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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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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中迪投资           公告编号:2019-66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迪投资”)于2019年4月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9年4月30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9年4月1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迪产融”)提出的书面提议,提议将《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即在原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上述议案。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中迪产融直接持有中迪投资71,144,800股,占中迪投资总股本23.77%的股份,并通过表决权委托持有中迪投资4,350,026股,占中迪投资总股本1.45%的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合计拥有75,494,826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占中迪投资总股本的25.22%。临时提案程序及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临时提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相关规定。据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前述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议案外,原《通知》中列明的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现将补充临时提案后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2019年4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当天)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15:00—2019年4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结合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23日。

  凡2019年4月23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依据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9号中纺大厦3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根据政府土地公开招拍挂情况及项目的具体情况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拍挂活动的事项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资金参与证券市场投资事项的议案;

  9、审议关于向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用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接受公司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6、7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因第9、10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前述议案的投票权。同时,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

  四、出席现场的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凡符合会议资格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有效持股凭证或法人单位证明等凭证出席;

  (1)个人股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持上述证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4月24日上午9:30——下午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9号中纺大厦3层公司会议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09;投票简称:中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4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现场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2、联系电话:010-65275609 传真:010-65279466

  3、联系人:何帆 刘国长

  4、公司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9号中纺大厦三层

  5、邮政编码:100005

  七、备查文件

  1、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对会议审议事项具有表决权,我单位(个人)对会议审议事项投票指示如下表:

  ■

  备注: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委托人未做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

  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中迪投资             公告编号:2019-65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4月15日,公司董事会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19年4月1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六名董事全部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队伍从业经验丰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整个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进行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计划安排合理,各项工作认真负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公司的各项工作要求。

  据此,公司拟聘请其为本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京中迪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聘期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各项工作,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19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对于该事项,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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