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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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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68,992,73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18年,国内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消息显示,全年国内生产总值900,309亿元,比上年增长6.6%,增速同比回落了1.2个百分点。经济结构不断优化,消费拉动经济增长作用进一步增强,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0,987亿元,比上年增长9.0%,最终消费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76.2%,消费连续五年成为经济增长第一动力。市场销售平稳较快增长,网上零售占比明显提高,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45,311亿元,增长5.7%;网上零售额90,065亿元,比上年增长23.9%。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70,198亿元,增长25.4%,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8.4%,比上年提高3.4个百分点;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9,867亿元,增长18.7%。

  2018年,公司持续稳健运营,各项业绩继续行业领先,分别荣列2017年中国连锁百强第13位;2017年中国零售百强第18位,较同期上升1个位次;2018年武汉企业100强第14位;2018年武汉服务业企业100强第6位;超市公司位列2017年中国快递消费品连锁百强第25位。公司还被授予第十七届武汉市优秀企业,光荣入选湖北省国企改革十大案例。

  公司主要从事购物中心和超市零售业务,经营模式包括联营、自营、代销和物业分租等,2018年,武汉新开业商业项目16个(其中地铁商业4个),商业体量约64万平米,市场分流日益严峻。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7.06亿元,同比下降2.3%;利润总额14.30亿元,同比下降13.03%;净利润10.5亿元,同比下降15.42%。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房地产业;零售相关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2018年,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密集出台,调控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房地产开发投资和企业资金来源增长平稳,房屋销售面积呈平稳回落态势,新开工和土地购置意愿较强,房价涨幅有所上升,地价涨幅明显回落,标杆房地产企业销售形势明显好于全国,区域间分化延续,三四线城市成为拉动2018年房地产投资和销售增长的主力。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相关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20,264亿元,比上年增长9.5%,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2.5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投资85,192亿元,增长13.4%,比上年提高4个百分点。住宅投资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70.8%。商品房销售面积171,65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3%,增速比上年回落6.4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2.2%,办公楼销售面积下降8.3%,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下降6.8%。商品房销售额149,973亿元,增长12.2%,比上年回落1.5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14.7%,办公楼销售额下降2.6%,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增长0.7%。

  截止2018年末,公司时代花园项目已投入23.30亿元,根据公司下属公司武商百盛置业签订的《住宅房屋订购合同》,时代花园项目拟于2019年9月交付。该项目属于还建房项目,用于武锅生活区改造项目中被征收人的产权调换安置房。该项目预计总投资28.20亿元,总建筑面积35.62万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7.98万平方米。除时代花园项目外,公司无其他土地储备。

  一、概述

  201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武商集团创新发展的关键一年。公司坚持“摩尔城做精、梦时代做新、众圆做实、超市做优、区域市场做强”的发展规划,坚持“提质效、保增长、强管理、补短板”的经营思路,奋力推进各项经营工作。但受市场消费需求增长持续乏力、新型商业模式分流日益加剧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7.06亿元,同比下降2.3%;利润总额14.30亿元,同比下降13.0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0亿元,同比下降15.42%。

  (一)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围绕梦时代做新的总体目标,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实现梦时代两大乐园项目EPC总包、过山车等13大游乐设施的招标及主要合同签订工作,项目设计蓝图落地,并达成乐高探索中心合作意向。完成地块拆除工作,项目进入全面建设阶段。本期增加11.29亿元的在建工程投入,工程累计投入占总预算的14.91%。确定梦时代项目主题设计方案和动线规划,完成大型功能影院意向签订,五大主题项目进入实质性谈判。

  (二)市场发展及经营情况

  2018年,我国发展面临多年少有的国内外复杂严峻形势,经济出现新的下行压力。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900,309亿元,增速同比回落了1.2个百分点。随着经济发展,武汉新一线、国家级中心城市地位凸显,许多零售商将武汉作为抢占市场的首选,商业体仍将继续全面开花。从联商网&搜铺网大数据研究中心统计的近五年(2014年至2018年)全年开业的商业项目情况上看,开业量整体呈逐年上涨的趋势,且2018年达到开业峰值。据武汉商业观察统计,2018年武汉新开业商业项目16个(其中地铁商业4个),商业体量约64万平米。

  面对市场日益严峻的竞争环境,国际广场进一步稳固奢侈品华中区销售总量领先的市场地位,武商广场保持化装品、女装、男装品类全国同业居首的根基,世贸广场继续做大做强黄金珠宝、国际名表等核心品类,实现武商“摩尔城做精”的发展规划。众圆广场以亲子娱乐为导向,扩大儿童品类优势,满足一站式、生活化家庭消费客群。区域市场做强,亚贸广场、襄阳购物中心、十堰人商、仙桃购物中心、黄石购物中心、老河口购物广场抢占区域市场份额,实现区域市场做大做强。武商超市建立新网点开发机制,出台门店标准化手册,优化商品结构,引进全新供应渠道,全面推动门店迭代升级。

  (三)人才培养和储备情况

  完善员工薪酬考核办法,进一步突出经营业绩关键指标的考核激励与约束作用。做好大学生人才招聘,加强专业人才引进。在公司内部开展储备干部公开竞聘,并制定跟踪培养方案,充实中高层管理后备力量。公司积极开展各项内部培训,针对管理员工,通过开放式、团队式、互动式、体验式的培训方法,挖掘团队潜能,增强团队协作,提升管理者素质;针对基层员工,开展技能比武、岗位练兵、师带徒等活动,形成互帮互助、学技能、创业绩的良好风气,提升员工职业素养。

  二、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是国内著名的大型商业零售企业之一。下属有国际广场、武商广场、世贸广场等10家购物中心,坐落于武汉市、襄樊市、十堰市、仙桃市、黄石市、老河口等核心商圈,购物中心总面积约为146.5万平方米,自有物业面积约127.13万平方米。超市业务布局湖北省内武汉市及多个二级城市,拥有77家门店,其中35家门店位于武汉市,42家门店位于湖北省其他城市,包括鄂州、荆州、黄冈、襄阳、宜昌、十堰、孝感、黄石、恩施、咸宁、仙桃、汉川等地,超市门店总面积约为66.81万平方米,自有物业面积约11.24万平方米。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7.06亿元,同比下降2.3%,其中:购物中心业态营业收入122.72亿元,占总营业收入的69.31%,超市业态营业收入53.41亿元,占总营业收入的30.16%;利润总额14.30亿元,同比下降13.03%;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0.50亿元,同比减少15.42%。

  (一)现有门店情况

  1、主要购物中心业态门店分布情况

  ■

  2、超市业态门店分布情况(营业收入前十名)

  ■

  (二)门店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超市业态新增门店(1家)

  ■

  2、报告期内超市业态关闭门店(1家)

  ■

  (三)经营同比情况(可比口径)

  ■

  (四)武商网跨境购迎来快速成长期,2018年电商平台实现GMV35,616.44万元,营业收入1,329.96万元,全年销售同比增长52.16%。

  (五)公司采购、仓储及物流情况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为13.22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9.61%。

  购物中心业务的采购主要指对专柜供应商的招商,通常以经营实体为主进行。对于新开设的购物中心,由公司进行统一招商。对现有购物中心,公司通过建立后备渠道库,根据品牌实际运营情况不断补充、调整品牌及品类。超市业务主要由超市业态采购部门统一采购。异地重点区域由采购部门派驻驻店买手,适当引进当地渠道予以补充。购物中心业态以联营模式为主,商品库存由专柜负责管理。

  超市业态商品采购主要采用以销订进的原则进行订货,由门店结合自动补货系统提出要货申请,总部进行统一审核。商品存货公司主要以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管理,每季度对各门店、各类别的库存周转天数进行考核。

  超市物流配送中心位于武汉市江夏区江夏大道庙山高新开发区特1号(武汉医药产业园内),集常温、低温配送于一体。园区占地6万平方米,内设2.5万平米的常温干货仓库和3600平米冷链仓库。主要承担400余家供应商及77家门店的商品集配工作。商品日吞吐量为3万标准箱(件)。下辖的十堰区配中心面积为1500平方米、沙市区配中心面积为1500平方米、襄阳区配中心面积为3650平方米。主要承担总仓到货商品的分拨和配送工作。

  三、各项指标变动情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2、营业收入、成本、毛利情变动情况                                              单位:元

  ■

  3、费用变动情况                                                      单位:元

  ■

  4、现金流变动情况                                                           单位:元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系百盛置业公司今年预收售房款和上年同期购买开发土地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清算收回投资所致。

  3、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增加及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系支付梦时代土地款增加所致。

  4、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及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系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5、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增加,主要系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加,主要系预收售房款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6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集团根据相关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收款”项目列报;(3)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并入“固定资产”项目中列报;(4)原“工程物资”项目并入“在建工程”项目中列报;(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并入“长期应付款”项目中列报;(8)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列示于“研发费用”项目,不再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10)股东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本集团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由于上述要求,本期和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部分项目列报内容不同,但对本期和比较期间的本集团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无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本集团在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新设主体

  ■

  2、清算主体

  ■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董事长: 陈军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9-008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障公司重点项目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如下:

  一、 发行条件

  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认真自查及论证后,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文件关于符合中期票据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发行中期票据的资格。

  二、 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本次拟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最终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安排: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3、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借款、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建设等符合交易商协会规定的用途;

  5、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6、发行方式:由承销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三、 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本次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要,制定本次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发行额度、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金具体用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等与本次注册和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需要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注册和发行有关的全部必要文件,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申报、沟通、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的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签署与本次注册和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3、根据本次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实际需要,聘请、更换为本次注册和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机构;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发行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5、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6、办理与本次注册和中期票据相关的、且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事宜;

  7、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及实施上述1-6项授权事项并签署所需的文件。

  四、 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已经公司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实施。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五、 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选择合适的时机发行中期票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项能否获得批准尚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9-009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期解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可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数量为9,426,534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1.2258%;

  2、本次解锁对象为212名。

  3、本次限制性股票需在相关部门办理完成解锁手续后方可解锁,届时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九次董事会于2019年4月1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武商集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达成,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办理第三期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该事项已经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4年9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六次(临时)董事会和第七届五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2014年9月23日巨潮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将完整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备案申请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2015年1月19日,公司收到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推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鄂国资分配【2015】7 号),经报请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原则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股权激励(详见2015年1月22日巨潮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3、2015年2月26日,公司收到通知,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详见2015年2月28日巨潮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4、2015年4月9日,公司召开了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2015年4月10日巨潮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采用定向增发方式向241名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2,495.2万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8元/股。

  5、201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十次董事会和第七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15年4月29日,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不超过2,495.2万股调整为2,177.7万股,激励对象由241名调整为214名,授予价格由6.8元/股调整为6.4元/股(详见2015年4月24日巨潮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6、2015年5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武汉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授予股份已于2015年5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7、2017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及第七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武商集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的议案》,同意公司为214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期解锁手续,第一期解锁数量为718.641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1.21%。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相关决议及法律意见书详见2017年4月22日巨潮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8、2017年5月4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详见2017年5月3日巨潮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9、2017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三次(临时)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激励对象殷柏高、张宇燕未解锁的391,9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923元/股,公司总股本由769,384,681股减少至768,992,731股(详见2017年9月29日巨潮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10、2018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五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武商集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的议案》,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满足第二期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212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期解锁手续,第二期解锁数量为914.9283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1.19%。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相关决议及法律意见书详见2018年4月28日巨潮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11、2018年5月15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详见2018年5月11日巨潮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说明

  (一)锁定期将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本计划的有效期为5年,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计算。本计划有效期包括2年锁定期和3年解锁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满24个月起为本激励计划的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次解锁:

  ■

  目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已临近届满。

  (二)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满足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董事会认为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的可解锁激励对象及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第三个解锁期考核的激励对象人数合计212名,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426,534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1.2258%。具体情况如下:

  ■

  四、相关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人力资源委员审议,本次可解锁的212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锁期绩效考核达标,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公司的整体业绩亦符合《激励计划》及《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规定的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事项发表如下意见:本次解锁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公司业绩符合《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解锁条件,本次可解锁的212名激励对象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格,同意第三个解锁期全部解锁。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锁安排(包括解锁期限、解锁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承诺不向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自助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解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锁期内解锁。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本次可解锁的212名激励对象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公司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第三期解锁。

  (四)律师意见

  大晟律师事务所认为:鄂武商激励对象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本次解锁的条件已达成,公司就本次解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可依照《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进行本次解锁。

  五、备查文件

  1、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2、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3、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八次监事会决议

  4、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核查意见

  5、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九次董事会及2018年度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9-005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九次董事会于2019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9年4月19日在公司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举手投票表决方式,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8名,独立董事喻景忠、吴可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分别委托独立董事田玲、岳琴舫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陈军先生主持,公司4名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武商集团二○一八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喻景忠、田玲、吴可、岳琴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武商集团二〇一八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二)武商集团二〇一八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武商集团二〇一八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7)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四)武商集团二〇一八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7,705,560,680.0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0%;利润总额1,429,521,344.2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03%;实现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49,946,243.1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42%;年末总资产22,886,656,916.6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01%;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总额8,249,095,311.3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92%。

  (五)武商集团二〇一八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二O一八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即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9,946,243.15元。

  二O一八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10,658,564.92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547,226,871.51元,2018年分派2017年度现金股利61,519,418.48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及1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共计182,131,712.98元,二O一八年末累计可分配利润为4,214,234,304.97元。

  公司以总股本768,992,7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派现金153,798,546.20元,剩余可分配利润4,060,435,758.77元结转至下年度。

  (六) 武商集团二〇一八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七)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研究,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为16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八)关于银行授信和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业务需要,需办理银行授信和贷款相关业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董事会审议如下事项: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授信叁亿元整。

  2、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综合授信壹拾亿元整(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黄金租赁、全口径跨境融资等)。

  3、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及境外分行办理授信壹拾贰亿元整(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黄金租赁、海外直贷、人民币协议融资、贸易融资、保理、保函、信用证、发债、中长期贷款)。

  4、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硚口支行办理综合授信肆亿元整。

  5、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支行办理综合授信伍亿元整。

  6、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办理综合授信玖亿柒仟柒佰万元整。

  7、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人民币总金额壹拾亿元整融资。

  8、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叁拾亿元整。

  9、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办理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伍拾柒亿元整。

  10、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办理综合授信壹拾陆亿元整。

  11、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分行办理授信叁拾陆亿元整。

  12、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壹拾亿元整。

  13、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循礼门支行办理综合授信壹拾贰亿元整。

  14、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伍亿元整。

  15、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肆亿元整。

  16、向汇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贰亿元整。

  (九)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十)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 2018年6月 28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向股东大会申请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和股东大会相关授权有效期为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0年6月27日。除延长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决议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外,相关决议内容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内容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十一)关于武商集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董事陈军、朱曦、熊海云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上述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参加表决。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条件已全部达成,同意212名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942.6534万股申请解锁。公司董事会根据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按照《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接受激励对象解锁申请后,统一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具体股份上市日期另行确定并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十二)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陈业高同志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大股东推荐,拟增补陈昌义同志为公司董事。增补的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十三)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十四)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以上第一、三至五、七至十、十二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9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昌义:男,53岁,中共党员,大专,高级会计师。历任武汉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董事会秘书、武大弘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机场路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东湖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长、武汉鑫科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武汉医药产业基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武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信访办主任。陈昌义同志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待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9-010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一八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一八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9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网络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9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武汉国际广场八楼会议室(武汉解放大道69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公司独立董事将做2018年度述职报告。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九次董事会、第八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3、第9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5、9-11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 2019年5月8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非本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及信函登记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690号国际广场8楼武商集团法律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690号国际广场A座8楼法律证券部。

  邮政编码:430022

  电    话:027-85714295传真号码:027-85714049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690号国际广场A座8楼法律证券部。

  邮政编码:430022           电子邮箱:xuanl528@163.com

  联系电话:027-85714295     传真电话:027-85714049

  5、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01”,投票简称为“武商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八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份账户:

  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9-006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八次监事会于2019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9年4月19日在公司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举手投票表决方式,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会议由监事长殷柏高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武商集团二O一八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武商集团二0一八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二)武商集团二O一八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武商集团二〇一八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二O一八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即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9,946,243.15元。

  二O一八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10,658,564.92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547,226,871.51元,2018年分派2017年度现金股利61,519,418.48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及1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共计182,131,712.98元,二O一八年末累计可分配利润为4,214,234,304.97元。

  公司以总股本768,992,7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派现金153,798,546.20元,剩余可分配利润4,060,435,758.77元结转至下年度。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利润分配政策,监事会对此分配预案无异议,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财政局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企业运行实际,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措施、信息与沟通、监督检查等五个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和重大缺陷。

  2、公司内部控制流程基本涵盖各部门、各岗位和人员,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风险控制点,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到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良好。

  3、报告期内,公司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关于武商集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可解锁的212名激励对象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公司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第三期解锁。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六)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汪梅芳同志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增补杨廷界同志为公司监事。增补的监事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以上第一至三、六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八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4月19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杨廷界:男,52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政工师。历任武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部长,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纪委副书记,武汉华汉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现任武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建工作部部长。杨廷界同志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监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待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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