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停牌事由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38.72%股权、南京金江冶金炉料有限公司38.72%股权。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
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鉴于目前交易双方对交易仅达成初步意向,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证券代码:600282)自2019年4月26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修订)》的要求披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并申请复牌。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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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1.28%股权。
(二)南京金江冶金炉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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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金江冶金炉料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1.28%股权。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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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0.60%股权。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通过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标的公司股权。
五、风险提示
交易双方目前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议论证中,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