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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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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影院投资建设以及运营管理的电影院线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影行业。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票房95.6亿元,同比增长8.9%,观影人次2.3亿人次,同比增长7.5%。其中,国内票房79.8亿元,观影人次2.1亿人次;境外票房15.8亿元,观影人次2,219.9万人次。截止2018年底,公司拥有已开业直营影院595家,5279块银幕,其中境内直营影院541家,银幕4,807块,市场占有率13.5%;境外影院54家,银幕472块,市场占有率22%。公司票房、观影人次、市场份额已连续十年位居国内首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影院投资建设、院线电影发行、影院电影放映及相关衍生业务,主要业务收入来自于电影票房收入、卖品收入以及广告收入。公司采取资产连结、连锁经营的经营模式开展上述业务,影院所在物业全部采用租赁方式取得。

  公司的主要产品或服务为:

  1、院线电影发行及电影放映。公司通过各电影发行公司引进影片,根据市场情况向下属影院下达排映指导。公司对影院影片放映实行科学、规范、标准的管理,全面采用世界水准的放映工艺标准,为观众提供一流的观影体验。

  2、销售卖品。卖品品相主要分为两大类,分别为电影衍生产品和餐饮类产品。电影衍生产品指与影片角色、剧情、道具相关的主题类纪念商品,餐饮类产品指观影时观众选择食用的商品,主要包括食品类和饮料类。

  3、发布广告。公司所经营的广告业务主要包括贴片广告和阵地广告,贴片广告指在电影正片前搭载的商业广告,在电影放映前播出;阵地广告指在实体影院相关媒介上播放、陈列的产品广告,主要包括异形立牌、灯箱广告(含LED、LCD电子屏)、喷绘广告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全国电影实现总票房609.8亿元,同比增长9.1%(剔除服务费为565.4亿元,同比增长7.9%,以下内容如无特别注明,票房均为剔除服务费口径),城市院线观影人次17.2亿人次,同比增长5.9%,银幕总数60,079块,全年新增银幕9,303块,同比增长18.3%。优质内容、观影人次与银幕数量的增长推动中国电影产业持续向上发展,院线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

  1、2018年度中国电影市场回顾

  (1)电影票房保持增长,观影人次增速放缓

  2018年全国电影票房首次突破600亿元,保持持续增长;观影人次同比增长5.9%,增速较2017年放缓。依靠银幕增长驱动人次增长的时代已过去,在产业政策的助推和观众日益成熟的趋势下,中国电影市场回归至“内容为王”,逐步进入了成熟、稳定的新发展阶段。

  (2)银幕数量突破6万块,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

  截至2018年底,全国可统计影城数量11,145家,同比增长12.0%;银幕数量60,079块,同比增长18.3%,居世界首位。影院数量和银幕数量的扩张,有力拉动了全国电影市场的发展。但由于全国银幕增速仍快于整体票房增速,影院同质化竞争激烈,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

  (3)影院关店数量增加,集约化效应开始凸显

  影院数量和银幕快速增长的背后,2018年个别经营效率较低的影城关停数量较往年有所增加,市场进入调整期。12月,国家电影局下发《关于加快电影院建设促进电影市场繁荣发展的意见》鼓励院线公司依法并购重组,推动院线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预计行业将加速向具备规模优势以及多元化经营能力的头部院线公司集中。

  (4)头部效应愈加显著,影片类型丰富多样

  2018年,院线上映影片505部(按上映时间为2018年统计),票房过亿影片77部(剔除服务费口径),其中国产影片40部,进口影片37部。其中,票房5亿以上影片共计31部,创造了389亿元票房,占总票房的68.8%,票房集中程度增加,头部效应较去年更为明显。

  国产影片实现票房336亿,同比增长32.5%,占全年票房的59.4%,较2017年提升11%,成为票房贡献的主力。票房排名前十的影片中,国产电影占据六席并包揽前四名,标志着国产电影创作质量进一步提升,涌现出《红海行动》《我不是药神》等口碑票房双赢的优秀原创作品,成为推动全年电影票房增长的主要动力。

  (5)地域性差异开始显现,档期票房出现分化

  一、二线城市居民观影习惯相对成熟,自主性较强;三、四线城市居民观影受营销及影片的热度影响较为明显。2018年,各档期票房出现分化。受益于《红海行动》《唐人街探案2》对大盘的拉动作用,春节档票房实现68%的增长;而国庆档因缺乏高质量影片拉动,票房增速下降超20%。国产商业大片对档期的依赖程度升高,明确的影片定位和明确的观影人群是做好影片档期选择的关键。

  数据来源:国家电影局、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艺恩

  2、2018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回顾

  2018年,全国银幕数量持续较快增长,票房增速放缓,行业竞争加剧。面对激烈的行业竞争,公司在董事会及管理层的领导下,围绕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计划,稳步进行影院扩张,努力实施精细化运营,继续推进电影生活生态圈建设,各项主要业务保持健康发展。

  (1)营业收入持续提升,主要指标行业领先

  2018年,在行业激烈竞争形势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0.88亿元,同比增长6.49%,收入规模稳步提升。但受观影毛利下降影响,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5亿元,同比下降14.58%,公司广告和卖品毛利保持相对稳定。

  2018年,公司国内实现票房79.8亿元,同比增长10.1%,观影人次2.1亿人次,同比增长7.8%。票房、观影人次、市场占有率等核心指标连续10年位列全国第一,单银幕产出、上座率等主要指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2018年,公司下属64家影院跻身我国电影票房200强,155家影院进入我国影院票房500强。公司自有万达电影APP出票占比超20%,已发展成为国内领先的院线自营电影票平台。

  (2)影城布局稳步增长,市场占有率保持稳定

  近年来,公司加快完善影院布局、增强区域优势、进一步巩固在影院行业的市场份额和领先地位。2018年,公司在发展优质影城、确保项目的品质和收益率的情况下,实施影城稳步扩张,新开影城79家,影院终端规模进一步扩大。截止2018年底,公司拥有直营影院595家,5,279块银幕,其中国内影院541家,4,807块银幕,票房市场占有率13.5%。

  (3)实施创新营销,多维度发展非票房业务

  2018年,公司围绕过亿会员,积极进行营销创新,加强各档期营销力度,创新打造“朕要看电影”、“大片季”、“爆米花节”、“百日观影节”等专属IP活动;跨界合作故宫食品、哈根达斯等品牌,推出特色衍生品,获得市场热销;大力拓展咖啡业务,覆盖14个城市;创新电影营销业务,合作营销165部影片,多维度发展非票房业务。

  (4)建立大数据中心,实施精细化管理

  公司在稳步扩张的同时,多措并举施行精细化管理。公司建立大数据中心,通过大数据分析从行业竞争态势、精准化排片等多个维度,为旗下影院提供经营决策指导;设立用户体验部,进一步深化消费者观影服务,提升客户体验和满意度。

  (5)提高运营效率,努力节支增效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以及影院营运压力,公司努力降低营运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截至目前,公司影院技术服务公司已接入500余家影城,为上万台设备提供各种技术支持服务,开拓公司业务收入的同时,有效降低公司设备采购及运维费用。

  (6)持续加大技术创新,提升影院竞争优势

  公司持续加大技术创新,提升差异化竞争优势,保持放映技术、品质处于国内外领先地位,为观众提供高品质的观影服务。截至2018年底,公司旗下拥有IMAX银幕314块、已开业杜比影院35家。同时,公司推出高端自有巨幕品牌“PRIME”,引入三星Onyx LED影厅,不断加大力度提升尖端放映技术,为广大影迷呈现极致观影体验。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共计341家,除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3家之外,本年新设子公司7家,处置子公司1家,注销子公司2家。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2日以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霖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2019年4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的“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合并净利润为人民币1,292,493,898.57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94,631,485.14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93,156,960.56元,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01,474,524.5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5,139,179,120.27元,扣除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已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234,858,994.80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6,105,794,650.05元。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于2019年2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为了避免2018年度利润分配与本次交易发行时间产生冲突,确保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慎重讨论后,公司董事会提出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及派送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预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关于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实际情况相符。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上意见及报告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体现公司2018年度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对此出具了专项报告,以上意见及报告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非关联董事认真审议,认为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决策程序公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张霖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投资计划预案的议案》

  同意2019年度投资计划预案:

  1、2019年度公司计划新发展影城80家,投资总额约20亿元。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投资计划存续期间内具体执行,并给予如下具体授权:

  (1)在不超出上述投资计划总额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各类项目的投资。

  (2)授权董事会视公司资金情况及项目拓展需要,在不超过上述投资计划30%的范围内增加总投资。

  (3)授权董事会在获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批准的同时转授权经营层具体实施。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议案》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建立良好的法治秩序和商业规范,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其权限范围之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外投资行使如下的审批权限,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年: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5、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独立董事事前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谌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全体监事认为:本报告如实反映了2018年监事会的履职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专项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合并净利润为人民币1,292,493,898.57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94,631,485.14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93,156,960.56元,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01,474,524.5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5,139,179,120.27元,扣除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已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234,858,994.80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6,105,794,650.05元。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为了确保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顺利实施,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关于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全体监事认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2018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体现公司2018年度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决策程序公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6日

  ■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合并净利润为人民币1,292,493,898.57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94,631,485.14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93,156,960.56元,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01,474,524.5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5,139,179,120.27元,扣除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已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234,858,994.80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6,105,794,650.05元。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情况,经慎重讨论后,拟定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8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项”)于2019年2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为了避免2018年度利润分配与本次交易发行时间产生冲突,确保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慎重讨论后,公司拟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用于公司运营及发展。今后,公司将继续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为了确保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顺利实施,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为了避免与公司交易发行时间产生冲突,确保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顺利实施,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所做出的,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度,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万达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有房屋租赁、物业服务、观影、整合营销、联合营销及其他等。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张霖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联股东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如适用)在审议此议案时应回避表决。

  公司2018年与万达集团及下属企业预计发生的提供观影服务、整合营销、联合营销及其他等关联交易合计为60,000万元。报告期内,实际发生金额为22,209.17万元,未超出公司预计金额。

  公司2018年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发生的交易金额为不超过40亿元(含在线票务、广告、衍生品销售等)。报告期内,实际发生金额为27.57亿元,未超出公司预计金额。

  (二)2019年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

  (1)公司下属影城与关联方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

  根据公司与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集团”)下属的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商业地产”)于2012年7月1日签署的《房屋租赁与物业服务框架协议》,公司下属影城租赁关联方物业的租金标准为净票房收入的11%,租赁期限为自影城开业之日起20年;公司下属关联方影城物业管理费为15-19元/平米/月,其中包含空调服务费10元/平米/月。

  (2)公司总部与关联方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

  公司总部承租关联方拥有的北京万达广场B座写字楼11层作为办公场所,根据《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300元,物业管理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28元,租赁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2、业务相关关联交易

  (1)与万达集团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

  基于关联方业务需要,公司2019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观影、整合营销、联合营销及其他,合计不超过6亿元。

  (2)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的关联交易

  2018年5月,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臻希投资(阿里集团),持有公司7.66%的股份。公司与阿里集团将在将在电影发行、影片投资、在线票务平台、广告、衍生品推广销售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

  公司参考上述相关业务历史数据及同行业市场标准,预计2019年度与上述持股5%以上股东发生的交易金额为不超过40亿元(含在线票务、广告、衍生品销售等)。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一)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王健林

  2、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3、经营范围:商业地产投资及经营、酒店建设投资及经营、连锁百货投资及经营、电影等文化产业投资及经营;投资与资产管理、项目管理(以上均不含专项审批);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代理记账、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设备安装与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长江路539号

  5、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健林先生控制的企业

  6、2018年财务数据:总资产6,911,574.10万元、净资产38,262.23万元、营业收入465.40万元、净利润-125,970.57万元(母公司口径,未经审计)

  (二)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主要负责人:马云

  2、注册地址:开曼群岛

  3、公司情况: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目前是全球领先的网上及移动商务公司之一。其所属的阿里巴巴集团是为商家、品牌及其他提供产品、服务和数字内容的企业,提供基本的互联网基础设施以及营销平台,让其可借助互联网的力量与用户和客户互动。主要业务包括核心电商、云计算、数字媒体和娱乐以及创新项目和其他业务。

  4、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7.66%股份的臻希投资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8年3月31日止的财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502.66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640.93亿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归属于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4,215.6亿元。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1、定价原则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化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及结算情况

  (1)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合同

  根据公司与万达商业地产签署的《房屋租赁与物业服务框架协议》,约定了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费的标准,公司下属影城按照本框架协议的规定,在设立时单独与关联方分别签订《租赁合同》及《物业服务协议》,影城租金及物业服务费为按月结算。

  (2)与万达集团下属企业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

  公司与万达集团下属企业发生的交易为观影、场租、整合营销等相关交易,依据关联方的业务需求而发生,交易的发生时间和发生金额具有不确定性;观影交易为实时结算,整合营销及联合营销等按照合同约定结算。

  (3)与其他5%以上股东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将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另行签订合作协议,定价原则均将参考市场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万达商业地产作为公司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在全国的快速扩张,为公司的跨区域拓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公司下属部分影院向万达商业地产租赁房屋并接受物业服务的是生产经营所需的;同时公司作为商业广场的明星体验式业态,也为商业广场贡献了稳定的文化消费型客流,为商业广场提供物质消费以外的精神文化娱乐消费产品。双方通过公平、互惠合作实现共赢、取得发展。

  2、公司与万达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观影、整合营销、联合营销及其他业务等,为根据公司及关联方业务需求发生,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提高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与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生的交易,为公司与之在影片投资、电影发行、在线票务、广告等多方面开展的战略合作,相关交易有利于加强公司在电影产业方面的业务布局,可以借助双方资源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供的《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经审阅关联交易事项以及相关材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后,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均参考市场价格,不会对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带来重大风险,同意2019年关联交易的预计。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能够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决策程序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所需拟增加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中所涉经营范围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最终经营范围将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39                               证券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19-028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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