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财经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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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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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承销科创板IPO业务规范征求意见

  (上接A01版)参考境外成熟市场经验,体现市场化原则,增加战略投资者路演推介环节,明确战略投资者一对一路演推介时间及路演推介内容,加强对公开路演、现场路演的自律管理,引入律师事前培训环节。

  三是加强对承销商发行定价、簿记建档的规范,加强对承销商在发行承销工作中的自律监督,强调簿记建档工作的纪律性,加强对现场工作人员行为的自律规范。

  四是加强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规范,提高对报告的内容、风险因素分析、估值方法和估值结论的要求,建立健全投价报告的综合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客观性和公信力,引导市场理性定价。

  五是强化对科创板承销商的自律管理力度。加强对承销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报送要求,加强对承销商的自律监督作用,加大自律惩戒处罚力度,加强自律规则执行情况检查和落实,完善与证监会行政处罚的衔接。

  分析人士称,《承销业务规范》不仅对券商开展承销业务的主要环节进行了规范,还明确了承销业务中多个环节的禁止行为,要求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对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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