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8年实现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以574,621,415股(公司2018年末股本589,876,415股扣除2016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终止待回购注销股份15,25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14,924,283.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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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情况说明
铝材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材料。经过20年坚持不懈的奋斗,明泰铝业已发展成为我国铝加工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公司产品涵盖铝板带箔及铝型材两大门类,广泛应用于新能源电池、轨道车体、汽车制造、印刷制版、电子家电、交通运输、食品和医药包装等国民生产的众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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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年来把握市场发展方向,重点布局进军交通运输用铝、汽车轻量化用铝、新能源用铝等高端领域。汽车铝板、罐车料、散热器料等汽车轻量化材料产品占比逐步提高,向宇通、中集、比亚迪等车企供货,优化公司产品结构。锂电池铝塑膜、锂电池用集流体电池箔、电解电容器用铝箔等产品可用于新能源领域,新能源电池用电子铝箔是公司的重点发展项目。公司生产的新能源电池软包铝箔、电子箔、药用铝箔、铝制防盗酒盖专用铝带、PS版基/CTP版基、模具用中厚铝板等多种铝板带箔产品在国内市场份额稳居行业前列。铝型材业务方面,公司 “年产两万吨交通用铝型材项目”焊合生产线运行稳定,现有设备已满负荷生产,全年交付铝合金轨道车体140余节,挤压生产线中82MN及60MN挤压机已安装完成进行试机生产,125MN挤压机正在安装,挤压生产线投产后轨道车体型材实现自给自足并向外销售,利润率将进一步提升。
2、经营模式情况说明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铝锭,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方式,根据客户订单及生产经营计划采用持续分批量的形式向供应商采购。采购价格以上海长江现货铝平均价格为基准,结合付款方式、运费承担方式等进行调整而确定。公司与一些具有一定规模和经济实力的铝锭供应商签订长期采购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原材料供应便利、及时。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主要客户群体较为稳定,每年签订产品销售框架协议,约定全年供需数量、规格、定价方式等,依据框架协议及客户的采购惯例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针对通用半成品、常用产品,采用大批量生产方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过程成本。针对不同客户对产品不同合金状态、规格的要求,采用多品种、小批量生产方式,以适应市场的快速变化。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既对生产企业进行销售,也对铝材经销商进行销售。对大型用户以直销方式进行销售,有利于建立长期、稳定的客户渠道;通过经销商向零散用户进行销售,有利于发挥经销商在当地的销售网络优势,提高公司资金运作效率,实现效益最大化。产品销售采取“铝锭价格+加工费”的定价原则。对于国内销售产品,主要采用“发货当天上海长江现货铝平均价格+加工费”确定。对于出口产品,主要采用“发货日前一个月的伦敦金属交易所市场现货铝平均价+加工费”确定。
3、行业情况说明
我国氧化铝、电解铝、铝加工材的产量都位居世界首位。铝加工是将铝锭通过熔铸、轧制、挤压和表面处理等多种工艺和流程,生产出板、带、箔、管、棒、型、线、锻件、粉及膏等各种形态的产品。按加工工艺和成型方法分类,铝加工行业可以分为变形铝加工行业和铸造加工行业。变形铝加工包括挤压材和平轧材,平轧材主要包括板、带、箔等,挤压材主要指铝型材以及极少部分的管材、棒材等。公司属于变形铝加工行业,主要产品为铝板带箔,“年产两万吨交通用铝型材项目”产品属于挤压材。本行业自身周期性不明显,下游行业的生产与销售无明显的季节性特征,铝制产品的运输和仓储均较为方便应用广泛,也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和区域性特征。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铝加工行业也在实现着跨越式发展,已成为全球铝板带和铝箔产能和产量最大的国家。2018年度,我国铝板带箔产量约1070万吨(剔除板带材中重复统计的铝箔毛料),公司产销量达76万吨,占全国产量的7.10%,是铝加工行业中的龙头企业之一。
(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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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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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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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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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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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8年度,经济形势错综复杂,美国对我国的铝合金平轧板材产品开展“双反”调查,公司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群策群力,迅速调整策略,成功抵御了外部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创造了可喜的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做好主业,增产提效、开拓市场。面对美国针对我国铝板带箔产品启动的“双反”调查及加征高额关税的严峻形势,公司积极寻找出口替代市场,主动调整海外市场布局和产品结构,加大向欧洲、澳大利亚、南美等市场出口力度,全年外贸业务不降反增,全年铝板带箔总体产销量达76万吨,同比增长20%,圆满完成预定目标。公司产销量大幅增长的同时,继续精细化管理,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工作取得巨大进展,建设统一的网络管理数据中心,统一的采购平台和协同办公平台,统一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资金管理系统和供应链系统,推动公司全面实现信息共享、业务统管、隐性成本显性化、组织结构扁平化、决策流程信息化。公司生产管理与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的快速融合,推动公司向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本年度,公司各转型升级项目继续推进,更多先进设备投入运营,丰富高附加值产品种类,升级公司加工能力。“年产12.5万吨车用铝合金板项目” 主要设备2800mmCVC六辊冷轧机及立体化智能管理仓库安装完成投入运营。立体化智能管理仓库由德国AMOVA设计和监制,共6层80列,占地面积小容量大,可放置卷材达938个。该仓库是由有轨巷道堆垛机、出入库托盘输送机系统、尺寸检测条码阅读系统、通讯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等组成的高度自动化系统,设有退火、高切、预留、冷轧、热轧、发货共六个区域,七个接口,通过对产品的智能识别和精准运送,可以同时满足多个机列的生产调动需求,高效串联各道工序,极大的提高物流效率。2800mmCVC六辊冷轧机从德国西马克公司进口,该设备较普通轧机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可以通过轧辊倾斜、弯辊、窜辊等方法调整产品的板形,所生产产品宽度可达2650mm,具有板型厚度公差小、平直度高、板面光亮细腻等优点,可用于汽车制造、航空航天等领域。 “年产两万吨交通用铝型材项目”焊合生产线新增“车体总装生产线-大部件多功能工业机器人”1台,提高轨道车体生产效率,2018年度交付铝合金轨道车体140余节。该项目挤压生产线,德国西马克82MN及60MN挤压机已安装完成进行试机生产,125MN挤压机正在安装。挤压机投产后将为轨道车体生产提供所需原材料,提高轨道车体利润率。大量先进设备的采用,推动了公司生产运营的智能化,2018年11月经严格评审公司被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及财政厅确定为“河南省智能工厂”。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河南明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铝箔产销量达到10.8万吨,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电池、电子电器、药品食品包装等行业。其中附加值较高的锂电池铝塑膜、锂电池用集流体电池箔、电解电容器用负极铝箔、超级电容器用高纯铝箔等产品可用于新能源领域,目前公司电池箔和电子箔材占全部铝箔产品的比重约34%。未来,随着新能源市场的需求扩大,该部分产品占比将逐年提高。
2018年10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在韩国全罗南道省光阳市设立了子公司光阳铝业股份公司,通过设立境外子公司,可以拓展新的海外市场,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能更好地服务现有国外客户,缩短供货周期,提高客户满意度。本次对外投资还可充分利用韩国光阳湾圈经济自由区关税免征等优惠政策,提高产品竞争力,推动公司全球化品牌战略。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332,458.3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563.1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0.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402.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40%。
(二)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6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等四项解释,本公司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解释。
2、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对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应付股利”和“应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利润表中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8】15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2017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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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受影响的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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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9户,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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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子公司具体情况见审计报告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1户,其中:
本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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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内减少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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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内新增及减少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详见审计报告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马廷义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9-020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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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234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3月更名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18日向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6,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1.33元/股。截至2015年11月18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736,4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842,180.32元,募集资金净额722,607,819.68元。
截止2015年11月18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5]00112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40,658,841.71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76,175,430.00元;于2015年12月16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5,777,262.38元(其中对募投项目投入355,777,262.38元),2018年度合计使用募集资金308,706,149.33元(其中对募投项目投入308,706,149.33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3,277,210.35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4,247,150.03元,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而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账户、信用证保证金、保函保证金账户共计存储9,030,060.32元。
(二)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99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向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76,688,33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4.06元/股。截至2017年12月5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1,078,237,990.10元,扣除发行费用6,914,237.01元,募集资金净额1,071,323,753.09元。
截止2017年12月5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88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84,527,867.19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397,682,648.21元;于2017年12月6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918,422.10元(其中对募投项目投入14,918,422.10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71,926,796.88元(其中对募投项目投入271,926,796.88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04,642,280.37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386,795,885.90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 2,588,778.03元, 购买理财产品收益15,257,616.44元),其中:银行存款 24,642,280.37元,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38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二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二届十六次及三届二次董事会修订完善。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公司于2014年11月24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公司决定聘请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华林证券完成。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公司决定聘请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公司于2018年5月7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公司决定聘请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华林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原证券完成。
根据公司与中原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
1、银行存款明细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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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8 年12月31日止,共使用募集资金9,030,060.32元交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信用证、保函保证金用于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保函时银行系统自动生成临时保证金账户用于存放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信用证、保函保证金,待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保函到期后该部分保证金用于承兑、支付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保函承兑、支付后临时保证金账户自动注销。
2、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金额明细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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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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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7年非公开发行
1、银行存款明细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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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1,071,448,090.86元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7]000889号)中募集资金净额1,071,323,753.09元的差额124,337.77元为募集资金在验资户产生的利息扣除相关转账手续费后的净额。
2、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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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鉴证报告结论为:明泰铝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明泰铝业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原证券认为: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15年非公开发行)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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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该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投资包括挤压生产线、焊合生产线以及其他辅助生产设备,其中,焊合生产线已于2017年投产使用,所生产的铝合金轨交车体配套供应郑州中车。2018年交付车体140节,实现销售收入11,985.39万元,扣除成本后实现毛利2,666.30万元。目前,公司已订购挤压生产设备,因从国外进口设备交货时间周期较长,目前,82MN及60MN挤压机已安装完成进行试机生产,125MN挤压生产线正在安装。虽然该项目已有部分工序完工投产并产生效益,但由于仍有部分重要工序未投产,项目尚未整体完工,故暂时无法核算该项目整体完工后的效益。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17年非公开发行)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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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项目正在实施,尚未完工,未产生效益。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9-021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参加董事7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马廷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实现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以574,621,415股(公司2018年末股本589,876,415股扣除2016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终止待回购注销股份15,25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14,924,283.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
公司自2011年上市以来采取了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每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低于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保证了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2011年度至2017年度累计现金分红32,524.60万元,分红金额占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4.08%。鉴于当前公司处于转型升级发展阶段,重点布局进军交通轻量化、航空航天、新能源等用铝领域,正在建设当中的“年产2万吨交通用铝型材项目”、“年产12.5万吨车用铝合金板项目”等重大项目资金需求较大。加之铝加工属于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充足的日常运营自有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竞争力。在充分考虑公司自身发展并结合回报投资者需要,公司2018年度采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的利润分配预案,2016年度至2018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将达22,499.15万元,占公司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60.44%,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关于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2019年度拟接受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等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总量。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后将根据公司自身运营的资金需求来确定用款计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交易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马廷义先生、化新民先生及杜有东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预计2019年度关联交易金额将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自有资金适时投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可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不超过10亿元,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8亿元,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决定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9、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1、《明泰铝业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明泰铝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3、《明泰铝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4、《明泰铝业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明泰铝业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明泰铝业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7、《明泰铝业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
8、《明泰铝业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9、《明泰铝业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10、《明泰铝业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1、《明泰铝业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资金的公告》;
12、《中原证券关于明泰铝业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有关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13、《明泰铝业关于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14、《明泰铝业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5、《明泰铝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9-022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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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交易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泰铝业”)的实际情况,对本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预计。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对公司与关联企业MINGTAI KOREA CO., LTD.及其子公司MK METAL VINA CO.,LTD.,全资子公司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与参股公司郑州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中车”)之间在2019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交易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预计2019年度关联交易金额将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代码:601677 公司简称:明泰铝业
(下转B25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