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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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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986,340.19元,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140,369,750.92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76,146,562.63元,本年度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6,516,313.55元。

  公司拟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1,783,340,3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3,500,209.78元(含税),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63,016,103.77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属行业为纺织制造业,细分为毛纺行业,按加工工艺可分为精纺呢绒行业。同时有子公司涉及热电产业。主要从事精纺呢绒面料、毛纺、电汽的生产和销售。公司目前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经营模式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纺织产业:

  公司纺织业务主要采用订单式生产销售模式,主要原材料是羊毛,大部分为澳大利亚进口,主要生产毛纱和精纺呢绒面料,供应给国内及国外采购商用于高级西装、套装、时装和机关制服等的制作。

  目前,公司的精纺呢绒面料形成了100支、120支、150支、180支、300支、500支等高支超薄呢系列,全毛、毛涤哔叽,花呢,驼丝锦、高支赛络纺等新型纺纱系列,以及羊绒精纺面料、天然纤维休闲面料、功能复合型面料等上千个品种。

  公司的主导产品有:1、可溶性纤维面料(高支轻薄产品),采用新型材料水溶性纤维开发的高支轻薄面料。2、纯毛高支超薄精品(美丽诺花呢),该产品采用澳大利亚美丽诺羊毛(最细),不仅具有极好的保暖吸湿功能,而且具有伸缩适度的张力,展现华贵的气质。3、陶纤花呢(XLA弹性纤维系列产品),采用DOW XLA新型弹性纤维极好的耐热性和稳定的耐化学品性能,研制开发出陶纤花呢。该产品穿着舒适,质感华贵,改善了面料的悬垂性和手感。4、高支天丝薄花呢,采用进口澳毛、超细涤纶、天丝三组份的高档精纺面料,具有优美的外观,呢面细腻光洁,手感柔软、丰满,悬垂性好,有动感,透气性好,吸湿率高,强力高。与羊毛相比,可贴身穿着无刺痒感。5、紧密纺面料,采取国际最先进的紧密纺纱技术进行纺纱,纺纱过程中纤维散失少,纱线光洁圆润,毛羽少,条干均匀,强力高,弹性好。与传统毛织物相比,风格独特、新颖,呢面匀净,光泽自然,手感滑糯、活络,悬垂性好。做成服装后不易起毛起球,耐磨耐穿,抗皱性透气性好,穿着舒适。6、多功能精纺面料,本产品对羊毛纤维性能进行研究,采用了新型后整理工艺,使精纺面料达到具备抗静电、防水、防油、防污、易护理等功能,并且面料具有良好的弹性及抗皱性,该产品呢面细洁、手感舒适、柔爽,光泽自然,具有抗皱、易护理功能。

  具体的行业情况可参考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中有关行业的分析。

  (二)热电产业:目前公司在江阴新桥、璜塘及盐城大丰等地,投资了三家热电厂,分别是新桥热电、璜塘热电、大丰热电,主要生产电力和蒸汽,电力上网销售给省电力公司,蒸汽用于满足所辖地域用热的需求。

  公司原有子公司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进入破产程序,2016年破产程序已完成。公司不从事多晶硅相关业务。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20亿元,同比增加12.53%;营业利润1.83亿元,同比增加52.5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6亿元,同比增加12.39%。营业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增加,主要原因是外币汇兑收益增加及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纺织产业实现营业收入17.7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05%,营业成本13.9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96%,毛利率为21.14%,较上年同期减少2.57个百分点。从营业收入分析,按地区分,其中内销较上年同期增加15.79%,外销较上年同期增加5.29%;按产品分,其中毛纺较上年同期增加0.35%,面料较上年同期增加16.70%。

  热电产业实现营业收入6.0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23%,营业成本4.9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70%,毛利率为18.44%,较上年同期增加2.86个百分点。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有关经营情况的内容。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有:江苏阳光呢绒服饰销售有限公司、江苏阳光后整理有限公司、江阴金帝毛纺织有限公司、江苏阳光新桥热电有限公司、江苏阳光璜塘热电有限公司、大丰阳光热电有限公司、昊天投资有限公司、江阴赛维毛纺织有限公司、Shengtian Investment Limited、Sunshine Ethiopia Wool Textile PLC。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19-004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19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董事应到6人,实到6人。

  (五)本次会议由陈丽芬董事长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986,340.19元,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140,369,750.92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76,146,562.63元,本年度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6,516,313.55元。

  公司拟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1,783,340,3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3,500,209.78元(含税),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63,016,103.77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报酬的议案》,其中公司董事、监事2018年度报酬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19-006号公告《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鉴于目前公司董事会只有六名董事,公司拟增补缪锋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及对缪锋先生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增补缪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19-008号公告《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19-007号公告《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于会议召开前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关联董事陈丽芬、陆宇、高青化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附件:

  缪锋先生简历

  缪锋,男,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现任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19-005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9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敬农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健康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真实、合理、公开,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审议过程中,相关关联董事则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2019-006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变更。

  2019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根据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3、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公司的风险管理活动;

  4、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二)公司根据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研发费用”项目下列示;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无需对2018 年度以及可比期间的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仅需于2019 年年初对公司持有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重新分类和计量,并对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年初数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重新分类、计量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根据财会[2018]15号准则的相关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具体如下: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期金额520,353,917.09元,上期金额408,194,142.04元;

  (2)“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本期金额562,782,636.68元,上期金额280,998,040.85元;

  (3)调减“管理费用”本期金额18,072,219.29元,上期金额14,449,719.70元,重分类至“研发费用”;

  (4)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利息费用”本期金额95,656,900.82元,上期金额113,782,180.82元;“利息收入”本期金额-2,477,987.05元,上期金额-2,516,443.33元。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4、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5、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600220       股票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2019-007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该项议案涵盖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预计与江阴丰源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源碳化”)、 江阴胜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海实业”)、 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服饰”)、 江阴阳光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大厦”)、 阳光时尚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时尚”)、江苏阳光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生态园”)江苏华东纺织产品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纺织”)、江苏阳光海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克医疗”)、江阴金德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德冷链”)、江阴中盛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盛服饰”)、江阴汇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品贸易”)、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 江阴阳光加油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加油站”)、江阴新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公司”)、江苏晨薇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薇生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注:江苏晨薇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晨薇生态”)2019年度不再为我公司关联方企业。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丰源碳化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丰源碳化有限公司

  住所:江阴市新桥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150万美元

  经营范围:碳化特种纤维及成品的生产、加工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丰源碳化总资产为1788.94万元,净资产1618.19万元,2018年1月至12月净利润为100.17万元。

  2、关联关系

  丰源碳化是公司参股5%的参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丰源碳化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多年业务往来中从未拖欠公司款项,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4、2019年公司预计与丰源碳化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620万元。

  (二)胜海实业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胜海实业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新桥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900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特种纤维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胜海实业总资产为16109.13万元,净资产9138.49万元,2018年1月至12月净利润为632.41万元。

  2、关联关系

  胜海实业是公司参股10%的参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胜海实业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多年业务往来中从未拖欠公司款项,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4、2019年公司预计与胜海实业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6000万元。

  (三)阳光服饰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428号

  注册资本:46146.959万元

  经营范围:服装、领带、票夹、皮带、围巾、手巾、手袋的制造、加工;服装、纺织原料(不含籽棉)、纺织品、针织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阳光服饰总资产为284197.66万元,净资产51314.26万元,2018年1月至12月净利润为-294.68万元。

  2、关联关系

  由于阳光服饰原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于2012年9月8日前全部办理完毕,同时阳光服饰为本公司第一大销售客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实质重于形式,阳光服饰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的交易均视为关联交易。2018年8月,阳光服饰的控股股东变成阳光集团之后,阳光服饰与公司的关系为: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阳光服饰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4、2019年公司预计与阳光服饰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75100万元。

  (四)阳光大厦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阳光大厦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

  注册资本:170万元

  经营范围:住宿;大型餐馆(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舞会;理发店;美容店;保龄球、桌球、棋牌、健身的服务;猪、牛、羊、家禽的饲养、屠宰、销售;蔬菜种植。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阳光大厦总资产为878.65万元,净资产137.15万元,2018年1月至12月净利润为-3.91万元。

  2、关联关系

  阳光大厦是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的母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阳光大厦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多年业务往来中从未拖欠公司款项,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4、2019年公司预计与阳光大厦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850万元。

  (五)阳光时尚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阳光时尚服饰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

  注册资本:5010万元

  经营范围:服装、鞋帽、针织品、纺织品、日用百货、皮革制品、首饰、工艺品的网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阳光时尚总资产为5928.49万元,净资产4855.54万元,2018年1月至12月净利润为283.69万元。

  2、关联关系

  阳光时尚是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阳光时尚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多年业务往来中从未拖欠公司款项,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4、2019年公司预计与阳光时尚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35万元。

  (六)阳光生态园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阳光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花卉、林木的研究、开发、种植、销售(不含种子苗木);水产(不含种苗)的养殖、销售;提供旅游观光服务;园艺绿化工程施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阳光生态园总资产为5776.13万元,净资产1868.85万元,2018年1月至12月净利润为-321.13万元。

  2、关联关系

  阳光生态园是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阳光生态园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4、2019年公司预计与阳光生态园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120万元。

  (七)华东纺织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华东纺织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纺织品、服饰面料及辅料的检验测试服务。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华东纺织总资产为1080.26万元,净资产1036.24万元,2018年1月至12月净利润为-14.70万元。

  2、关联关系

  华东纺织是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华东纺织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4、2019年公司预计与华东纺织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260万元。

  (八)海克医疗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阳光海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

  注册资本:11750万元

  经营范围:医疗诊断设备(限肺癌和胃癌领域使用)的研发、生产、维修,从事上述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不含拍卖)、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海克医疗总资产为4427.80万元,净资产4461.64万元,2018年度净利润为12.43万元。

  2、关联关系

  海克医疗是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海克医疗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4、2019年公司预计与海克医疗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150万元。

  (九)金德冷链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金德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新桥镇马嘶东路8号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冷库出租;外购蒸汽的供应;国际货运代理;装卸服务;食品、农副产品的销售;工业制冰;餐饮管理服务;营养健康咨询;食品加工技术的咨询服务及技术转让;组织餐饮文化交流活动;食品展览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金德冷链总资产为1738.19万元,净资产1655.02万元,2018年1月至12月净利润为-139.46万元。

  2、关联关系

  金德冷链是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金德冷链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4、2019年公司预计与金德冷链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100万元。

  (十)阳光集团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

  注册资本:195387.3万元

  经营范围:呢绒、毛纱、针织绒、绒线、羊毛衫、服装、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防静电工作服、防酸工作服、阻燃防护服)、针织品、装具、纺织工业专用设备及配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染整;洗毛;纺织原料(不含籽棉)、金属材料、建材、玻璃纺机配件、五金、电器、通讯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发射装置)的销售;饮用水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销售;矿泉水、包装饮用水、饮料的生产、销售;光伏电站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光伏电站系统建设;光伏发电;售电;光伏设备及配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止2018年9月30日,阳光集团总资产2,194,420.36万元,净资产943,855.21万元,2018年1月至9月净利润67,625.11万元。

  2、关联关系

  阳光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阳光集团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良好。

  4、2019年公司预计与阳关集团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231.65万元。

  (十一)阳光加油站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阳光加油站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华士镇新华路68号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按许可证所列范围和方式经营);润滑油、燃料油(不含危险品)的销售。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阳光加油站总资产为779.43万元,净资产-0.65万元,2018年1月至12月净利润为-161.41万元。

  2、关联关系:阳光加油站是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阳光加油站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良好。

  4、2019年公司预计与阳光加油站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400万元。

  (十二)污水处理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新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新桥镇工业园区(雷下村)

  注册资本:1489.8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污水综合处理;污水处理技术、运行托管服务;污泥脱水、干化处理服务。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污水处理公司总资产为5934.02万元,净资产74.73万元,2018年1月至12月净利润为200.01万元。

  2、关联关系

  污水处理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污水处理厂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多年业务往来中从未拖欠公司款项,履约能力良好。

  4、2019年公司预计与污水处理厂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700万元。

  (十三)中盛服饰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中盛服饰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新桥镇新华路25号

  注册资本:18729.63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高档服装;纺织品、针织品、服装及服装辅料、纺织原料(不含籽棉)、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水暖配件、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金属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中盛服饰总资产为87075.59万元,净资产17306.39万元,2018年1月至12月净利润为-840.63万元。

  2、关联关系

  中盛服饰是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中盛服饰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4、2019年公司预计与中盛服饰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150万元。

  (十四)汇品贸易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汇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纺织品、针织品、服装及服装辅料的销售。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汇品贸易总资产为421.41万元,净资产132.36万元,2018年1月至12月净利润为43.08万元。

  2、关联关系

  汇品贸易是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汇品贸易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4、2019年公司预计与汇品贸易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1.2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公司向关联公司销售产品或商品的定价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面料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供用电的价格;根据江阴市物价局规定的工业用蒸汽的价格确定供用汽的价格。

  (二)公司向关联公司采购产品或商品的定价原则: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前提下,双方协商确定。

  (三)公司向关联公司接受劳务的定价原则:根据劳务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转移情况。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向关联公司提供水电、汽、面料、毛纺、办公室出租,主要是因为关联公司一直使用公司提供的水电、汽、面料、毛纺、办公室。

  (二)公司向关联公司接受劳务,主要是接受碳化加工、污水处理、纺织品检测服务。

  (三)公司向关联公司租用土地、购买餐饮、会务、原料、汽油等,主要是因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年来一直向关联公司租用土地,及购买餐饮、会务费用、原料、汽油等。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对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书。

  2019年4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一)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与阳光时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用本公司的房屋。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二)2017年4月28日,公司与阳光大厦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用本公司的房屋。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17年5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

  (三)2017年1月1日,公司与海克医疗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用本公司的房屋。于2018年12月31日签订补充协议。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17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四)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与华东纺织签订“租赁合同” 租用本公司的房屋。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五)2018年1月1日,公司与汇品贸易签订“租赁合同” 租用本公司的房屋。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18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月17日止。

  (六)2018年12月25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别与阳光集团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租用阳光集团的土地。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七)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别与丰源碳化、胜海实业、阳光服饰、阳光大厦、阳光时尚、华东纺织、阳光生态园、海克医疗、金德冷链、中盛服饰签定《2019年度供用水电框架协议》、《2019年度供用汽框架协议》、《2019年度供用毛纺框架协议》、《2019年度供用面料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分别向其提供生产所需水电、汽、毛纺、面料。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八)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阳光大厦、阳光服饰、阳光加油站、胜海实业分别签定《2019年度餐饮、会务费框架协议》、《2019年度采购面料等框架协议》、《2019年度油类费用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向其购买餐饮、会务费用、面料、油费等。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九)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丰源碳化、华东纺织、污水处理公司分别签定《2019年度劳务服务框架协议》、《2019年度污水处理框架协议》,约定由丰源碳化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向公司提供碳化加工;由华东纺织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向公司提供检测服务;由污水处理公司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向公司提供污水处理服务。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具体劳务内容及每项服务的费用另行签定协议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七、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前认可意见书

  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2019-008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5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19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5日

  至2019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4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陈丽芬、孙宁玲、郁琴芬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3.登记方式:股东可以到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证券部登记,也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2019年5月14日(含该日)前公司收到为准。

  4.登记时间:2019年5月10日—2019年5月14日。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或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

  邮政编码:214426

  联 系 人:赵静

  联系电话:0510-86121688

  传    真:0510-86121688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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