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冯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季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爱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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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上年度期末减少30.76%,主要系报告期内山东冀凯为筹建阶段,采购量增大,支付货款所致;
2、预付款项较上年度期末增加95.37%,主要系报告期内采购货物,暂未开具发票所致;
3、在建工程较上年度期末增加80.07%,主要系报告期内山东冀凯正在筹建,在建工程金额较大所致;
4、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较上年度期末增加34.25%,主要系报告期内采购货物,未到付款期限;
5、预收款项较上年度期末减少59.10%,主要系报告期内针对客户预付的货款,我公司已发货所致;
6、应交税费较上年度期末减少96.17%,主要系报告期内进项税额增加,应缴增值税降低所致;
7、其他应付款较上年度期末减少62.24%,主要系报告期内合同执行完毕,退还押金;
8、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36.05%,系报告期内销售量减少所致;
9、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44.91%,系报告期内销售量减少所致;
10、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34.83%,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量减少,增值税减少,相对应的附加税减少所致;
11、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8.79%,系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1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1.20%,系报告期内承兑票据贴现利息所致;
13、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235.62%,系报告期内部分账龄较长应收账款收回,计提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14、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00%,系报告期内无理财收入所致;
15、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00%,系报告期内未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所致;
16、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93902.68%,主要系报告期内接受捐赠收入所致;
17、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401.53%,主要系报告期内债务重组产生损失所致;
18、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6.85%,主要系报告期内坏账准备转回,资产减值损失减少所致;
19、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2.68%,主要系报告期内递延所得税增加所致;
20、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5.52%,主要系报告期内大量收回货款所致;
2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66.22%,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较少所致;
2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50.73%,主要系报告期内采购量减少所致;
23、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系报告期内无理财收入所致;
2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83.94%,主要系报告期内山东冀凯正在筹建,购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较多所致;
2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97.22%,主要系报告期内分配股利税金较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初,公司全资子公司冀凯科技拟在山西忻州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智能高效采掘装备产业化项目,经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冀凯科技之子公司山西冀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在山西忻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该项目。受山西忻州经济开发区土地指标影响,智能高效采掘装备产业化项目推进缓慢,后公司终止在山西忻州经济开发区实施该项目并重新选址作为项目实施地。鉴于山西冀凯已不具备后续实际经营的可能性,经2018年7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注销山西冀凯。经公司反复调研,充分论证,并经2018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冀凯科技投资设立山东冀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确立山东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项目实施地,由山东冀凯实施该项目,项目变更事宜已经公司2018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智能高效采掘装备产业化项目尚处建设期。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冯 帆
二○一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