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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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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包括金融、电力能源股权等)、投资管理与咨询,电力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电力技术咨询、节能产品销售,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的主要业务由能源和金融两个板块构成,具体如下:

  1、能源板块

  公司能源板块主要从事电力、热力生产、相关电力服务、煤炭销售业务及售电业务,所生产的电力主要输入江苏电网,热力主要供给当地企事业单位及居民。公司致力于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现代电力服务业以及循环经济等领域的发展。通过不断开拓、改革和创新,公司业务涵盖高效燃煤火力发电、燃气发电、供热、电力服务、售电、煤炭销售等,具体如下:

  (1)发电业务

  截至 2018年末,公司控股装机容量为1045.70万千瓦,其中煤电容量786.50万千瓦、燃机容量259.20万千瓦。

  (2)热力业务

  公司售热业务集中于江苏地区,主要服务对象为工商企业。公司热电联产机组容量大、效率高。

  (3)电力服务业务

  在提供电力能源的同时,公司围绕发电主业,依托人才、技术、运行管理等多种内在优势,增加电站管理、技术服务、运营、检修维护等综合能源服务。公司所属电力工程检修公司承接国内大容量(660MW以上)机组、燃气机组、核电等项目检修,专业从事电站运行、维护、检修工作,为国内的燃煤、燃机、核电等电站项目提供维修服务,并多次与西门子公司合作,承接多台燃气机组电站维修服务,在电力行业内具有较强竞争力。

  (4)煤炭业务

  公司旗下的江苏国信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主要为公司控股火力发电企业提供煤炭采购以及煤炭市场咨询,合理安排煤种、船期。该公司在北方港口建立15-30万吨(月转运量)专用场地、专用码头煤炭中转基地,建立上游市场煤炭企业直接供需关系、稳定的运力通道以及稳定的煤炭资源;利用煤炭库存信息平台,在紧急情况时对煤炭进行内部合理调配,互保煤炭的安全供应。

  江苏国信秦港港务有限公司是江苏省煤炭中转储运基地,承担着江苏省煤炭供给安全的“蓄水池”和“调节器”的功能。江苏省秦港煤炭物流靖江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年设计中转量为600万吨,改造重件码头以满足5000吨及以下不同船型的装船作业要求。二期工程正在积极推进中,二期工程建成后可达到中转量为每年2200万吨左右。

  (5)售电业务

  公司旗下的江苏国信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和靖江信达售电有限公司依托公司强大的技术、经营力量,拥有具备多年电力营销、节能降耗、需求侧管理专业经验的技术团队,是获准参与江苏省电力交易业务的专业售电公司。公司建立了省内售电网络,致力于富有效率、绿色清洁的能源供应和保障,为江苏省电力用户提供优质、高效、可靠的电力市场专业服务。2018年,信达售电为江苏省99家电力用户提供了电力直接交易服务,获得了用户好评。

  2、金融板块

  (1)产业金融领域

  产业金融领域业务有①投融结合,服务各级地方政府在城镇化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农村基础设施改造等方面需求的基础设施信托业务;②与地方政府、银行等多方合作,整合各方优势资源,交易架构设计灵活,为相关企业提供融资,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工商企业信托业务;③紧跟国家政策导向,精选优质房地产项目,以多种交易结构为房地产企业提供全产业链、全项目周期投融资服务的房地产信托业务。

  (2)消费金融领域

  在消费金融领域,江苏信托着力整合高净值客户、机构合作者、金融同业等优质资源,回归消费场景、坚持科技驱动、严格风险控制,提高消费金融服务质量,打造消费金融投融资业务综合服务平台。主要运作方式包括主动管理类消费信贷业务、消费金融资产特定收益权信托和消费贷款ABS业务。

  (3)同业金融领域

  在资产证券化业务方面,江苏信托深化与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积极拓展业务渠道、搭建同业合作平台,推动实现由SPV向“SPV+同业资产管理”的转变,建立起资产证券化方案设计、协助销售、后期管理等全方位专业服务团队。

  在同业资产管理方面,江苏信托充分发挥主动投资管理能力,以固定收益形式为主,设计各类交易结构,通过有效的资产配置,匹配不同风险收益需求,为同业金融机构量身定制收益性与流动性兼顾的金融资产管理服务。

  (4)证券信托领域

  江苏信托不断提高产品创新能力,提升投资管理体系,完善后台估值清算系统,深化服务至受托、募资、交易、估值、清算等环节,保证各类信托产品高效运作,严格控制风险,为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

  (5)股权投资领域

  股权投资业务包括PE投资、金融股权投资和定向增发。

  ①PE投资主要是与业内知名私募基金管理团队合作,参与发起设立多家创投基金,重点投资于节能环保、健康医疗和先进制造等领域的高成长性企业,通过市场培育和资本运作,最终以上市、并购等方式退出,实现价值最大化。

  ②江苏信托广泛开展金融股权投资业务,先后投资了江苏银行、利安人寿、江苏宿迁民丰农商行等多家优质金融企业,投资效益日益显著。

  ③江苏信托利用资金优势和良好的投研能力积极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并在解禁后择机变现退出,实现了可观的投资收益。

  (6)财务管理领域

  江苏信托以为客户提供收益稳健、风险可控、期限灵活的理财服务为宗旨,构建了不同期限、风险及收益的产品体系,设立家族财富管理办公室,为高净值客户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家族财富管理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能源板块面临煤价高位运行、机组利用小时减少、综合上网电价下降、天然气供应紧张等困难;金融板块在去通道、去嵌套、破刚兑、控“非标”等一系列监管措施之下,业务拓展面临较大的困难。公司在社会各界及各方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开拓市场,严格控制成本,加强精细化管理,强化市场营销、风险防范,积极开展资本运作、提质增效,公司经营业绩实现较好增长。2018年,公司共实现营业总收入221.35亿元、利润总额 39.85亿元、归母净利润 25.56 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9.56%, 14.47%, 17.27% 。其中能源业务营业总收入210.05亿元、归母净利润10.42亿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9.45%和20.04%。累计完成发电量515.02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4.1%,完成供热量567.95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24.36%,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信托业务营业总收入11.30亿元、归母净利润15.13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1.52%、14.71%。截止到2018年末,信托资产管理规模4073.31亿元。

  2018年,公司经营管理主要工作如下:

  (一)能源业务

  1、大力推进能源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公司所属江苏国信靖江2×100MW级燃机热电联产、秦港物流码头二期等项目前期工作。根据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利用雁淮直流特高压输送通道,加强与山西能源企业的战略合作,收购雁淮直流特高压配套电源点项目,进一步提升公司电力市场份额和未来的业绩。

  2、狠抓安全生产管理。2018年,组织了各控股发电公司迎峰度夏、迎峰度冬安全大检查、积极开展全国第17个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应急能力评估及应急预案演练。扎实开展安全制度修订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性评价和安全标准化等工作,加强外包工程管理、可靠性管理、环境保护监督等工作,安3、积极做好各项经营工作。一是公司在节能降耗、机组增容、技术改造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国信扬电已有两台机组完成了增容提效工作,提高了设备运行经济性和可靠性。二是不断加强电力市场营销。在巩固现有客户资源的基础上,全力拓展新的客户资源,扩大省内市场份额。利用江苏国信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和靖江信达售电有限公司等资质优势,大力开展售电相关业务,积极承接各类市场客户,持续扩大售电规模,成功洽谈签订年度双边协商协议;积极参与月度平台竞价,研究竞价策略,努力争取平台竞价电量和小机组替代电量,提高机组利用小时。三是努力增加供热业务收入。通过技改增强机组供热能力,增加供热量和提高供热稳定性,并持续开拓周边潜在用户,根据市场情况及时扩大供热市场份额、调整供热价格,持续增加供热收益。四是精心策划“三废”(灰渣、粉煤灰、石膏)营销方案,2018年共实现“三废”收入近2亿元,较2017年增长36.51%,既增加了经济效益又履行了环保责任,变传统意义上的“三废”为“三宝”。五是加强燃料成本控制,努力增加长协煤供应量,强化煤炭市场分析研判,踏准采购节奏,在保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积极掺烧经济煤种,有效降低发电成本。六是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加强公司资金成本管控,优化长短贷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控制融资成本。深化全面预算管理,充分利用ERP系统,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偏差分析,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严控各项成本费用支出。

  (二)金融业务

  1、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公司坚持信托本源,支持实体经济,持续优化业务结构,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压缩通道类业务。截至2018年末,公司存续主动管理类信托规模683.9亿元,较年初增加137.36亿元,增长25.13%,主动管理类信托规模占比16.79%,较年初提高了6.87%。

  2、扎实拓展信托业务种类。公司积极介入信托同业已经开展的较成熟的业务模式,扩大展业范围,推动业务转型。顺利落地第一单在公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票据业务,落地试行第一只标准化净值型信托产品,成功发行第一单主动管理类消费信托业务,初步成型第一单慈善信托业务,顺利重启房地产信托业务。

  3、统筹应对产品发行压力。2018年随着市场资金荒局面持续发酵,信托产品发行压力持续加大。公司调整产品发行定价、合理安排产品发行节奏,在产品直销方面取得显著进步;同时,积极推进信托产品银行代销,相继完成了多家银行的准入工作。积极推进家族信托业务落地,与银行合作开拓高净值客户新渠道。

  4、持续打造人才高地。为更好地拓展新的信托业务,江苏信托以市场化方式引进了两名高管和若干经营骨干人才,增强了业务拓展能力和竞争力。同时,进一步完善市场化人才机制,继续加强“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薪酬能高能低”的“三能”机制建设,完善人才梯队建设,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的人力资源支持。

  5、积极推进异地展业。2017-2018年,江苏信托相继组建了深圳业务部、成都业务部、北京业务总部、上海业务总部等异地业务部门和市场化财富中心、房地产信托部、消费信托部等专业部门。

  6、金融布局取得新进展。江苏信托完成增资扩股49.08亿元,注册资本增至37.6亿元人民币,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增持江苏银行,持股比例突破8%,第一大股东地位进一步巩固;受让利安人寿股份,持股比例增至22.79%,成为其第一大股东;持股的紫金农商行在上交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固有业务收益继续领跑行业。

  (三)强化内控管理

  2018年度,公司持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规范内控制度执行,优化内控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积极开展内控评价工作,推进公司内控机制的逐步完善,防范企业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提升信息化水平

  2018年完成了各控股公司ERP系统、MIS系统等信息化系统上线运行工作,将公司内控嵌入公司各业务系统中,使信息系统相关功能更加契合各项业务开展,实现了业务的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了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由于江苏信托为金融信托业,没有直接成本,营业支出中主要为业务及管理费用。根据行业惯例,毛利率计算公式调整为:毛利率=(营业收入-业务及管理费用-税金及附加-资产减值损失) /营业收入。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从编制2018 年度财务报表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15号文件”)。财会15号文件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列报项目进行了修订,新增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研发费用”行项目,修订了“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管理费用”行项目的列报内容,减少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物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行项目进行列报,调整了利润表部分项目的列报位置。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公司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了重新列报,列报项目主要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范围增加:苏晋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江苏国信苏淮热力有限公司

  2018年度,公司与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平朔”)、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煤集团”)、山西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阳光”)共同投资设立苏晋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晋能源”或“合资公司”)。

  苏晋能源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亿元,其中,公司出资额为30.6亿元,占注册资本的51%;中煤平朔出资额为9亿元,占注册资本的15%;同煤集团出资额为9亿元,占注册资本的15%;山西神头出资额为5.7亿元,占注册资本的9.5%;山西阳光出资额为5.7亿元,占注册资本的9.5%。合资各方分两期完成注册资本缴付。

  合资公司的第一期出资额为人民币2亿元,其中江苏国信出资额为10,200万元,中煤平朔出资额为3,000万元,同煤集团出资额为3,000万元,山西神头出资额为1,900万元,山西阳光出资额为1,9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各方第一期出资已到位。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由江苏国信提名5名董事,中煤平朔提名2名董事,同煤集团提名2名董事,山西神头提名1名董事,合资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1名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须经股东会选举后产生。董事中包括董事长一名,从江苏国信提名的董事中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18年度,公司子公司江苏淮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淮安盐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淮安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江苏国信苏淮热力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江苏淮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认缴1,200.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出资。

  (2)合并范围减少:扬州鑫联燃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国信新海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本期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扬州鑫联燃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注销。

  本期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子公司江苏国信新海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注销。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9-013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9日,以书面、传真、邮件方式发给公司七名董事,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六名。董事长浦宝英女士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张顺福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张顺福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陈良先生、蒋建华女士、魏青松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18年,公司围绕合规治理、资本运营、经营创效、改革发展等重点工作,一着不让抓管理、促规范、提质量,总体保持较好发展态势。2019年是公司深化内部改革、加快转型发展的重要一年。公司将全面贯彻落实董事会的决策部署,强化管理增效益,深化改革促转型,不断做优做大做强金融和能源主业。

  《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已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情况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21.35亿元、利润总额39.85亿元、归母净利润25.56 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9.56%, 14.47%, 17.27% ;2018年末,公司总资产536.50亿元,净资产为306.69亿元,资产负债率42.84%。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合并报表反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556,095,144.25 元,2018年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97,481,568.71元;2018年母公司报表反映当年净利润1,177,575,234.55元,2018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5,219,025,095.34元。

  由于公司2018年实现利润不足以弥补累计亏损,根据有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经研究,董事会拟定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预计2019年度可能与关联方江苏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然气”)、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联能源”)和宜兴信联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联燃料”)新增日常关联交易21,400万元。

  单位:万元

  ■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浦宝英女士、张顺福先生和徐国群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并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已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在审计工作中,勤勉敬业,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合理范围内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编制情况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南京国信大酒店三楼神州厅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9-014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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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9日,以书面、传真、邮件方式发给公司五名监事,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五名,实际出席监事四名。监事陈宁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监事胡永军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晖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9次会议,列席了2018年历次董事会会议,认为:各项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21.35亿元、利润总额39.85亿元、归母净利润25.56 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9.56%, 14.47%, 17.27% ;2018年末,公司总资产536.50亿元,净资产为306.69亿元,资产负债率42.84%。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合并报表反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556,095,144.25 元,2018年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97,481,568.71元;2018年母公司报表反映当年净利润1,177,575,234.55元,2018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5,219,025,095.34元。

  由于公司2018年实现利润不足以弥补累计亏损,根据有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研究,公司拟将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预计2019年度可能与关联方江苏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然气”)、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联能源”)和宜兴信联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联燃料”)新增日常关联交易21,400万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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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监事王晖先生和陈宁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依据财政部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修订,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已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9-016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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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2019年度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80)。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预计2019年度可能与关联方江苏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然气”)、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联能源”)和宜兴信联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联燃料”)新增日常关联交易21,400万元。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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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系公司的控股股东,而江苏天然气、协联能源和信联燃料为国信集团控股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三名关联董事浦宝英女士、张顺福先生和徐国群先生回避表决,具有表决权的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自愿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江苏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国群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天然气输送与销售;天然气管网投资、管理及其他实业投资;相关经济信息及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06,187.37万元;净资产149,627.91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851,562.79万元;净利润31,120.8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又生

  注册资本:58,383.57543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路1号

  经营范围:生产火电和蒸汽产品;生产食品添加剂(柠檬酸、柠檬酸钾、柠檬酸钠)、饲料添加剂(柠檬酸、柠檬酸钠)、单一饲料(柠檬酸糟)、谷朊粉;收购自用粮食(不含分销);配售电业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改造、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力信息咨询;电力、热力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电子商务信息咨询;电力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服务;电力设备的维修;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的销售;污泥处理;工业用水销售;管道工程的设计与施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38,804.21万元;净资产85,708.62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246,964.77万元;净利润7,308.2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宜兴信联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华劲松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煤炭的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3,076.78万元;净资产1,201.84 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25,803.47万元;净利润31.3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说明

  国信集团持有公司65.74%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天然气、协联能源和信联燃料为国信集团控股的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与江苏天然气、协联能源和信联燃料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江苏天然气、协联能源和信联燃料经营稳定,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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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1、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可以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供参考的,可以按照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资产评估结果等作为定价依据。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尚未签署具体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拟开展的关联交易是纯属公平竞争的市场行为。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协联能源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业务范围。经审查,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2019年度内拟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估计,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属于日常业务范围。本次预计新增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事项。

  六、持续督导机构的持续督导意见

  持续督导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合规。

  3、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将依据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持续督导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9-017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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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信”或“公司”)编制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13号)核准,江苏国信非公开发行524,934,381股新股,股票发行价格为7.62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999,983.2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9,0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60,999,983.22元。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8年5月17日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资[2018]00035号)。

  (二)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2018年6月26日,公司将募集资金净额3,960,999,983.22元转账至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信托”)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完成了对江苏信托的增资。其后,江苏信托于2018年6月28日全额提取募集资金。综上,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6年5月20日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6月29日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进行了修订。公司依照《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0101290000000106人民币账户内,并于2018年5月24日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南京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与江苏信托作为共同甲方,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直属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也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两份协议合称“《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鉴于江苏信托已于2018年6月28日将募集资金3,960,999,983.22元从其在建设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全部提取,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和江苏信托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分别于2018年7月4日和2018年7月9日办理完成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已按照账户管理规定转至各自的自有账户,《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8年6月26日,公司将募集资金净额3,960,999,983.22元转账至江苏信托在建设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完成了对江苏信托的增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完成对江苏信托增资事宜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资[2018]00054号)。其后,江苏信托已于2018年6月28日将募集资金3,960,999,983.22元从其在建设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全部提取。

  综上,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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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9-018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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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并于同年 5 月修订印 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 工具准则”),要求单独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公司于 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将自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告的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项目包括:对新金融工具准则所规定的金融资产的分类、计量(含减值)及列报。

  2、变更生效日期

  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根据规定,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颁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对于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的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新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前期比较财务报表的重述,且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修订,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9-019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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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合理范围内确定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就续聘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9-021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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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浦宝英女士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预计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15:00至2019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参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南京国信大酒店三楼神州厅(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陈良先生、蒋建华女士和魏青松先生将分别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2018年度工作述职,本事项无需审议。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刊登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3、议案5至议案7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请见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19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3、 登记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16层。

  联系电话:025-84679116

  传真号码:025-84679188

  联系人:马香香

  4、 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和代理人身份证。

  (2)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须在2019年5月13日下午17: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七、其他事项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凭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文件原件入场。

  2、 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香香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16层。

  联系电话:025-84679116

  传真号码:025-84679188

  3、 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且委托他人代为出席本次会议的,须将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时寄至登记地点,最迟不得晚于2019年5月13日下午17:30时向公司提交该授权委托书。

  4、 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为期半日,出席会议代表交通费与食宿费自理。

  5、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八、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08

  2.投票简称:苏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附件三: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9-022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9年4月20日发布了《2018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19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7:00,在“江苏国信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江苏国信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江苏国信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江苏国信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总经理李宪强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章明先生和独立董事陈良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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