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5
债券代码:112691 债券简称:18爱康0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邹承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钱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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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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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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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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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与浙能集团战略合作的事项
公司及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方(以下简称“浙能集团”)于2018年5月11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意向框架协议》, 2018年8月31日,公司与浙能集团签订了《股权合作协议》,2018年9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康电力”)、浙江清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清能”)与浙江瑞旭投资有限公司等标的公司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中康电力、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苏州中康电力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康运营”)与浙江清能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了《委托运行维护框架协议》,2018年末,中康电力与浙江清能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已完成标的公司的工商变更手续。
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公司2018 年 10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10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2019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票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拟回购的不超过回购总数的50%的股份数量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剩余部分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董事会决定此次回购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不高于3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3.00元/股(含3.00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等事项,尚未开始实施回购。
3、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2018年9月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暨延期回复深交所问询函并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149),并于2018年9月29日披露了《问询函》的回复、复牌提示性公告以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修订稿),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10月8日开市起复牌。
2019年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因交易双方在谈判过程中对于协议部分条款无法达成一致,经认真听取相关各方意见并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决定终止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9年3月25日起停牌。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9年4月9日开市起复牌。2019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有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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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8 年 10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10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2019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票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拟回购的不超过回购总数的50%的股份数量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剩余部分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董事会决定此次回购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不高于3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3.00元/股(含3.00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等事项,尚未开始实施回购。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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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承慧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