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4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8年7月5日至2019年3月31日)
■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8年7月5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三部分二、投资范围,三、投资策略和四、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3.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8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0.3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以及强化事后监控分析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34次,均为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年一季度经济数据表现平稳,并呈现出较多的积极信号。1-2月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3%,季度环比由4季度平均增速6.0%略降至1-2月份平均增速5.9%,整体相对平稳。社融、投资和零售方面改善较为明显。2019年以来总体融资企稳回升,在1月大幅超出预期后,2月出现较为明显的回落,反映了央行不“大水漫灌”的态度,但结合两个月的数据依然出现明显的回暖。投资方面,1-2月投资单月同比由5.9%升至6.1%,季调后小幅上升,总体维持了去年8月以来的上升态势。消费方面,1-2月限额以上零售数据延续了12月的反弹态势,汽车消费也连续3个月有所回升。不过整体而言经济改善的力度和持续性仍然存疑,2月份社融数据的回落也显示了总量宽松政策较为克制。未来房地产市场和海外市场的走势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债券市场方面,跨年后随着货币政策持续宽松,流动性充裕,资金成本下行,同时伴随经济、金融数据的改善,债券收益率先下后上,并出现明显的陡峭化。信用级别利差有显著的压缩,尤其是长期限的城投品种。幅度上看1-3年信用品种下行20-30BP,5年期利率和高等级品种仅下行10BP左右,5年AA城投下行幅度最大,达到49BP。
一季度权益市场经历了小牛市,上证综指上涨23.9%,创业板指上涨35.4%,中证转债上涨17.5%。截至目前我们认为权益市场的反弹更多体现对之前过度悲观预期的修正,体现估值修复行情。未来走势将更多依赖基本面实际改善的情况。
操作上,组合债券方面维持了中短端、高流动性资产为主的配置思路,在给组合提供流动性的同时获取安全的票息收益。权益方面,组合维持了原先的配售仓位。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48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1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7.23%。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18浦发银行CD224(代码:111809224)为易方达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18年7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针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违法违规事实,罚款人民币170万元。
19招商银行CD049(代码:111907049)为易方达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18年7月5日,深圳保监局针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罚款30万元。
18光大银行CD167(代码:111817167)为易方达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18年11月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下违规事实:(一)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二)以误导方式违规销售理财产品;(三)以修改理财合同文本或误导方式违规销售理财产品;(四)违规以类信贷业务收费或提供质价不符的服务;(五)同业投资违规接受担保;(六)通过同业投资或贷款虚增存款规模,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00万元,罚款1020万元,合计1120万元。
18江苏银行CD137(代码:111814137)为易方达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19年1月25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针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业务实质准确计量风险资产;理财产品之间未能实现相分离;理财投资非标资产未严格比照自营贷款管理,对授信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监督不力的违法违规事实,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90万元行政罚款。
18上海银行CD269(代码:111816269)、18上海银行CD266(代码:111816266)为易方达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18年9月27日,上海银监局针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2014年至2017年间,该中心部分信用卡汽车分期资金用途核查未执行标准统一的业务流程,以及2017年,该中心未对某涉嫌套现的特约商户停止服务的违法违规事实,责令上海银行改正,并处罚款共计100万元。2018年10月8日,上海银监局针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5月至2016年5月,该行违规向其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的违法违规事实,责令上海银行改正,并罚没合计1091460.03元。2018年10月18日,上海银监局针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该行对某同业资金违规投向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合规性审查未尽职的违法违规事实,责令上海银行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
本基金投资18浦发银行CD224、19招商银行CD049、18光大银行CD167、18江苏银行CD137、18上海银行CD269、18上海银行CD266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除18浦发银行CD224、19招商银行CD049、18光大银行CD167、18江苏银行CD137、18上海银行CD269、18上海银行CD266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买卖本基金份额。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易方达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注册的文件;
2.《易方达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易方达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2 存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