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收到沈培今先生的《告知函》,且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沈培今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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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况说明
根据沈培今先生出具的告知函,主要系其与南京扬铎国际贸易公司保证合同连带责任纠纷一案,其所持公司股份被江苏省南京市中级法院司法冻结。沈培今先生正在与合同纠纷相关方积极沟通,协商处理,防范其持有股份经司法程序被处置的风险。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沈培今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3,08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7%;累计被司法冻结股票33,083,3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6.57%。
四、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沈培今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未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沈培今先生出具《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