的改造升级,将增强公司对核心技术的掌控能力,提高研发效率与产能、增强本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和产品竞争力,提高产品设计有效性,从而增强公司的订单吸附力,提高公司效益。另外,本项目完成后,将建立多元化小家电产业技术服务体系,使公司业务模式增添灵活多样化的服务组合,产品设计有效性将有质的飞跃,进而降低产品研发成本,提高产品附加值。
2、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提升公司自动化水平,提高生产管理水平,提高公司产品品质稳定性和品质标准,有效减少人力成本和劣质成本。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司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时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410029号《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鉴证报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82,229,800.00 元,并于2014年3月3日予以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82,229,8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82,229,800.00元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出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新宝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2、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时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471号《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1,148,195.19 元,并于2017年4月27日予以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31,148,195.1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31,148,195.1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出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新宝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造项目”和“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4,366.96万元(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用于追加募投项目“技术中心改造项目”的预算,转入“技术中心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同时注销存放上述两个结项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账户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和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核意见,同意上述公司将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追加募投项目“技术中心改造项目”的预算的事项;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出具了对上述事项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35)。
因上述事项仅涉及“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造项目”和“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增加“技术中心改造项目”的预算,且无其他例外事项,故未编制“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9)022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437,835,787.98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3,783,578.8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251,901,860.90元,减去2018年派发2017年度现金红利 244,031,330.40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401,922,739.68元。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1,472,885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280,515,509.7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2018)》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真审查,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2018年经营业绩的基础上制定的,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现状、未来规划等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2018)》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监事会意见
通过认真审阅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2018年经营业绩的基础上制定的,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现状、未来规划等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2018)》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五、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9)017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郭建刚先生、郭建强先生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可,并在董事会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金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1)佛山市顺德区金晖顺电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晖顺”),公司实际控制人配偶的姐姐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郑振桐;注册资本:430万元人民币;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众涌村众裕北路52号;经营范围:
制造、销售:发热管、发热盘、金属制品、日用电器、塑料制品(不含泡沫塑料的发泡、成型、印片压花)、照明电器、五金产品、压铸产品、模具;模具加工。
(2)广东凯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华股份”),公司联营企业。法定代表人:麦志荣;注册资本:3,100万元人民币;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上涌工业区龙洲路段以北;经营范围:制造:新型橡胶功能材料及制品,电线插头,电缆,电器开关,日用电器及配件;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必须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3)佛山市顺德区虹峰电器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峰电器”),公司实际控制人姐姐的亲属控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叶伟浩;注册资本:350万元人民币;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众涌村众富路13号;经营范围:制造:硅胶配件、五金制品、日用电器、照明电器、电工器材。
(4)佛山市顺德区凯宝纸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宝纸品”),公司联营企业,法定代表人:黄华钊;注册资本:1,572万元人民币;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江村工业区;经营范围:制造:纸制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5)佛山市顺德区赛莱彩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莱彩印”),公司董事郭建强配偶的亲属控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范结雯;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裕源村清源工业区二路13号;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
(6)中山东菱威力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力电器”),公司实际控制人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郭建刚;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广东省中山市阜沙镇阜沙工业园;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家用电器(包括智能化洗衣机、电视机、智能化空调器、智能型微波炉、制冷电器产品等)及以上产品的零散件、零配件(不含电镀工序),塑料制品,精冲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标准件。产品境内外销售。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金晖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建刚先生之妻的姐姐参股且担任董事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2)公司持有凯华股份38.45%的股份,且公司副董事长郭建强先生担任凯华股份的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3)虹峰电器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建刚先生姐姐的亲属控制的企业,出于谨慎性原则,视同公司关联法人。
(4)公司持有凯宝纸品48.98%的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5)赛莱彩印是公司副董事长郭建强先生配偶的亲属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6)威力电器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建刚先生间接持股且担任董事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一直以来能按时交付产品、支付货款,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经签订的主要关联交易协议内容如下:
1、公司与金晖顺、凯华股份、虹峰电器、凯宝纸品、赛莱彩印签订的采购《合作合同》(格式合同)
(1)合同的标准物:
①金晖顺: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甲方)向金晖顺(乙方)采购电热材料等配件产品。甲乙双方所有产品采购交易,产品具体的品种、价格、数量、型号规格、品牌、质量等级、原材料产地、商标等以《价格确认书》、《采购订单》以及其他补充性文件为准。
②凯华股份: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甲方)向凯华股份(含合并范围子公司)(乙方)采购电源线等配件产品。甲乙双方所有产品采购交易,产品具体的品种、价格、数量、型号规格、品牌、质量等级、原材料产地、商标等以《价格确认书》、《采购订单》以及其他补充性文件为准。
③虹峰电器: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甲方)向虹峰电器(乙方)采购采购硅胶类等配件产品。甲乙双方所有产品采购交易,产品具体的品种、价格、数量、型号规格、品牌、质量等级、原材料产地、商标等以《价格确认书》、《采购订单》以及其他补充性文件为准。
④凯宝纸品: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甲方)向凯宝纸品(乙方)采购彩箱等配件产品。甲乙双方所有产品采购交易,产品具体的品种、价格、数量、型号规格、品牌、质量等级、原材料产地、商标等以《价格确认书》、《采购订单》以及其他补充性文件为准。
⑤赛莱彩印: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甲方)向赛莱彩印(乙方)采购贴纸等配件产品。甲乙双方所有产品采购交易,产品具体的品种、价格、数量、型号规格、品牌、质量等级、原材料产地、商标等以《价格确认书》、《采购订单》以及其他补充性文件为准。
(2)订单程序:甲方向乙方采购的产品将逐批/次进行,每批具体数量及产品信息根据甲方每次发出的采购订单执行。
(3)产品验收标准与方法:按照甲方认可的样板、图纸、工程评估报告、甲方的进货检验流程和检验/试验作业指导书或相关国家、国际及行业标准中的技术或质量要求等执行。
(4)产品交付:产品质量、数量符合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约定。甲方出具《进仓单》,产品已正式存卸于甲方仓库且经手人签字确认,经初步检验品质合格和仓库审核。
(5)结算方式:货款的结算及税率,按SCM平台确认的双方交易方式执行,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仍有权按照约定的付款日期及付款方式付款。
(6)合同履行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合同到期不影响双方违约责任及相关特别约定的执行。
2、公司与威力电器签订的销售塑料制品的协议
①合同的标准物: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威林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向威力电器(甲方)销售改性塑料等产品。
②订单程序:甲方向乙方采购的产品将逐批/次进行,每批具体数量根据甲方每次发出的采购订单执行。
③产品验收标准:验收标准与手段按照甲方认可的样板、图纸、工程评估报告、甲方的进货检验流程和检验/试验作业指导书或相关国家、国际及行业标准中的技术或质量要求等。
④主要结算方式:月结30天付180天银承。
⑤合同履行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合同到期不影响双方违约责任的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金晖顺、凯华股份、虹峰电器、凯宝纸品、赛莱彩印、威力电器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的,属于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影响,公司主业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上述关联交易均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审议程序
1、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2、郭建刚先生、郭建强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可,并在董事会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5、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根据公司2018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生产经营的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交易的定价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并在关联董事回避情况下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上述关联交易计划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在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该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上述关联交易计划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董事会在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该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七、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5、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9)016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8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票据贴现、押汇等。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详见下表:
■
上述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管理层可根据经营情况增加授信银行范围,调整银行之间的授信额度。具体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最终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实际使用额度控制在40亿元以内。
公司授权董事长郭建刚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公司管理层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资金监管。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授权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备查文件: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9)029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IPO及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技术中心改造项目”及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 “高端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项目”已于2018年12月31日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于近期将上述两个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转出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同时将注销存放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公司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52号文《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5元。截至2014年1月8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798,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48,88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49,120,000.00元,减除前期已支付和待支付的承销保荐费和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13,963,042.7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5,156,957.2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41000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4号)《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17年3月3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51,119,8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7.86元,共计募集人民币912,999,628.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4,976,445.7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8,023,182.2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10日全部到位,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11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技术中心改造项目”及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 “高端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⑤“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指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下同。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一)技术中心改造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造项目”和“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4,366.96万元(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用于追加募投项目“技术中心改造项目”的预算,转入“技术中心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技术中心改造项目由于扩大了投资规模,本次变更后如项目后期募集资金仍不足公司将会以自有资金补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35)。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技术中心改造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811.23万元(含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剩余5,335.23元系银行利息收入尾款),同时以自有资金投入2,574.66万元,剩余的待付尾款后续将会以自有资金支付。
(二)高端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高端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2,834.90万元(含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剩余6,860.53元系银行利息收入尾款),同时以自有资金投入652.86万元,剩余的待付尾款后续将会以自有资金支付。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鉴于“技术中心改造项目”和“高端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尾款)共计1.22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转出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同时将注销存放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
注: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应的开户银行共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9)025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及
聘任新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杨芳欣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芳欣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相关规定,杨芳欣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杨芳欣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副总经理职务。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聘任陈景山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同意聘任邝海兰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务工作及信息披露、股权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杨芳欣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陈景山先生、邝海兰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
邮政编码:528322
办公电话:0757-25336206
传 真:0757-25521283
电子邮箱:investor@donlim.com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董事会秘书的简历
陈景山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0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4年3月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主管、经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陈景山先生于2011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截至目前,陈景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陈景山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
邝海兰女士,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10年6月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管理会计师,现任公司证券部证券事务主办。
邝海兰女士于2017年10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截至目前,邝海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邝海兰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9)023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 年,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 年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日期
按照上述要求,公司将自2019 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3、变更前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提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按照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2019 年及未来的财务报告无重大影响。
三、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9)026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潘卫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潘卫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日,潘卫东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85,4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
潘卫东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少于最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潘卫东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方可生效。在此期间,潘卫东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相关职责直至新任监事就任为止。
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李亚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李亚平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完成选举监事后,及时召开监事会选举监事会主席。
李亚平先生自2015年6月至2018年1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离任时持有公司股份156,039股,离任后因个人资金使用安排,累计减持所持公司股份76,039股,其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截止目前,李亚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潘卫东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7日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亚平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广东新力集团公司人事行政部副经理、顺特电气人力资源部部长、深圳日海通讯副总裁、深圳世捷公司高级咨询顾问。2006年加入本公司,历任资源支持中心副总监、资源支持中心总监、总裁助理。现负责公司工会管理工作。
截至目前,李亚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亚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9)027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8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于2019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 )下午15:00至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8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郭建刚先生,董事会秘书陈景山先生,财务总监蒋演彪先生,独立董事朱滔先生,保荐代表人袁炜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9)021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为实现稳健经营,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合约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主要以远期外汇交易为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开展衍生品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成本、规避利率汇率等风险、提高资金利用率,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衍生品,且衍生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匹配,符合公司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风险管理原则。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合约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主要以远期外汇交易为主。
根据公司的进出口情况及市场汇率、利率条件,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累计未交割金额控制在30,000万美元(等值20亿元人民币)范围内,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二、拟开展衍生品投资的主要条款
1、合约期限:不超过三年
2、交易对手:银行类金融机构
3、流动性安排:所有衍生品投资均对应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公司预期收支期限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4、其他条款:衍生品投资主要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三、开展衍生品投资的必要性说明
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目标为规避进出口业务所面临的利率汇率风险,整体衍生品投资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规模相适应,不存在投机性操作。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及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与相关银行开展以远期外汇交易为主的衍生品投资业务。
四、公司投资衍生品的准备情况
1、公司制定了《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档案管理与信息保密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2、公司进行衍生品交易前,由公司财务部门在多个市场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询价;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对待选的衍生品进行分析比较。
3、公司财务部门衍生品投资专业人员已充分理解衍生品投资的特点和潜在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投资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五、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将可能对公司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及时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策略。
2、流动性风险: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性质简单,交易的期限均根据公司目前的业务情况及未来的收付款预算进行操作,基本在一年以内,对公司流动性没有影响。
3、履约风险:公司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无投机性操作,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六、衍生品投资风险管理策略
公司秉承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原则,所有衍生品投资业务均需有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杜绝投机行为。同时公司的《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已明确了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职责分工与审批流程,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督机制,通过加强业务流程、决策流程和交易流程的风险控制,有效降低操作风险。
七、衍生品投资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主要针对具有较强流通性的货币,市场透明度大,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路透系统等定价服务机构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
八、衍生品投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已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公司已建立了《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本次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公司拟开展以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为主的衍生品投资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为外汇资产进行保值增值,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
(三)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以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为主的衍生品投资业务,衍生品投资累计未交割金额控制在30,000万美元(等值20亿元人民币)范围内,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已建立了《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本次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拟开展以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为主的衍生品投资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为外汇资产进行保值增值,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
(3)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以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为主的衍生品投资业务,衍生品投资累计未交割金额控制在30,000万美元(等值20亿元人民币)范围内,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十一、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9)024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滁州东菱电器有限公司拟参与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竞买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概述
1、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滁州东菱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东菱”)以自筹资金参与竞买位于滁州市城东工业园扬子路与杭州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宗地号为341102009004GB00118的宗地使用权,出让面积为251,483平方米(折合377.22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2、本次竞买意向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滁州东菱参与竞买位于滁州市城东工业园扬子路与杭州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宗地号为341102009004GB00118的宗地使用权。若本次竞买成功,将授权公司董事长郭建刚先生在其职权范围内签署后续与该地块竞买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3、本次拟进行竞买土地起拍价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拟进行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手方介绍
本次拟竞买的土地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人为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司与出让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宗地号:341102009004GB00118;
2、地块位置:滁州市城东工业园扬子路与杭州路交叉口西南侧;
3、使用年限:50年;
4、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5、出让面积:251,483平方米(折合377.22亩);
6、投资强度:固定资产(万元/亩) ≥300或每年税收(万元/亩) ≥30;
7、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6%,且建筑面积不大于生产用房建筑面积的30%;
8、网上挂牌起始价:人民币4,225.00万元;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225.00万元;
上述地块竞买事宜其他信息详见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公告文件,并以公告文件为准。
最终竞得价以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明确的土地出让金额为准。
四、 拟竞买土地使用权规划用途
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该土地将主要用于滁州东菱的技术体系建设(包括产品研发中心等)、生产自动化建设及产品线发展的产能扩充,提升滁州东菱的产品研发能力及生产自动化水平,满足其未来发展的产能需求。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实现有质量的增长,成为全球知名的、最具竞争力的小家电企业的发展战略的实施。
五、 参与竞买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筹资金参与竞买该宗土地使用权,是基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可以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有利于完善公司产业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为公司经营业绩的稳步提升提供新的增长点。
本次竞买土地使用权,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国有土地出让的相关程序参与竞买,但最终能否竞买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竞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滁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滁土公告字〔2019〕6号)。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9)020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 本次募集资金有关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52号”《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2,843,042.7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5,156,957.22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1月13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41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702,723,279.67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1,628,487.33元, 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为6,996,893.06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1,059,057.94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其中45,000,000.00元用于办理了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26,059,057.94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4号)《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17年3月3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51,119,8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7.86元,共计募集人民币912,999,628.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4,976,445.7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8,023,182.29元。以上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10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11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489,397,179.52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3,171,315.93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31,797,318.7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250,000,000.00元用于办理了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181,797,318.70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使用的连续性,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 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递减。
(二)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为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决议有效期
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投资品种的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七)审批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述以现金管理产品存放的募集资金的管理
1、公司承诺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将本金和利息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相同方式续存,公司同时承诺续存均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经过,并通知保荐机构。
2、公司不得对以现金管理产品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设定质押。
3、公司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账户不得直接支取资金,也不得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公司如需支取资金,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资金必须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四、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新宝股份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新宝股份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新宝股份本次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的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应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递减,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六、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5、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9)019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
业务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理财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投资的品种将选择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且仅限于一年期以内的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
5、决议有效期
投资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受托方是商业银行等专业理财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审批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资金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在具体投资决策时,公司将以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在一年的投资期限内确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 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投资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
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8,000.00万元,已到期产品取得投资收益109.20万元,尚有2,000.00万元理财产品未到期。
六、 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董事会制订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能有效防范风险,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开展一年期以内的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委托理财业务,并将此项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经监事会审核,关于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董事会制订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能有效防范风险,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开展一年期以内的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委托理财业务。
七、 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9)018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融资需求,公司拟对子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相应担保,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拟对龙图企业有限公司(DRAGON WILL ENTERPRISE LIMITED,以下简称“龙图企业”)的融资业务(用于开立信用证、贷款、远期外汇等业务)提供不超过5,0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3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2、公司拟对滁州东菱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东菱”)的融资业务(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等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担保额度;
3、公司拟对佛山市顺德区东菱智慧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菱智慧”)的融资业务(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等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担保额度;
4、公司拟对佛山市顺德区凯恒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恒电机”)的融资业务(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等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担保额度;
5、公司拟对佛山市顺德区庆菱压铸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菱压铸”)的融资业务(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等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额度;
6、公司拟对广东威林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林股份”)的融资业务(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等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额度。
7、公司拟对广东百胜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胜图”)的融资业务(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等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类型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公司实际签署担保协议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董事长郭建刚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以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龙图企业有限公司(DRAGON WILL ENTERPRISE LIMITED);
成立日期:2008年1月4日 ;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咀赫德道2 号金麒商业中心2 楼;
法定代表人:郭建刚;
注册资本:1万元(港币);
主要经营业务:进出口业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龙图企业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公司名称:滁州东菱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4月23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扬子东路1777号;
法定代表人:郭建强;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家用电器及零配件设计、生产、加工、销售;家用电器模具设计、制造及销售;家用电器产品及零配件认证测试服务;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滁州东菱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3、公司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东菱智慧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7月15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26号(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周荣生;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生产经营家用电器产品及电子产品,水处理设备,机械设备,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镍镉电池、动力电池(用于家电产品、数码产品,移动电源),模具、电机、电路板零配件、塑料制品(国家限制、禁止类除外)、工程塑料、精密压铸件;从事家用电器产品及电子产品的产品设计、模具设计、嵌入式软件设计、认证测试服务(涉及专项规定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经营和代理上述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东菱智慧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4、公司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凯恒电机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24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龙洲路上涌路段以北B区;
法定代表人:梁锦全;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生产经营各种类型电机、电机配件、电器、电器零配件,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凯恒电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5、公司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庆菱压铸制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1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众裕路55号;
法定代表人:卢桐杰;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五金配件压铸;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庆菱压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6、公司名称:广东威林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07月15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龙升南路2号;
法定代表人:郭建强;
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研究、生产、销售:高性能改性塑料;经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92%股权;
威林股份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7、公司名称:广东百胜图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02月18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龙升南路2号之四(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郭建强;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电器产品、办公设备、五金制品、塑料制品、陶瓷制品、竹木制品、日用品;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电器产品、办公设备的租赁、维修及以上产品的相关服务;销售咖啡用具及相关的纪念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除以上项目外的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百胜图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三、 担保主要内容
■
注1:担保额度为不超过5,0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35,000万元)。
具体担保协议以与银行实际签署为准,不得超过批准额度。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威林股份提供担保与银行实际签署担保协议时,将要求威林股份的其它股东按其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被担保对象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本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上述对外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事项,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上述对外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事项,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
七、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议案生效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40,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2018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5.7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6,000.00万元,占2018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6.64%。
公司及子公司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八、 备查文件
1、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