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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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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时应进行现金分红。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即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按此原则计算出的分配额度低于0.05元/股时,可将收益留存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但应保证在连续有盈利的年度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现金红利分配。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为14,354,676.21元,即上述连续三年应至少分配14,354,676.21元,公司已于2017年分配了13,939,370.33元,则2018年应分配415,305.88元,每股分配0.00293元,低于0.05元/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在连续有盈利的年度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现金红利分配,公司在2017年度进行了分红,且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较少,考虑2019年国际、国内市场等因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将收益留存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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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离合器及液压举升机构等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本公司是国内主要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是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离合器委员会理事长单位,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是中国离合器行业标准起草单位。配套车型主要覆盖商用车及乘用车。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进行市场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着重发挥重卡离合器产品技术优势,进一步拓展重卡大马力离合器市场,并努力开发轿车产品市场,争取获得国外产品开发权。

  (二)经营模式

  公司经营模式以主机配套为主,售后服务市场销售为辅。其中主机配套为公司直接接受各大发动机和整车厂商订单,为其配套供应产品;售后市场是公司将产品出售给汽车零配件销售商,汽车零配件销售商再向全国市场零售。

  公司具体经营模式为以订单驱动,主要分为销售、生产、采购、售后服务四个环节。

  1、销售环节,公司主要开拓国内外规模较大OEM主机厂,并结合公司生产实际,接受主机厂订单,为其配套供货。公司与主机厂签订合同,直接发货到主机厂,并与主机厂直接结算。

  2、生产环节,公司及子公司采用独立生产加工模式,并拥有专业的生产设备。公司与子公司一东四环主要从事离合器产品生产、加工;子公司一东零部件主要从事液压翻转机构、电动泵等产品的生产、加工,各子公司均拥有独立的生产、质量管理及设备管理等部门。

  3、采购环节,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通用零配件及非标准零配件等均由采购管理部门进行专门采购,设有ERP采购平台;大宗物资也通过兵器集团的大宗物资采购平台进行采购,以降低采购成本。子公司均设立独立的采购部门,根据生产部门的月度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并予以实施。

  4、售后服务环节,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主机厂商协商确定产品售后服务规定时限。公司有专门的售后服务部门和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包括对主机厂商生产过程中使用本公司产品的服务及主机厂商售出后对用户的服务。对主机厂商售出后用户的服务,一般委托主机厂商的售后服务部门统一进行。根据委托协议,双方审核同意后进行费用结算。

  (三)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制造专业化分工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主要生产离合器和驾驶室液压翻转机构,商用车和乘用车为公司的主要市场。目前,公司已呈现商用车配套与乘用车配套并举的产业格局。

  根据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对于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进行简要说明:

  2018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780.9万辆和2808.1万辆,产销量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4.2%和2.8%。

  商用车和乘用车为公司主要市场。

  商用车产销分别达到428万辆和437.1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7%和5.1%,增速分别回落12.1个百分点和8.9个百分点。分车型产销情况看,客车产销量分别完成48.9万辆和48.5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7%和8%;货车产销量分别完成379.1万辆和388.6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2.9%和6.9%,其中重型货车产销分别达到111.2万辆和114.8万辆,销售再创历史新高。半挂牵引车产销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19.6%和17.2%。

  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352.9万辆和2371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5.2%和4.1%,占汽车产销比重分别达到84.6%和84.4%,分别低于上年0.9和1.2个百分点。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半年增速明显高于下半年增速。乘用车四类车型均出现负增长,交叉型市场继续萎缩。其中:轿车产销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4%和2.7%;SUV产销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3.2%和2.5%;MPV产销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为17.9%和16.2%;交叉型乘用车产销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20.8%和17.3%。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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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总额106,441.35万元,比期初增长了3.25%;利润总额为6454.44万元,同比增长53.3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580.42万元,同比增长99.09%;营业收入88,723.09万元,同比增长15.48%;成本费用总额82,724.20万元,同比上升15.39%。

  根据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对于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进行简要说明:

  2018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780.9万辆和2808.1万辆,产销量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4.2%和2.8%。商用车和乘用车为公司主要市场。

  商用车产销分别达到428万辆和437.1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7%和5.1%,增速分别回落12.1个百分点和8.9个百分点。分车型产销情况看,客车产销量分别完成48.9万辆和48.5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7%和8%;货车产销量分别完成379.1万辆和388.6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2.9%和6.9%,其中重型货车产销分别达到111.2万辆和114.8万辆,销售再创历史新高。

  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352.9万辆和2371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5.2%和4.1%,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半年增速明显高于下半年增速。乘用车四类车型均出现负增长,交叉型市场继续萎缩。其中:轿车产销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4%和2.7%;SUV产销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3.2%和2.5%;MPV产销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为17.9%和16.2%;交叉型乘用车产销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20.8%和17.3%。

  根据上述细分市场可以看出, 商用车市场的好转给公司带来机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8,723.09万元,同比增长15.4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580.42万元,同比增长99.09%。但市场形势的多样化使公司也面临着较大挑战。对于公司自身,传统离合器产业也在面临着日益白热化的市场竞争。随着新能源汽车主要是纯电动汽车的快速发展,传统离合器产品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因此,公司在做精传统离合器的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匹配高端重卡离合器和匹配新能源汽车的扭转减震器的开发力度,形成多种产品类型并举。公司管理层将继续提升离合器产品的技术升级,抢市场、占份额,提高商用车市场占有率,紧跟离合器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加大对扭转减振器产品的开发,实现创新驱动。

  2018年公司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展开重点工作:

  (一) 市场结构调整方面

  公司重卡市场占有率25.3%,稳定的质量表现和良好的用户体验为我们在2018年赢得了一汽解放SGS/A级评价(336家供应商仅有35家获得A级),安徽江淮供应质量贡献奖(全年供应商月度考核均为A级),东风柳汽先进供应商(A级供应商),上汽红岩上半年综合排名第一,北汽福田供应商合作共赢奖,华菱星马最佳合作奖,包头北奔优秀供应商等多项荣誉。

  1、离合器配套市场大举扩张,角力国际品牌。

  老市场客户份额及产品产量均大幅提升,并获得了一汽解放、青岛解放500/550马力的开发权,一汽解放新领航版实现批量装机,青岛解放JH6独家供货、362产品获得独家开发权。以及实现了部分厂家的产品量产和独家装机和开发权。

  新市场中上依红部分产品已实现批装并获得了上依红2018年度优秀供应商;为陕汽的部分产品实现了独家配套;获得东风柳汽全系列机型开发和配套权以及公司成功进入了徐工供应商体系。

  客车市场中获得宇通卡车的独家开发权,获得郑州宇通2018年度优秀供应商提名;精进电机、苏州金龙、厦门金龙、安凯客车均实现批量装机。

  乘用车市场中完成东安动力、保定长城等乘用车模块化项目整车试验,公司很快将可实现批量装机。

  2、国际、售后市场加速追赶,力争三足鼎立。

  国际市场中俄罗斯配套市场和后市场稳定,全年零故障,质量表现优越,且子公司一东卡玛斯成为国际市场新亮点,即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售后市场公司一方面全面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并树立一东质量品牌。另一方面创新营销模式,2018年公司试行微信公众平台,联合采购、销售及经销商共建库、产品推介会等模式,从车主、司机、修配厂入手,逆向拉动需求,提升客户粘性,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3、液压产品市场稳定领先优势,踏上国际舞台。

  液压产品实现国内前十重卡全覆盖,积极拓展国际市场,与戴姆勒、MAN、斯堪尼亚、DAF四家欧洲重卡公司建立长期合作意向,收入大幅增加。

  (二)技术创新方面

  报告期内通过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体系中期审核,完成32项专利指标申请工作,授权专利10项。本部全年完成研发项目79个,28个新产品形成批量,新产品贡献率38%。

  1、 研发平台化工作快速推进,实现降本增效。

  对老产品进行淘汰、整合、升级,对应不同马力车型进行合理化匹配,逐步建立了平台化设计体系,极大的提高产品质量,缩短了开发周期,降低开发成本。

  2、 开展内、外部交流联合,创新模式不断变革。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长春-苏州人才联合培养机制,积极探索校企合作模式,研发项目进入吉林省“双十工程”并获得科技厅的资金支持。

  (三)质量管理方面

  公司在报告期策划并实施了一东班子大讲堂,自上而下对质量文化进行贯彻,推行质量检验“百人”培训计划及开展了四次缺陷样品展,提升作业人员质量素质,增加全员质量意识,使稳定的质量表现成为了市场开拓的坚实后盾。

  1、 创新质量管理思路,推动Audit监察机制。

  以客户标准对产品进行评价,识别问题并立项整改,开展全员质量改进立项工作,全年完成重点质量改善项目44项,技术改进和工艺创新项目12项。

  2、 坚持“零容忍”,开展“质量严管年”活动。

  公司一方面以严管严罚刹住低级质量问题,优先解决致命缺陷、高权重故障模式,降低索赔。另一方面以改进活动解决深层次质量问题,走访主机厂和服务站,搜集故障信息,主动整改,提升顾客满意度,策划“逆向价值流”分析,从内部质量改善、外部质量攻关、供应商索赔等方面入手,为公司减免质量损失数百万元。

  3、 深化质量体系,强化工具应用。

  公司深化APQP、FMEA、SPC、MSA、PPAP五大工具和QC工具的应用,报告期内系统梳理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五十余个并顺利通过质量体系换版审核,获得吉林省标准创新贡献一等奖。

  (四)精益与管理提升方面

  公司以ERP形成的业务流程为中心,优化组织结构,由职能化向流程化架构转变、由领导导向向业务导向转变、由解决问题向体系化管理转变,各项管理取得突破。

  1、 明晰发展战略,调整产品定位。

  公司已初步形成配套、售后、国际“三足鼎立”战略布局,持续跑赢行业增长率,领跑国内离合器行业。

  商用车离合器,重卡市场对标美国伊顿公司,成为国内重卡领导者、国际重卡竞争者;

  中卡和轻卡对标日本爱思帝,全面提提升了公司的竞争力;

  乘用车离合器注重模块化发展,对标珠海华粤、法雷奥,做精做优现有产品;

  液压举升机构成为国内重卡领导者、国际市场竞争者。

  2、 深入开展精益管理,改善效果显著。

  报告期,公司深度优化精益改善管理,推行“硬节约”概念,以高水平价值流分析为手段,在公司三个分厂开展workshop活动,推动全员参与,改善立项数百项,节约金额数万元。公司有四名优秀员工顺利通过精益黑带TFTI培训认证并在基于全价值链的精益管理体系构建中获得中国机械企业管理协会一等奖,一东公司获得“中央企业先进集体”提名。

  3、 推进精益研发,提升研发质量。

  公司从研发绩效、规划管理、需求管理、流程优化等数十个方面对现有流程进行评价并制定了相应的对标提升方案。从源头对标,开展研发质量活动,利用PDM、CAE、NVH等数字化管理手段,初步建立数字化科研开发体系。

  4、 传统产线升级,抢占“智能制造”先机。

  在395盖半自动线和卡玛斯自动线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开展430拉式盖半传统产线升级工作,为重点产品提供重要保障;数字化工厂等三个项目获得政府资金支持,加快一东数字化进程。

  5、加强信息化管理,完成智能制造规划。建立了大物流体系,逐步实现准时化采购。公司推动信息化规划步伐,与精益管理深度融合,MES、ERP和PDM为重点,推动智能制造升级。

  6、推进减员增效,率先迈开薪酬改革步伐。优化资源配置和业务流程改善,率先迈开薪酬改革步伐,初步建立基于能力评价的多渠道增长的薪酬体系,拉动管理提升,促进人才发展,最终达到企业经营业绩与人才培养育成共同发展,相互促进的良好态势。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证券简称:长春一东       证券代码:600148          编号:临2019-008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17日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举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到会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于中赤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内容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了《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关联交易预计》,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交易包括与一汽集团系、兵器集团系、东光集团系关联法人及子公司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在审议相关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全面预算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领导人员2018年度绩效薪酬兑现情况及2019年度经营绩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时应进行现金分红。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即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按此原则计算出的分配额度低于0.05元/股时,可将收益留存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但应保证在连续有盈利的年度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现金红利分配。

  根据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为14,354,676.21元,公司已于2017年分配了13,939,370.33元,则2018年应分配415,305.88元,每股分配0.00293元,低于0.05元/股。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在连续有盈利的年度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现金红利分配,公司在2017年度进行了分红,且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较少,鉴于2019年国际、国内市场不稳定态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将收益留存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投资计划及新产品科研计划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质量索赔预提比例变更请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取得省科技厅项目资金支持进行委托贷款的申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信银行授信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其中议案2、4、5、8、9、13、14、15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简称:长春一东       证券代码:600148          编号:临2019-009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17日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名,到会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文涛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内容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关联交易预计》,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质量索赔预提比例变更请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其中议案1、2、5、6、7、8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48        证券简称:长春一东        公告编号:2019-010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4日14 点00分

  召开地点:长春市高新区超然街255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4日

  至2019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18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及委托人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2019年5月8日(星期三)

  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

  2、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邮寄或传真至证券部。

  3、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4、联系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超然街2555号;邮编130103。

  联系电话:0431—85158570

  传    真:0431—85174234

  特此公告。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长春一东           证券代码:600148                  公告编号:临2019-011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1)鞍山兵工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费久波

  注册资本:5998万元

  住所:鞍山市铁东区新光街19栋1号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不含专营)、非金属矿物制品、生产性废旧金属、电子元器件、电气机械、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及配件、装潢材料、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建材、纺织品、橡胶及橡胶制品、塑料及塑料制品、玻璃及玻璃制品、五金工具、五金备件、各类紧固件、焊条、耐火材料、煤炭、焦炭、汽车、润滑油、冷却液、切削液经销;硝酸、盐酸、硫酸、氧、氮、氩批发(无储存);经济贸易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关联关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鞍山兵工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东北地区派驻机构。

  (2)韩国东进精工株式会社

  性质:民营个体

  法定代表人:李镐吉

  住所: 韩国,釜山

  经营范围:液压举升机构,车用电机等

  关联关系:子公司长春一东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由本公司和韩国东进精工株式会社合资组建。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6%的股权,韩国东进精工株式会社持有44%的股权。

  (3)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中赤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超然街2555号

  经营范围: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汽车零部件(除发动机)、光学仪器、铸件、锻件、机械加工制造、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设备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系统内房屋维修、水暖维修。

  关联关系: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4)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一汽集团公司性质: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徐留平

  注册资本:354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汽车产业开发区东风大街2259号

  经营范围:汽车及零部件(包含新能源汽车及与其相关的电池、电机、电控,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智能产品及设备、铸锻件毛坯等的开发、设计、试验、检测检定、制造及再制造、销售;机械加工;工具、模具及设备等的设计、研发及制造;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程建筑等业务组织和投资管理及服务;物流、仓储、租赁、能源、回收利用、二手车等相关衍生业务(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咨询、技术、商务、进出口(不含出版物进口业务;不包括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软件及信息、劳务服务(不含对外劳务合作经营和国内劳务派遣)(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为我公司第二大股东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我公司为一汽集团所属相关整车厂及发动机厂配套销售离合器。

  (5)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全文

  注册资本:168963.1817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民主路

  经营范围:坦克装甲车辆及轮式装甲车辆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机械制造;汽车、专用汽车、铁路车辆、工程机械整车及零配件设计、研发、制造、采购、销售及售后服务;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冶炼冲锻工具制造、计算机软件、集装箱配件、金属制品、非金属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铸造材料、模具、普通机械、环保设备、回转支承产品、压力容器产品、特种防护产品、安全应急装备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铁路机车、货车、客车零部件以及高铁零部件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航空、航天、船舶机械、石油机械、煤炭机械、包装机械、电力设备、风力发电设备零部件的研制、开发、生产、采购、销售及技术服务;矿山机械、液压成型设备及元部件设计、开发、生产、采购、销售及技术服务;煤机设备制造、销售及维修;进出口业务经营(国家禁止或限制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机械设备安装;特种车辆及零部件研制、开发、生产、采购、销售、维修及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产品试验检测;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的购销;冶金机械;铸造、机械加工、精密加工、装配焊接、组焊装配、数控切割、冲压、特种材料处理、热处理、表面热处理、防腐涂装、劳务分包、仓储、装卸、采掘工程承包,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及其技术咨询服务; 普通货运;氮气制品、氩气制品、二氧化碳制品、氧气制品生产、销售;检测和校准技术服务;机电设备保全、修理(安装)、改造

  关联关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我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重庆铁马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姜宏

  注册资本:26222万元

  住所: 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正街43号

  经营范围:在许可证核定事项范围内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生产、销售铁马牌汽车及配件(按公告核定产品从事经营)。 重型汽车变速器、电表、水表、模具、机械配件,机械加工,车辆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种植业,园艺设计,进口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理化检测,资料翻译,零售日用百货、办公用品,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执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我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重庆铁马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北京北方华德尼奥普兰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奇英

  注册资本:32607.2万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朱家坟五里五号

  经营范围:生产制造BFC6120系列、BFC6830系列豪华客车及其零配件;普通货运;研制、开发、设计、销售BFC6120系列、BFC6830系列豪华客车及其零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汽车。(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为我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北京北方华德尼奥普兰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8)山东蓬翔汽车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晓东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 蓬莱市南环路5号

  经营范围: 公告范围内的各类改装车(不含小轿车)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底盘及汽车总成和零部件生产、销售(不含小轿车);环卫机械产品生产、销售;农用机械产品生产、销售;产品售后服务;资格证书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仓储(不含危险品);厂房和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吉林东光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山东蓬翔汽车有限公司为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9)吉林东光精密机械厂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负责人:刘惠滨

  住所:高新开发区超然街2555号

  经营范围:光学仪器、汽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机械加工

  关联关系: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吉林东光精密机械厂为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10)吉林东光奥威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姜涛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所:高新区卫明街999号

  经营范围:汽车、自行车零部件,机械配件加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件备品、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来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工具、工装加工、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吉林东光奥威汽车制动系统为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1)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谷云龙

  注册资本: 38000万元

  住所: 沈阳市大东区正新路42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武器弹药制造;道路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一般经营项目:机械设备、金属制品、塑料制品加工制造;压力容器、复合材料、建筑材料、粉沫冶金制品、木材的加工、制造;水、热力生产和供应、电力转供应;水电管网维修;给排水服务;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制造、维修;机械设备、自有房屋租赁;电器安装与维修;机械设备(不含电力设备)修理、安装、调试;电讯器材维修、加工、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与辽沈工业集团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均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2)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性质:国有企业

  法定代表人:史艳晓

  注册资本:317,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青年湖南街19号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成员单位开展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及即期结售汇业务(包括自身结售汇业务和对成员单位的结售汇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由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共同出资组建,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13)北京北方凌云悬置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喜增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北三街16号

  经营范围:生产汽车零部件;技术推广服务;销售汽车零部件。(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与北京北方凌云悬置系统科技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均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4)江麓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刚利

  注册资本:20600万人民币

  住所:湘潭市雨湖区解放北路四号

  经营范围:特种车辆、车辆传动设备、车辆电器设备及其他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承接“三来一补”业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大型物件运输。(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关联关系:本公司与江麓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均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5)中国兵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白长治

  注册资本:217336.778828万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科技1号楼四、五层

  经营范围:兵工系统内汽油、煤油、柴油批发业务;经营危险化学品(许可范围以许可证为准,有效期至2018年10月27日);住宿;销售棉花、金属矿石、金属材料、重油、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建筑材料、铁矿石及木材、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汽车、煤炭、稀贵金属、石脑油、燃料油、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体育用品、服装、百货、皮革及制品、文教用具、纸、纸制品、食品;进出口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摩托车的维修及租赁;仓储;货运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招标代理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中介服务;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物业管理;产品设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与中国兵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均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6)吉林大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姬剑锷

  注册资本:4724万元

  住所:高新开发区超然街2555号

  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凭许可证经营),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各项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专项审批的项目未获批准之前不得经营)

  关联关系:吉林大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7)长春亚大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赵延成

  注册资金:1000万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达新路797号

  经营范围:生产汽车用塑料管路总成及注塑件和自动化用各种管路、管件、缸类、阀类,生产橡胶及金属管路总成(以上各项在该许可的有效期内从事经营),汽车零部件及气动、液压行业用管路、管件的研究、开发、检测、技术咨询服务(以上经营项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可自主选择经营)

  关联关系:本公司与长春亚大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均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每年度与上述关联方签署年度销售(采购)合同,向上述关联方销售离合器产品、采购生产离合器原材料,确定合同价格、销售(采购)品种、技术协议、质量协议等。

  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若交易的产品和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方向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高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产品和服务的价格。

  2、公司于2017年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在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及开立结算账户办理资金结算等相关业务。协议期限三年。

  在关联方存贷款等金融服务定价:本公司在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存款利率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收取利息;贷款利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政策;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收费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结算费用水平。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1)向关联方销售(采购)产品:销售产品的关联方是国内主要的汽车整车及发动机生产商,是公司的主要客户;采购产品的关联方为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均通过市场竞价完成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故上述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

  (2)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关联交易: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在符合人民银行各项规定的前提下能够提供优质具有竞争力的服务和价格,公司按择优选择原则,将继续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金融服务协议。

  2、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通过市场竞价完成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业务完全遵循市场化运作模式,不因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关系而受影响,因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证券简称:长春一东       证券代码:600148          编号:临2019-012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17日,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均审计通过了《关于2018年利润分配的议案》。

  一、 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为14,354,676.21元,即上述连续三年应至少分配14,354,676.21元,公司已于2017年分配了13,939,370.33元,则2018年应分配415,305.88元,每股分配0.00293元,低于0.05元/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关于公司2018年未利润分配的说明

  1、公司所处行业环境影响

  2019年重卡市场整体预测销量为90-95万辆,较2018年实际销量104万辆降低13.46%-8.65%,依据公司2018年重卡市场占有率23%计算,2019年公司重卡市场整体销量约为20.7-21.85万套,较2018年下降3.22万套-2.07万套。

  2、符合公司章程现金分红规定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时应进行现金分红。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即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按此原则计算出的分配额度低于0.05元/股时,可将收益留存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但应保证在连续有盈利的年度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现金红利分配。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在连续有盈利的年度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现金红利分配,公司在2017年度进行了分红,且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较少,考虑2019年国际、国内市场等因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将收益留存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1、日常经营活动需求

  公司正处于加快发展速度、提升盈利能力的关键时期,为保证公司可持续性发展,本次留存的未分配利润拟补充公司各类业务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建造实验室需求

  为提升公司的试验检测能力和验证能力,满足公司对新产品开发的需求,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公司对实验室的基础建设、保障设施和实验设备进行了升级,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3、产品研发资金需求

  为适应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保证公司新产品研发进度,全面提升行业竞争力,公司的分公司苏州研发中心是以长三角地区人才和资源聚集优势为支撑,快速形成技术集中优势,从而融合引领公司的整体研发水平的快速提升,为保证分公司的正常运营发展,需要公司提供必要的研发资金,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广大投资者整体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同意《关于2018年利润分配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 2018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 600148               证券简称:  长春一东              公告编号:临2019-013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6日(星期五)15:30-17:00

  ●会议召开地点:投资者可以直接登录以下网站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披露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请参阅2019年4月1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2018年度经营发展情况,公司定于2019年4月26日(星期五)通过网络平台的交流方式举行“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将于2019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15:30-17:00在网站http://sns.sseinfo.com 以网络在线互动的形式召开,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三、参加人员

  公司总经理孟庆洪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孙长增先生将参加此次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19年4月25日15:00前通过公告后附的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在2019年4月26日15:3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网站:http://sns.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方式

  电话:0431-85158570

  传真:0431-85174234

  电子邮箱:600148@ccyd.com.cn

  特此公告。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48        证券简称:长春一东        公告编号:临2019-014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变更日期:2019年1月1日

  为更加合理准确的反映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长春一东零部件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东零部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子公司实际情况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修改一东零部件公司关于质量索赔预计负债的会计估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质量索赔预提比例变更请示》的议案。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公司关于质量索赔预计负债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公司自2012 年度起,一直采用固定比例在每月度末计提质量索赔预计负债。根据当时子公司产品质量情况,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一东零部件公司的计提比例为6%。

  每报告期末,公司均统计实际三包索赔率,并与标准计提比率进行比较:因近三年公司经营质量提升,实物质量控制较好,2016年-2018年实际索赔率与计提标准比较三年平均同向偏差率达到30%。因此,公司拟于2019年起将一东零部件公司预计负债的计提比例由6%调整为4%。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起始日期为2019年1月1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本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本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情况的反映更为准确和清晰,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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