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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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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871                                                 公司简称:嘉友国际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韩景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立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立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于2019年3月6日、2019年3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巴彦淖尔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总投资额,由38,664.68万元调整至10,000.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及建设用地支出约5,000.00万元,项目运营资金约5,000.00万元。根据公司持有巴彦淖尔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实施主体巴彦淖尔市临津物流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计算,公司预计利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30,931.74万元缩减至5,100.00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巴彦淖尔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中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28,222.3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27,130.58万元,利息及理财收益共计1,091.82万元。公司变更巴彦淖尔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募集资金6,000.00万元,用于投资新疆嘉友恒信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本次拟变更投向的总金额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7.76%。

  3.2.2 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

  公司于2019年3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与可克达拉市恒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克达拉恒信”)共同出资设立新疆嘉友恒信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恒公司”),嘉恒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公司实缴人民币6,000万元,占出资比例60%,可克达拉恒信实缴人民币4,000万元,占出资比例40%。

  2019年3月27日,嘉恒公司已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可克达拉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3.2.3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9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4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19年3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3月22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5 公司对外担保

  公司于2019年3月6日、2019年3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万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为万利贸易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对外担保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0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19-028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22日以电话、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恒华国际商务中心8层80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景华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相关内容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19-029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22日以电话、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下午15:00在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恒华国际商务中心8层80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润平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行为;4、监事会保证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19-030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4月25日,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四)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五)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追溯调整往期财务数据。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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