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6,166,375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5月6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核准情况
1、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情况
2015年12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2015年12月28日,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29号)。
2、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5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3、锁定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交易对方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如下:
■
备注:上述表格中,夏剑锋所持17,441,142股股份,系夏剑锋参与司法拍卖取得原非公开发行参与人王敏桦所持有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变化的情况。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的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持有人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福州兴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平安大华永智1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王敏桦(夏剑锋)、胡红湘。上述持有人承诺其认购的股份自发行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福日电子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本保荐机构对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6,166,375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5月6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八、上网公告附件
保荐机构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