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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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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致同审字(2019)第110ZA6493号《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31,653,191.23元,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77,796,776.46元,依据公司章程规定,以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48,892,191.40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4,889,219.14元,2018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7,273,266.14元。

  公司拟以2018年末公司总股本348,806,268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146,300股(回购股份数为截至2019年3月31日回购情况)即348,659,968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现金分红3.26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113,663,149.57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30.09%,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

  鉴于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事项,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金额进行调整。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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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更战略、更资产、更名称”三大工作,通过对部分尚处于培育期、业务协同性较差的旅游资产进行清理及转让,进一步聚焦“以数字驱动引领行业变革”的公司发展战略,形成以智慧公安、智慧城市、智慧企业等行业认知解决方案为主、海洋航线业务为有效补充的整体业务格局。结合业务调整,公司将名称由“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由“北部湾旅”变更为“新智认知”;同时,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当前所属行业为“I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新智”是公司大股东新奥集团下属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科技板块公司的统称,“认知”则体现的是公司业务实现的过程,即采集感知层的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并对上述数据进行治理、识别和挖掘,再通过认知解决客户问题的过程,其中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是认知过程的关键技术,也是公司长期积累沉淀的核心能力。

  2.2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

  作为行业认知解决方案提供商,新智认知主要基于客户的一线业务场景以及公司对行业客户需求的深刻理解,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创新技术,为行业客户提供包括数据采集、治理、挖掘、分析、应用等功能的行业认知解决方案。具体领域包括智慧公安、公安大数据、智慧城市以及智慧企业业务,同时,公司通过下属专业子公司经营北海-涠洲岛、北海-海口以及蓬莱-长岛三条航线业务。

  公司一方面直接参与项目竞标获取订单,以项目交付的形式为客户提供服务,将公司核心技术融入到客户实际应用场景中;另一方面,公司也通过直接销售产品及解决方案的形式,间接服务客户;此外,公司目前也在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手段,帮助客户从海量数据中挖掘潜在价值,用数据为客户赋能,满足客户的业务需求。

  1、智慧公安及公安大数据业务

  新智认知深耕智慧安全领域二十余年,凭借自身对公安领域业务逻辑的深刻理解、核心技术能力的持续升级以及行业认知解决方案设计实施能力的稳步提升,深度参与全国多个城市和地区的智慧公安及公安大数据等项目建设;同时,公司自主研发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已成功应用于北京奥运、上海世博会、抗战胜利70周年暨9.3大阅兵、G20峰会、“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等多项国际级大型活动。

  随着智慧公安的需求由信息化逐渐走向智能化、智慧化,公司进一步完善研发体系,打造“合成指挥”、“物联感知”、“数据枢纽”和“数据建模”四大产品模块,形成围绕数字科技、涵盖“数据感知汇集-数据治理-智能分析-智慧应用”多层次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体系;其中,以“合成指挥”为代表的一体化指挥调度技术研发处于行业内领先水平。

  1)合成指挥产品模块

  接处警指挥调度系统:公安局日常报警接待、报警处理及信息反馈的业务系统,在传统功能基础上,通过大数据平台统一汇集治理数据,结合人工智能分析,为公安各个部门各个警种提供大数据服务,统一进行各种警情、案事件的指挥;同时引入互联网+移动警务APP,实现点对点指挥、多警种联动,赋能一线警员,提升警务实战效能。

  ■

  智能交通指挥调度系统:以GIS技术和交通数据为基础,对资源信息进行实时解析和动态展示,在同一张地图上展现综合态势,对勤务岗位进行可视化管理,可将警情、警力、岗位等资源统一集成,扁平化指挥,同时兼有特勤保卫、可视化预案、交通信息发布、移动等功能,为交管部门日常业务、应急指挥及重大保障提供各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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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理综合联动系统:通过物联对社会面实现多维、全景的全方位感知,以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手段驱动智能应用。社会治理综合联动系统可协同指挥调度子系统实现跨地区、跨部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满足公安对社会综合治理、应急事件、突发事件等的全面覆盖,联动各种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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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物联感知产品模块

  物联感知社区管控平台:通过整合视频、车辆抓拍、门禁、WIFI设备等物联网资源,基于领先的人脸比对识别技术、视频结构化分析技术等,建立辖区人员、车辆、人脸、小区、房屋、MAC等信息数据库,形成辖区的立体化智能管控平台,从而提供全方位的社区智慧管理,实现警务联防及智慧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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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数据枢纽产品模块

  大数据融合计算平台:整合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三大技术体系于一体,并提供极简易用的企业级大数据平台。该平台提供数据接入、存储、计算、分析、行为反馈等一站式服务,基于独创高性能碰撞的流式计算引擎驱动实时数据融合处理,具有实时、敏捷、融合调度、高吞吐量等显著优势,能够为企事业客户提供高效、易用、可靠的实时大数据平台服务,也能作为大型垂直行业应用的大数据一体化云架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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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治理与应用平台:数据治理与应用是在数据的一个完整的生命周期内确保数据高质量的数据管理。公司的数据治理与应用平台能够根据一定的管理机制,消除数据的不一致性,建立规范的数据应用标准,提高数据质量,实现数据广泛共享,并能将数据作为资产应用于业务、管理、战略决策中,从而发挥数据的商业价值。该平台具有支持多种采集方式、流式计算、多样化数据存储方式等技术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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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数据建模产品模块

  人工智能情报平台:结合自然语言处理、深度学习等挖掘算法,能够对公安警情类非结构化大数据进行智能理解和自动化处理,实现文本知识的多维业务标签标记功能,对嫌疑人的信息进行实时分析,给出最大可能的线索建议,锁定嫌疑人轨迹。该平台具有实时数据融合、人机智能结合、多维时空展示、全方位情报分析实战等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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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网平台:人网平台基于公安业务实战,集数据采集与治理、数据建模与分析、关系分析与挖掘、智能实战场景、数据可视化为一体的公安大数据实战应用平台,产品打造以人为核心的公安数据资产、智能实战场景,助力从被动到主动、事后到事前的智能警务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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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智慧企业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利用旅游业务资源和新奥集团旗下产业公司丰富的业务场景,打造面向企业智慧化转型的产品和解决方案,通过数字科技转变传统企业管理模式,提升企业效率。

  智慧能源园区综合管控平台:依托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以视频业务为核心,在信息全面感知和互联的基础上,对数据进行多维智能化融合处理,从而实现对园区企业的人员、车辆、能源、物资等全方位综合管控,有效降低园区及企业管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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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慧旅游运营管理系统:以智慧运营和资源协同为支撑,通过物理景区与游客偏好的数字化,为场景与游客、游客与游客之间的高频交互建立虚拟空间和有温度的服务场景,逐步形成“泛领域数据感知、游客精准数字画像与场景服务大数据认知”三大能力,并打造移动互联网深度体验服务系统、智慧运营系统、资源协同系统和大数据赋能体系核心产品,通过提炼深度体验服务标准,细分消费场景,用数字赋能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服务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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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海洋航线业务

  航线业务经营立足北海-涠洲岛、北海-海口、蓬莱-长岛三条核心航线资源,承接游客和居民出海观光、交通往返等需求;凭借持续船型升级、新型高档游船投运,公司已成为所在地区船队规模最大、载客能力最强的海洋旅游船队之一。此外,公司还借助船娱升级、目的地开发,配合周边旅游服务提升航运业务附加值。

  2.3 行业情况说明

  1、智能安防市场规模发展迅速

  根据中安协发布《中国安防行业“十三五”(2016-2020年)发展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安防行业将向规模化、自动化、智能化转型升级,且到2020年,安防企业总收入达到8000亿元左右,年增长率达到10%以上,实现行业增加值2500亿元。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智能安防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统计数据显示,截止至2018年中国安防行业市场规模将达6570亿元,智能安防行业市场规模达到了300亿元左右。

  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智能化成为安防整个行业大趋势。智能安防也逐渐成为安防企业转型升级的方向,在安防行业占比将越来越大,智能安防市场前景广阔。

  2、智慧警务建设-大数据资源是基础,人工智能是发展引擎

  2018年公安部成立了全国公安大数据工作领导小组,大力推进实施公安大数据战略,确保到2020年公安信息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能力有大的提升。在公安智慧警务体系建设中,大数据平台的构建和人工智能应用是重中之重,大数据资源是基础,人工智能就是发展引擎。

  公安大数据战略受到各地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市场需求的不断发展,为新智认知智慧警务业务开辟了更大的空间。

  3、数字经济全面加速发展,带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中国经济网显示,2017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27.2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32.9%,其中数字经济融合部分,即传统产业通过应用数字技术所实现的生产效率和质量提升,已经占到整个数字经济的77.2%。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数字中国建设发展报告(2017年)》显示,我国数字经济规模位居全球第二,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有力促进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传统产业与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深度融合,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及产业形态,重构传统产业领域,将成为引领我国经济发展的强劲动力。而公司依托自身积累沉淀的数字化转型方法论,通过为客户数字化转型升级提供行业认知解决方案,存在广阔的市场空间。

  4、海洋旅游航线需求稳定增长

  公司通过下属专业子公司,核心经营北海-涠洲岛、北海-海口、蓬莱-长岛三条核心航线。公司航线业务区位优势显著,涠洲岛、海南岛、蓬莱均属于国内优质景区,其中,北海-涠洲岛航线目的地端涠洲岛位列《中国国家地理》杂志评选的中国十大最美丽海岛第二位。近年来,随着国内旅游市场的持续火爆,带动公司航线业务持续稳定增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3,165.3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70%;实现归母净利润37,779.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15%。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包括7家直接控股的子公司及27家间接控股的子公司。

  本公司合并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            公告编号:临2019-023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18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预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预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情参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五: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2016年1月15日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及2016年4月11日签署的《利润补偿补充协议》,补偿义务人承诺:新智认知数据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上述净利润为利润承诺期内新智认知数据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额)将不低于18,390.23万元,2018年度新智认知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按照上述口径测算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3,721.49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28.99%。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实施审核的基础上,对《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发表了审核意见。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情参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相关文件。

  议案六: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情参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七: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预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参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八: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情参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九: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薪酬的预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独立董事的实际工作情况,为保障其合法权益,公司拟给予每位独立董事11.12万元人民币(含税)的年度津贴,其履行职务的费用支出由公司据实报销。

  鉴于公司本届董事会中的非独立董事均由公司股东提名,并均在公司股东下属企业或单位兼任职务并领取薪酬,公司拟不向该等非独立董事发放董事薪酬;在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可在其所在单位领取报酬。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情参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情参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议案十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融资需求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情况,结合开展经营业务的需要,建议2019年的融资额度不超过25亿元。

  公司将以关联企业为该等融资提供信用担保,或以自有土地和船舶等财产为该等融资提供抵押担保。预计公司全额使用该融资额度后,资产负债率将达到57%。此授权有效期限为董事会通过后的12个月内。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十三: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预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情参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四: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

  经表决,关联董事王子峥、王玉锁、鞠喜林、毛新生回避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情参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五:关于公司2019年度投资理财计划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情参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投资理财计划的公告》。

  议案十六:关于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预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情参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七: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情参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议案十八: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情参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      公告编号:临2019-024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18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福英女士主持,全体监事参与表决。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公司监事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监事的实际工作情况,鉴于公司本届监事会中的蔡福英、郜志新两位监事均由公司控股股东新奥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提名,并已在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或单位兼任职务并领取薪酬,公司拟不向该两位监事发放薪酬。公司拟给予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杜启菊监事12.20万元人民币(含税)的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三: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2016年1月15日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及2016年4月11日签署的《利润补偿补充协议》,补偿义务人承诺:新智认知数据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上述净利润为利润承诺期内新智认知数据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额)将不低于18,390.23万元,2018年度新智认知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按照上述口径测算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3,721.49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28.99%。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实施审核的基础上,对《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发表了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情参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相关文件。

  议案六: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情参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七: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情参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八: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情参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议案九: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情参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 票,关联监事蔡福英、郜志新回避表决,反对 0 票,弃权0 票。详情参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      公告编号:临2019-026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致同审字(2019)第110ZA6493号《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31,653,191.23元,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77,796,776.46元,依据公司章程规定,以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48,892,191.40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4,889,219.14元,2018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7,273,266.14元。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为积极回报股东、优化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 2018 年末公司总股本 348,806,268 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 146,300 股(回购股份数为截至2019年3月31日回购情况)即348,659,968 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现金分红3.26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113,663,149.57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30.09%,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鉴于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事项,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金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总股本相应的进行变更。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成后,相应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以上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该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对此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年—2018年)》,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状况,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     公告编号:临2019-027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具体如下: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多年从事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2010年5月开始向本公司提供改制及申报上市期间的验资、审计、与上市相关的鉴证意见、报告及其他专业咨询服务,对公司的组织架构、业务发展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能够客观公正、勤勉尽责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现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包括相关内部控制审计、鉴证及专业咨询服务等,审计报酬为22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     公告编号:临2019-028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影响。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2017 年内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上述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1 月 1 日起施行;

  2、2018 年 6 月 15日国家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部分项目列报进行了修订。

  按照上述规定,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即公司自《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颁布起执行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及 2018 年发布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财政部2018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项目:

  ①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②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③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④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⑤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⑥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⑦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项目:

  ①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②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及可比会计期间比较数据的相应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二)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金融资产由“四分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自 2019 年一季报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

  公司本次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能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按照财政部新修订的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调整,有助于公司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追溯调整不会影响以前年度损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进行的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             公告编号:临2019-029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智认知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博康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海新绎游船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22.00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12.27亿元,无逾期担保事项。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一、对外担保概括

  根据公司2018年的实际担保执行情况及2019年发展规划、资金需求,公司计划为子公司新智认知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智数据”)、博康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康信息”)、北海新绎游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新绎游船”)提供不超过22亿的担保。目前公司经营正常,担保风险可控,且未有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相违背的事件发生。

  二、对外担保的基本情况

  1、全资子公司新智数据、博康信息、北海新绎游船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授信主要用于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运作,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公司将对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以与各授信银行签订的具体授信期限为准。

  2、公司将对新智数据拟与佳杰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及其北京分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订货单等形成的采购货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此次年度担保预计授权期限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时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报经批准的上述额度内,根据经营需要,对具体担保事项进行调整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新智认知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955号11幢221室

  法定代表人:张滔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8年1月15日

  营业期限:2008年1月15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计算机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转让、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中介、数字视音频产品的设计、研发、组装、销售自产产品及售后安装调试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计、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与上市公司关系

  新智数据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新智数据100%的股权。

  2、博康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博康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北领地C-7号楼一层101、102室

  法定代表人:李璞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0年08月12日

  营业期限:2010年08月12日至2030年08月11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3)与上市公司关系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新智数据间接持有博康信息100%股权,博康信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北海新绎游船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北海新绎游船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北海市四川南路新奥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子峥

  注册资本:人民币22100.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6日

  营业期限:2010年10月26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水上旅客运输,水上货物运输,船舶修造,邮轮营销策划、邮轮投资,客运票务服务,客运票务代理服务,钢材、摩托车及汽车配件、工程机械配件、电机产品、车船配件、五金交电、劳保用品、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百货、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以上两项仅限无仓储销售)销售,淡水供应,自营和代理一般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工艺美术品销售,会议及会展服务,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货物装卸服务,客运旅客服务,客运船舶停靠和物资供应服务,港口货物打包、拆卸,包车客运(县内、县际、市际)、定线旅游(县内、县际、市际)、非定线旅游(县内、县际、市际),会议接待,珍珠饰品、工艺品(不含文物)销售,餐饮服务(正餐服务,小吃服务),预包装食品的销售;客运港口服务;停车场服务,船舶修造及相关技术服务,钢结构件制造及维修,机电设备制造及维修,救生筏检修(限分支机构船厂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公司于2018年5月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逐步将航线业务(北海-涠洲岛、北海-海口航线)、港口码头服务、船舶修造业务相关资产、负债、人员通过增资划转及承债式转让的方式转移至全资子公司北海新绎游船有限公司)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本次议案是供公司确定年度对外担保的总体安排,《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实际发生时具体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在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前,独立董事对该预案进行了审阅,此事项有利于公司的经营与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董事会。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本次担保事项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经相关有权机构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38.37亿(均为新智认知向控股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包含本次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其中,公司已向下属公司实际提供12.27亿元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67%。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        公告编号:临2019-031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投资理财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理财授权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上述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投资理财授权期限: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2019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投资理财计划的议案》同意2019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资金适时开展投资理财活动,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在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充分盘活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收益。

  2、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上述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的固定收益产品(含信托)、银行的短期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等可随时赎回、或者剩余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理财产品。

  4、授权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的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标的为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委托理财资金安全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授权额度内的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2、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必要时可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3、公司管理层及财务负责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我们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

  1、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授权额度内的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同时公司管理层及财务负责人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严格控制投资风险,有利于效益最大化。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              公告编号:临2019-032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有效补充公司资金需求,保持资金筹措、管理及运用的灵活性,2019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预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10亿元(含 10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1、计划发行规模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计划用途

  公司本次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主要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债务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允许的用途。

  3、发行日期及期限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择机发行,每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期限不超过 270 天(含 270天)。

  4、发行方式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由承销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5、发行对象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6、发行利率

  根据公司评级情况、拟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和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最终确定。

  7、决议有效期

  在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超短期融资券的顺利发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

  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实际发行额、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3、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发行;

  4、签署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法律文件及其它相关事宜;

  5、上述授权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获批的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方案及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方可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申请注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调整和优化债务结构。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      公告编号:临2019-033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18日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总裁杨瑞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宋开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相关职责职权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制度规则规定确定,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聘任宋开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宋开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审阅宋开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任职经历、专业能力、职业素养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宋开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附件:

  宋开先生:1981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中国科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大数据产品研发部部长,现任新智认知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               公告编号:2019-034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6日10点 0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七修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6日

  至2019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同时,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做2018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将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五、议案六、议案七、议案八、议案九、议案十。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十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奥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北京亿恩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宿迁新毅德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新奥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杨宇。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现场登记

  1、登记时间: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8:00-10:00

  2、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其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证券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书面登记

  1、登记时间: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17:00 前

  2、登记方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采用书面回复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代理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六、 其他事项

  (一)现场登记地址/书面回复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开发区金源道艾力枫社国际广场 E 座

  邮编:065000

  电话:0316-2595752 021-33620529

  传真:0316-2595465

  电子邮箱:Encdigital@enn.cn

  联系人:张炎锋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同时,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做2018年度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         公告编号:临2019-025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智认知”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5年IPO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07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5,406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03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7,192.1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507.3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4,684.8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134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6年非公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向博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1372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25,011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每股19.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6)第110ZA061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5年IPO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2015年IPO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4,187.8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085.67万元(包括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523.91万元、利息扣除手续费后净收入64.78万元)。

  2018年,本公司以2015年IPO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37.70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2015年IPO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4,225.51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完工,公司已按照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将剩余的募集资金合计1,049.25万元(包括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523.91万元、利息扣除手续费后净收入66.05万元)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将按照合同约定如期支付船舶质保金646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日常经营使用),划转完成后首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0元,并已注销首次发行的全部募集资金账户。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3,248.5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7,293.39万元(包括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扣除手续费后净收入541.97万元)。

  2018年,本公司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2,635.05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75,883.64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4,822.58万元(包括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扣除手续费后净收入706.22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经2017年8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五次董事会、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15年3月19日,本公司就2015年IPO募集资金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12月20日、2017年8月9日,本公司就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5年IPO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说明:

  本公司于 2018年7月27日已对上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账号617166489572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完成,公司将该账户节余的募集资金余额转入一般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如期支付船舶质保金,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日常经营使用。

  本公司于 2018年8月2日已对上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北京路支行账号455060300018150654666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完成注销手续,该账户注销前余额系由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形成,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完成,本公司已将其全部转入一般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2016年非公开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说明:

  (1)上表存储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707.46万元,已扣除手续费1.25万元。

  (2)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本公司于 2018年7月27日已对上述建设银行北海海城支行账号45050165511500000128户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完成注销手续,该账户注销前余额系由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形成。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6年非公开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的对应关系如下: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1和附表1-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19年4月18日,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15年IPO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报告认为,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19年4月18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16年非公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报告认为,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附表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IPO募集资金)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附表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非公开募集资金)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             公告编号:临2019-030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审议程序

  2019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2019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议案还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授权期限是2019年度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

  在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前,我们对该事项进行了审阅,认为:“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

  2、独立董事意见

  1)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根据公司2019年经营计划确定,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二、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授权期限是2019年度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单位:万元

  ■

  ■

  三、关联方介绍

  (一)新绎七修健康咨询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绎七修健康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金永生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公司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友谊路国际会议中心4幢

  经营范围:健康咨询、健康管理;市场调查;酒店管理;教育信息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休闲健身活动;文体办公用品、图书、音像制品、乐器、花卉、家具、家用电器、五金、电子产品、建筑材料、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三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食品、保健食品、日用百货、工艺礼品、服装服饰研发、生产及销售;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建筑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新绎七修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下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廊坊汇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公司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廊坊汇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宋顺来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园林绿化,计算机网络工程,建筑材料、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办公设备、制冷设备及配件的销售,电梯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停车场(库)经营,健身服务,营养健康咨询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家政服务,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建设工程监理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廊坊汇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公司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下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廊坊新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廊坊新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杰

  注册资本:38,595.4 万人民币

  公司地址:廊坊开发区华祥路

  经营范围: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及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工程建设;健康社区的开发与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廊坊新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下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四)廊坊艾力枫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廊坊艾力枫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吴杰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公司地址:廊坊开发区华祥路

  经营范围:物业服务、绿化工程施工与养护(凭资质经营);建筑材料的销售;商品中介;计算机网络技术服务;代理收费服务;办公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办公设备、办公耗材、制冷空调设备及配件;电梯安装和维修;停车场管理与服务;健身服务;休闲健身娱乐活动;健康管理;健康咨询;保健知识宣传与培训(学历教育除外);社会看护与帮助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廊坊艾力枫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下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五)廊坊通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廊坊通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尹学信

  注册资本:60万人民币

  公司地址:廊坊开发区华祥路

  经营范围:汽车维护、汽车小修、专项修理;汽车零部件的销售;汽车泽林;驾驶员培训服务;电子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用品的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汽车代驾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廊坊通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下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六)北海新奥航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北海新奥航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鞠喜林

  注册资本:4000.000000万

  住    所:北海市四川南路新奥大厦内

  经营范围:北海市辖区内从事国内客、货船舶运输代理和国内水路货物、旅客运输代理,对港口公用码头设施建设的投资。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北海新奥航务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下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七)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

  企业性质: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

  负责人:张爱东

  营业场所:广西北海市银海区新世纪大道东路9号综合楼

  经营范围:燃气输配(天然气汽车加气)(凭有效《燃气经营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17年11月18日),燃气设施维护服务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下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八)新智数通(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智数通(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子铮

  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10层A1003室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新智数通(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下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九)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赵金峰

  注册资本:22696.551700万

  公司地址:拉萨市林廓东路6号

  经营范围:旅游资源及旅游景区的开发经营;旅游观光、徒步、特种旅游、探险活动的组织接待(仅限分公司经营);定线旅游(县内)(仅限分公司经营);酒店投资与经营,文化产业投资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下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四、定价依据

  公司对以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为: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在主营业务范围内发生的,该等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实现合作共赢;相关的交易协议是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订立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因此类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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