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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担保协议,为ATOSACATERINGEQUIPMENTINC提供1,500万欧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披露的《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阿托萨美国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0)。
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全资子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预计担保及授权事项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满足其正常的流动资金需求,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该项议案获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的 2019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融资及经营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独立董事充分审查了拟被担保下属公司的资产负债和生产经营情况,一致认为公司为下属公司在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担保符合下属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或风险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19,796,000.00元(汇率基准日为2018年8月1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82%。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1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
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财务数据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受到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俊杰进行了回避表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相关独立意见:公司2019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各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审议及执行情况
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于2018年7月26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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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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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注册号为913301107595187454,法定代表人周俊良,注册资本20500万元,住所: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宏达路168号,经营范围为生产、安装、改造、维修、研发、设计、维护保养: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相关零配件;货物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电梯设备及机械设备的研发和技术服务;成年人非证书职业技能培训;会务服务;房屋租赁。
法定代表人周俊良为我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俊杰的兄长。
(二)杭州富尔基制衣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47471526000,
法定代表人为王荣泉,注册资本50万元,住所为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888号1001室,经营范围为制造、加工:服装;批发、零售:服装及辅料。
法定代表人王荣泉为我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俊杰之姐的配偶。
(三)型德国际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在香港成立,公司注册号为2618372,注册资本为1港币,经营范围为杂货。
副总经理王富强为我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俊杰之姐的子女。
(四) TYPICALMINDINTERNATIONAL(USA) LIMITED于2018年12月在美国成立, 公司负责人王富强为我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俊杰之姐的子女。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一)公司向关联方购买、销售产品,交易双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二)交易的定价遵循以下政策:
1、实行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参考关联方与独 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的:向杭州富尔基制衣有限公司和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向型德国际有限公司和TYPICALMINDINTERNATIONAL(USA) LIMITED销售商品是公司正常业务开展所需,有利于降低采购成本,拓展销售收入。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将持续发生,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主营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2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45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6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37元,共计募集资金81,642.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208.7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6,433.2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67.3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4,465.9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5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6,966.2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43.08万元;本公司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972.28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等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767.51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1,938.48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310.59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5,838.0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等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3,445.98万元,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52,000.00万元,存放于泰国子公司一般户392.03万元(期后已经全部退回至泰国子公司募投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8年12月7日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8年12月7日与子公司阿托萨厨房设备(泰国)有限公司(本期新设立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及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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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泰国一般户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罗勇分行100000300735147账号的392.03万元余额,已于期后退回至本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9月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6,005.03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8066号)。经公司2017年9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005.0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公告编号:2017-006))
3. 以闲置募集金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经公司2017年9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7年10月16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7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授权期限自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具体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经公司2018年4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8年5月16日召开的2017年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7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授权期限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2017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为328.62万元。2018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为2,714.29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尚未赎回52,000万元。2018年度,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等产品和赎回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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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8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8年12月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原新增年产10万台商用制冷设备项目(以下简称为原项目),变更为阿托萨厨房设备(泰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商用制冷设备项目(以下简称为新项目),新项目总投资额为15,004万元,其中土地购置费4,129.00万元,建筑工程费4,020万元,设备购置费用6,045万元,安装费用240万元和铺底流动资金570万元。原项目生产的商用餐饮制冷设备主要面向欧美等海外市场,原计划项目达产后商用餐饮制冷设备的产能将由42.5万台上升至52.5万台,并通过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来消化产能。由于贸易政策等市场环境的变化,原计划的实施可能面临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下降、投资回报周期延长的风险。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调整原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4,312.02万元(含孳息)用于新项目的建设投资,将有利于公司拓展国际业务,加大国际市场的市场参与程度,并充分利用泰国当地资源,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积极应对市场需求变化的节奏,为提高公司商用餐饮制冷设备的销售份额奠定基础,从而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商用餐饮设备行业的领先地位。截至本期期末变更后的新项目暂无实际投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银都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银都股份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情况。
特此报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该项目由于前期开工较晚,导致目前尚在建设实施中。
[注2]:银都股份公司为了不因进行自助餐炉产业升级而停产,故拟在炉具等西厨设备扩产项目厂房建设完成之后,将本项目实施地现有生产线搬离后进行升级改造,由于炉具等西厨设备扩产项目厂房尚未建设完成,导致本项目整体进度相应较慢。
[注3]:该项目已变更,变更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四之说明。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该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含孳息。
[注2]:该等项目尚在建设实施中。
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3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都股份”)拟使用不超过5.5亿元(除非另有所指,本公告中“元”、“亿元”分别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4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银都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00万股,发行价格12.3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1,642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4,465.9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35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尚未赎回52,000万元。2018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为2,714.29万元。2018年度,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期限
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产品范围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严控风险,公司有关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
公司购买的为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等产品,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在上述理财产品等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等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使用暂时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5.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次《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将进一步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上述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进一步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进行审议,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保荐机构同意银都股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因此,保荐机构对银都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4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9年4月25日,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都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含8.5亿元)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授权期限为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两年内。
●本次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超过人民币8 亿元(含8亿元)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授权期限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两年内。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的余额为54,220万元。
二、 此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8.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和较低风险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投资期限
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两年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具体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 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二)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议案履行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我们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5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为规范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针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四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于2018年修订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政策进行变更。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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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将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230,843.39元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由“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6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都股份”)于2019年 4 月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公司决定调整“炉具等西厨设备扩产项目”和“自助餐设备产业升级项目”的实施进度,将“炉具等西厨设备扩产项目”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将“自助餐设备产业升级项目”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45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6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37元,共计募集资金81,642.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208.7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6,433.2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67.3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4,465.9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51号)。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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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三、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和原因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炉具等西厨设备扩产项目”投资总额估算为40,355.00万元,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形成年产28万台炉具等西厨设备的生产能力,以有效满足公司生产的实际需要,并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品质,以提升公司在炉具等西厨设备的市场地位。项目原预计建设期为24个月,预计完成时间2019年4月。
“自助餐设备产业升级项目” 投资总额估算为9,743.00万元,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对现有自助餐设备生产基地进行整体升级改造,提升生产自动化程度,优化生产流程及车间布局,进而提升公司自助餐设备产品的品质与生产效率。项目原预计建设期为24个月,预计完成时间2018年12月。
公司此次拟将“炉具等西厨设备扩产项目”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将“自助餐设备产业升级项目”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炉具等西厨设备扩产项目”由于土地建设前需进行高压线迁移和河道改道,公司取得施工审批手续延迟;“自助餐设备产业升级项目”为避免因进行自助餐产业升级而停产,拟在“炉具等西厨设备扩产项目”厂房建设完成之后,将本项目实施地现有生产线搬离后进行升级改造,由于“炉具等西厨设备扩产项目”厂房尚未建设完成,导致本项目整体进度较慢。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本次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炉具等西厨设备扩产项目”项目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 将“自助餐设备产业升级项目”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炉具等西厨设备扩产项目” 及“自助餐设备产业升级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六、 专项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国信证券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7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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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0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博旺街56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0日
至2019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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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由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提交,董事会决议公告与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19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周俊杰、杭州俊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银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18年5月14日(9:00-11:30;13:30-16:00)
(二) 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博旺街56号)
邮政编码:311100
联系电话:0571-86265988
传真:0571-86260718
(三) 登记办法
1.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东卡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效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及信函应在 2018 年 5 月14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并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1.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博旺街56号
2. 邮政编码:311100
3. 联系电话:0571-86265988
4. 传真:0571-86260718
5. 电子邮件:yd@yinduchina.com
6. 联系人:鲁灵鹏、吕智秀
(二) 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