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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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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展期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19-016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展期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北煤电集团”) 将其质押到期的公司股票办理了质押展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情况

  2018年4月18日,皖北煤电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12000万股股份在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展期质押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购回及质押展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16)。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展期具体情况

  2019年4月18日,皖北煤电集团将2018年4月18日质押给长江证券的公司股份12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展期2个月,质押展期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皖北煤电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4961.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96%;本次质押展期后,皖北煤电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2700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9.13%,占公司总股本的27.00%。

  三、控股股东的股票质押展期说明

  1.质押展期目的:偿还到期债务;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皖北煤电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资金偿还能力;

  3.皖北煤电集团此次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展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国资监管要求,偿还资金能力有保障,风险可控。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19-017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4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宿州市西昌南路157号公司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兆杰先生主持,会议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董事张云起、王亮、袁敏、刘小浩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 董事会秘书朱四一先生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的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续签《票据池业务参与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和聘请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推选陈坤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均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关联交易议案表决中,关联方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檀林飞  胡  娟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天禾律师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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