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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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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161                           公司简称:科华控股

  

  一、 重要提示

  一.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公司负责人陈洪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志荣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19-013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江苏省溧阳市竹箦镇余桥村永康路6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洪民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会计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三、备查文件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19-014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江苏省溧阳市竹箦镇余桥村永康路6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葛修亚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监事会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19-016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余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交易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相关事项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目的

  根据公司目前的业务发展情况及未来的发展战略,公司国际业务量不断增加,公司境外收入增加,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将以真实的业务为基础开展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币种及业务品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2、资金规模及资金来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余额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交易对手:银行等金融机构。

  4、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5、授权及期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及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批,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单一业务出具董事会决议。授权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对部分按照预算进行相应风险管理而开展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衍生金融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度》,对本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原则及要求、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和风险进行了有效规范和控制。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控制业务风险,保证制度有效执行。

  2、公司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3、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本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控,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当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规避汇率波动风险、锁定汇兑损失为目的所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紧密相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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