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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一、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一)结构性存款
1、产品名称:2019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四十三期产品1
2、产品类型:保本固定收益型
3、产品预期收益率:3.15%
4、产品风险:基本无风险
5、产品期限:2019年4月22日—2019年5月22日
6、认购金额:人民币30,000,000.00元
7、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8、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无关联关系。
风险提示: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本次公司选择的产品为未超过十二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在理财期间,公司将与产品发行方保持紧密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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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理财产品购买合同及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