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出席会议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规范运作,并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业先生、阮永平先生、黄晓莉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相关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积极回报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末总股本787,791,994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已回购股份7,878,000股,即779,913,9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6,794,839.6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次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鉴于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事项,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预案的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支持公司发展,未收取担保费用;广州瑞明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公司控股专业售电公司——广东智光电力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电力。议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补充确认,并对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关联董事李永喜先生、郑晓军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为了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根据公司2019年经营计划,公司及其控股子(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有效期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授信总额度内,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可以视盈利和偿债能力情况向银行进行申请,且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国内(际)信用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申办票据贴现、国内保理及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授信有效期内,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使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孙)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应在各自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的担保总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在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额度调配,公司将按季度向董事会汇报实际授信融资及担保金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相关事宜,办理上述授信项下的具体业务及担保手续,包括且不限于签署相关业务的具体合同、协议等相关事项。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拟使用余额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风险投资品种,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薪酬的确认及2019年薪酬方案》
董事李永喜、董事郑晓军、董事芮冬阳、董事陈谨、董事吴文忠、董事曹承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6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津贴的确认及2019年独立董事薪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张德仁先生、独立董事陈小卫先生、独立董事潘文中先生均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该所201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谨敬业、认真履行职责,出色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拟继续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同行业报酬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有关报酬事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详细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监事、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9022
债券代码:112752 债券简称:18智光01
债券代码:112828 债券简称:18智光02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2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9年4月22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铠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上,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处于正常运营状态,银行信用记录良好,视盈利和偿债能力情况,取得一定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顺利开展,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降低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成本,并进而促进其业务开展。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2018年的审计工作中,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审计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其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使用余额合计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等符合监管要求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资金收益,且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一、审议了《关于监事2018年薪酬的确认及2019年监事薪酬方案》
回避表决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补充确认的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和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补充确认的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和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对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黄铠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三、《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电力需求侧线下用电服务及智能用电云平台项目、综合能源系统技术研究实验室项目、岭南电缆扩建企业技术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项目内容及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将电力需求侧线下用电服务及智能用电云平台项目、综合能源系统技术研究实验室项目的建设完工时间延期至2020年10月30日,岭南电缆扩建企业技术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完工时间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四、《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五、《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对平陆睿源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进行担保,是为了促进平陆睿源后期的可持续经营发展,平陆睿源拟其热费、电费等特许经营收费权作为反担保措施。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对平陆睿源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进行担保。此担保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9025
债券代码:112752 债券简称:18智光01
债券代码:112828 债券简称:18智光02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容提示:
1、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人民币(含税);
2、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合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实际享有现金分红权的股份数量确定;
3、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4、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806,694,301.12元(合并口径),其中未分配利润440,457,771.51元。2018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922,729.89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66,661,970.89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末总股本787,791,994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已回购股份7,878,000股,即779,913,9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6,794,839.6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次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鉴于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事项,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
该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 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当前的经营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也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1、该利润分配预案事项,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9034
债券代码:112752 债券简称:18智光01
债券代码:112828 债券简称:18智光02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五届董事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4日—2019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5月10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89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7、《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薪酬的确认及2019年薪酬方案》;
10、《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津贴的确认及2019年津贴方案》;
11、《关于公司监事2018年薪酬的确认及2019年薪酬方案》;
1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就2018年度的工作情况作述职报告。
上述第7项、第13项为特别表决事项,必须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各项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与本通知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5月13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19年5月13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89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0760
联系传真:020-8390922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曹承锋、邱保华
联系电话:020-83909288、020-83909300
联系邮箱:370984392@qq.com
2、现场会议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69;投票简称:智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指示如下(在议案表决栏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
说明: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包括填写其他符号等)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均视为“无明确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2019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9035
债券代码:112752 债券简称:18智光01
债券代码:112828 债券简称:18智光02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19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李永喜先生;公司副董事长芮冬阳先生;公司董事、总裁陈谨先生;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吴文忠先生;董事会秘书曹承锋先生;独立董事潘文中先生;保荐代表人朱煜起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9060
债券代码:112752 债券简称:18智光01
债券代码:112828 债券简称:18智光02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228号”《关于核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11月10日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503,086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33元。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141,6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5,889,639.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25,770,361.00元。此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5]G15038500108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801.01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98.11万元,使用2,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运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0.00万元。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用于募投项目支出343.1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5.23万元,使用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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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85号)核准,公司于2016年9月14日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7,784,615股募集资金,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50元。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1,516,799,992.50元,扣除发行费用25,822,246.9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90,977,745.60元。此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6]G16003320225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累计用于募投项目支出34,033.01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5,206.17万元,使用91,3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运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0.00万元。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用于募投项目支出4,124.3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258.74万元,使用100,44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运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3,500.00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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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并业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及履行情况
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2015年11月5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11月8日,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岭南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电缆”)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广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已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6年9月19日,公司与广发证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三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10月13日,公司与交通银行番禺支行、广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智光用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用电投资”)与广发证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三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已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进行变更。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对外转让或置换。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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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6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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