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盛石化”)于2019年4月17日披露了《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有关公告内容补充披露如下:
一、《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的补充披露内容。
公司对《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中“(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和上一年度实际发生情况”部分进行补充披露,其他无变化,请以补充披露后内容为准。
补充披露前: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和上一年度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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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披露后: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和上一年度实际发生情况
(1)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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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接受金融服务中,萧山农商的“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为银行授信,可滚动循环使用;
2.接受财务资助中,荣盛控股的“借款”为借款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
(2)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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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接受金融服务中,萧山农商的“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为银行授信,可滚动循环使用;
2.接受财务资助中,荣盛控股的“借款”为借款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实际发生额指2018年末余额。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补充披露内容。
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第八项议案“8、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子议案“8.11、《与苏州圣汇装备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议案》”进行补充披露,其他无变化,请以补充披露后内容为准。
补充披露前:
8.11、《与苏州圣汇装备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议案》
由于本交易涉及关联交易,李水荣、李永庆(担任其控股股东荣盛控股的董事)、李彩娥(李水荣的妹妹)、及项炯炯(李水荣的女婿)、俞凤娣(在其控股股东荣盛控股任职)回避表决。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补充披露后:
8.11、《与苏州圣汇装备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议案》
由于本交易涉及关联交易,李水荣、李永庆(担任其控股股东荣盛控股的董事)、李彩娥(李水荣的妹妹)、项炯炯(李水荣的女婿)、俞凤娣(在其控股股东荣盛控股任职)回避表决。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补充披露内容。
公司对《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附件2:授权委托书”中部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顺序内容进行补充披露,其他无变化,请以补充披露后内容为准。
补充披露前: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9年05月10日召开的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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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每一需审议的议案或事项表决栏的“同意”、“弃权”或“反对”栏内划“√”,填写其它标记、漏填或重复填写的无效。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明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补充披露后: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9年05月10日召开的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
注:请在每一需审议的议案或事项表决栏的“同意”、“弃权”或“反对”栏内划“√”,填写其它标记、漏填或重复填写的无效。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明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