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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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陈寅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少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银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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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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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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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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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8月,公司拟向香港高宝、雅鑫电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高宝矿业100%股权,本次交易高宝矿业100%股权的交易价格确定为80,000.00万元。本次交易价格中的40,000.00万元以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其余40,000.00万元由公司以现金支付。此次公司拟购买资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目的为公司继续推进现有业务的稳步发展的同时,积极创造有利条件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利用资本市场积极寻求处延式发展,为广大投资者创造更大的利益。公司针对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草案事项进行了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对事项进展进行了公告。
公司于 2018年8月22日、2018年9月5 日、2018年9月19日、2018年10月11日、2018年10月25日、2018年11月8日、2018年11月22日、2018年12月6日、2018年12月20日、2019年1月7日、2019年1月21日、2019年2月11日年、2019年2月25日、2019年2月27日、2019年3月2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2018-041、2018-042、2018-044、2018-050、2018-051、2018-052、2018-054、2018-056、2019-001、2019-002、2019-003、2019-004、2019-005、2019-01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高宝矿业有限公司、福建雅鑫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两名股东合计持有的福建高宝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尚在中国证监会审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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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