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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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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声明

  公司年度报告中部分涉及对于未来经营计划或经营工作安排的描述,相关计划或安排的落实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并不构成公司对于投资者的实质承诺,广大投资者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安排与承诺之间的差异,在此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8,756,24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以商品混凝土为主业、房地产为支柱产业的上市公司,主要产业包括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和销售、房地产的开发及物业管理等。公司混凝土业务集中在深圳市和湖南省株洲市;房地产开发主要在深圳市、陕西省西安市和江苏省连云港市;物业管理主要在深圳市和惠州市。

  1、混凝土行业发展情况

  混凝土作为半成品建筑材料,决定了只能在一定范围内销售。目前行业内生产能力的过剩导致市场竞争激烈。随着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进一步调控,混凝土市场高速增长的时期已成过去,但政府加大民生项目等基础设施的投资以及混凝土市场的自身行业整合,混凝土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仍可以有所作为。2018年深圳和株洲地区混凝土销售总量比2017年同期下降5.21%,但营业收入因混凝土价格的上升比去年同期增长30.44%。

  公司在深圳和湖南株洲地区的混凝土市场深耕多年,近两年通过新站建设不断提升企业的装备技术水平,同时公司加强技术投入,提升产品质量水平,目前在行业内的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加强。长期以来公司为深圳重点工程、地标建筑和株洲市场提供了大量优质商品混凝土,在深圳、株洲地区混凝土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

  2、房地产业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主要表现在:

  连云港天地国际公馆继续开发建设及销售工作,工程进度正常,销售情况良好;西安天地时代广场项目的自有商业物业继续对外出租,可为公司贡献稳定的利润和现金流,上述两个异地项目荣获国家及省级多项奖项,在当地树立了天地地产品牌,为天地集团异地开发房地产项目树立了标杆,积累了宝贵的房地产开发经验,特别是异地开发经验。同时深圳深秦城市更新项目与天地混凝土城市更新项目各项审批手续积极推进,力争早日达到开工条件,红花岭项目取得了关键性突破,签订了《收地补偿协议书》,实现了盘活的第一步。

  公司房地产开发更加科学严谨地进行项目拓展储备,在前期策划、工程管理、营销推广方面形成了一套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积累了丰富的房地产项目开发管理经验。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分析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1,13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1.09%;实现营业利润6,07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77.19%;实现利润总额6,01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2.3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32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3.70%。

  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主要系公司房地产业入伙结算产品面积同比增加以及商品混凝土销售价格同比上升所致;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利润大幅高于上年同期,主要受以下两方面影响:(1)公司混凝土业受市场行情影响,单位毛利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使得营业利润同比上升;(2)公司房地产业入伙结算产品面积同比增加,且入伙产品毛利率同比上升,使得营业利润同比上升。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利润总额同比增加幅度低于营业利润同比增加幅度,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实现的营业外收益同比减少所致。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受以下两方面影响:(1)本报告期公司应纳税所得额同比增加,计提的企业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2)本报告期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盈利同比减少,而非全资子公司盈利同比增加,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

  主要财务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混凝土行业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虽受市场原材料紧缺及部分场站搬迁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公司混凝土产量略有下降,但收入同比上升,利润创近年来新高。公司全年混凝土产量309万方,完成年计划312万方的99.04%;营业收入146,624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33.68%。报告期内各企业面对困难奋力拼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新站建设和生产经营两手抓。株洲天地公司新站按时完成建设,远东分公司新址全面开始建设。新站的节能环保标准和装备的自动化、信息化程度处于行业先进水平,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硬件水平,为提升天地混凝土品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2018年砂石等原材料供应紧缺,价格飞速上涨,且因深圳地区加强运输车辆超载检查导致混凝土运输成本上涨,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极大的困难。面对如此不利局面,各所属混凝土企业沉稳应对,将不利因素转变为机会,及时与客户沟通,积极调整售价,保证了企业的合理利润空间,全年产量虽有所下降,但利润较去年同比上升。

  (3)继续深化公司目标成本管理。严格控制原材料采购,设法降低成本开支;研究新工艺,通过技术创新节能降耗;强化细节管理,加强指标考核控制。

  (4)继续积极推进水泥、矿粉集中采购业务,有效降低混凝土企业材料的采购成本,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起到托底保障作用。

  3、房地产行业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经过克服各种困难和干扰因素,重点项目总体基本可控,具体情况如下:

  (1)红花岭项目取得关键性的突破,2018年8月与南山管理局签署了《收地补偿协议书》,根据协议要求,除保留公司自己开发用地外,其他原经营性用地移交予政府,目前正在进行用地方案图申报和土地移交等工作。

  (2)深秦项目2012年被列入深圳市城市更新计划。2018年4月完成了土地不动产登记工作,但受地铁13号线、15号线和西丽枢纽工程的影响导致当年无法动工。在进行项目申报审批的同时,公司提前做好项目的各项开工准备及初步勘察工作,与专业机构签订建筑方案设计合同,目前各项工作进展比较顺利。2019年预计完成项目建筑方案、施工图设计,完成项目土方及基坑支护工程。

  (3)天地混凝土项目2014年被列入深圳市城市更新计划,2017年取得了《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南山区西丽街道天地混凝土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情况的复函》。现已申请办理实施主体确认工作,目前各项审批手续正有条不紊的推进。

  (4)连云港“天地国际公馆项目”西区除商铺外,其他产品基本实现清盘;西区所有楼栋均已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并全面移交至物业公司管理。东区整体营销业绩良好,超额完成既定年度目标,实现年度利润目标,其中别墅区已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并移交至物业公司管理,多层、小高层、高层及地下室按整体施工进度计划序时推进。

  4、物业管理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物业公司经营租赁面积受政府征收等原因,经营收入较往年有一定程度的减少。但物业公司通过采取加强经营管理,优化改造资源配置,提高租金、广告收入等措施,竭力开源节流、降本增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稳定现有物业项目,大幅提高租金收入、优化广告位,在租赁业务下降的情况下,尽全力提高其他物业管理收入。

  (2)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全年未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5、公司资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圆满完成了年度既定的融资计划,主营业务回款、资金结存量均达预期指标,同时合理、有序安排了各类资金支付需求,确保了公司资金链整体运行安全、稳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面对严峻的融资环境,公司提前布局,周密筹划,实时紧跟国家金融政策,运用各类合规的融资手段,全面完成了年度的融资任务,各类贷款均按期偿还并续贷,额度续作均按期完成。

  (2)本年度混凝土原材料价格持续走高,支付需求增大,账期缩短。针对此情况,公司实行了严格的资金计划管理,加强了对资金的集中管控力度,以计划指导实践,在利润与资金之间找到平衡点,确保实现的利润可转化为经营性现金净流量。

  (3)公司房地产业营销策划方案紧跟市场行情,维持了项目热销的势头,实现产品持续溢价的同时,确保较高价格产品的快速去库存化,全年销售回款24,005万元,销售回款率达83%,现金流充裕,为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4)本年度加大了对存量资金的考核力度,严格执行“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的支付原则,倒逼经营性回款,防范因资金不足带来的系统性风险。通过努力,公司期末可用货币资金余额较年初增加8.86%,公司资金链运行安全、稳健,保障了公司的各项生产经营行为。

  (二)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三)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四)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五)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归并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拆分部分利润表项目;并于2018年9月7日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明确要求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在“其他收益”列报,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等。

  本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法定代表人签字:杨国富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深天地A        公告编号:2019—018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6日(星期六)以书面通知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18年4月16日(星期二)上午9:30在天地集团公司总部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亲自出席的董事8人。监事会监事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国富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2018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二、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分红派息预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税后净利润-5,999,792.55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年不提取法定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7,174,203.27元,减2018年已分配利润6,937,812.00元,2018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4,236,598.72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出2018年度分红派息预案为:以2018年度末总股本138,756,2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8,325,374.40元。公司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预案需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规定,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形成决议。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的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18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详见附件。

  七、公司关于聘请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和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单位,同时亦聘请其担任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6万元。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经事先征得独立董事的同意。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关于2019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当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一、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其他有关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以上议案之第一、二、三、四、五、七项内容将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从事本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阅了公司审计部提交的《2018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后,于2018年10月30日就上述审计工作计划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负责人作了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认为该计划制订详细、责任到人,可有力保障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人员共13人(含项目负责人)按照上述审计工作计划约定,分别于2018年11月5日(预审)和2019年2月18日(年审)进场。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现场审计期间,我们审计委员会各委员高度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电话、邮件及见面会形式,就以下情况进行了重点沟通:1、所有交易是否均已记录,交易事项是否真实、资料是否完整;2、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财务制度规定编制;3、公司年度盘点工作能否顺利实施,盘点结论是否充分反映了资产质量;4、财务部门对法律法规、其他外部要求以及管理层政策、指示和其他内部要求的遵守情况;5、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及内控的审计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意见等;6、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及关联方应收账款情况等;7、房地产开发项目收入确认的情况;8、公司各部门是否配合注册会计师获取其审计所需的充分、适当的证据。

  年审注册会计师就以上几点问题均给予了积极的肯定,并于2019年4月10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结论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正式稿。

  我们认为,年审会计师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从业人员均拥有相应的职业胜任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2018年12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程汉涛、刘长有、沈险峰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深天地A        公告编号:2019—019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6日(星期六)以书面通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19年4月16日上午10:30在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总部十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张淑芳女士、范保光先生、王莉女士、吴海生先生参与了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分红派息预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公司关于聘请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和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能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内部控制工作完善,公司的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工作进一步落实,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报告期内,公司从企业内控制度完善、流程规范执行、信息化建设推进等方面对企业及信息化操作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评定,有效实现公司内部控制规范运行,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综合上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2019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公司会计正常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之第一、二、三、四、五、六项内容将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深天地A        公告编号:2019—023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核销存货资产的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2019年1月16日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在对存货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对截止2018年12月31日已全额计提跌价准备、已无变现价值或经历史变迁已账存实无的部分存货进行核销。具体如下:

  1、库存商品账面余额650,438.76元,该批库存商品系公司早期收购文化类企业时移交的油彩、艺术纸等产品,因上述产品已霉烂变质,无任何回收或使用价值,公司在当时已全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2、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含委托代销商品)账面余额分别为226,465.06元、180,654.73元和990,560.64元,合计1,397,680.43元。该批存货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天地石材公司于1998年正式停产前余留的石材产品及相关原材料和附属产品,该部分商品因产品更新换代的原因,早已被市场淘汰,无回收或使用价值,公司在当时已对该批存货全额计提了跌价准备。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核销的存货账面余额2,048,119.19元,已计提跌价准备2,048,119.19元,账面价值为零。

  二、本次核销存货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存货2,048,119.19元已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为0,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他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核销存货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深天地A        公告编号:2019—022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本公司于2018年度末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分析评估结果表明应收款项存在减值迹象。本公司遵循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确保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

  在资产减值测试的基础上,公司2018年度对应收款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5,277,140.24元,转回应收款项资产减值准备5,799,274.86元,因核销应收款项而减少的减值准备48,475,206.63元。具体如下表: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单位:元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4,509,348.64元,其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9,083,367.01元;按照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906,729.84元,主要系公司客户—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本报告期被执行案件较多,且金额较大,公司在充分考虑年度内合同履约情况、期后实际回款等的基础上,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笔款项进行了单项减值测试,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按照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19,251.79元,主要系公司客户—深圳市宏大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欠款期限已接近三年,年度内及期后均未回款,公司虽对其提起了诉讼且胜诉,但该公司和其母公司均已被列入失信人名单,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收回款项的可能性较小,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该笔款项进行了单项减值测试,并单独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报告期转回坏账准备4,003,349.54元,主要依据公司客户本报告期的实际回款情况而冲减以前年度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

  (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767,791.60元,均为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转回坏账准备1,795,925.32元,主要依据公司往来单位本报告期实际收到的款项情况而冲减以前年度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本报告期应计提应收款项资产减值准备15,277,140.24元,转回应收款项资产减值准备5,799,274.86元,实际计提资产准备9,477,865.38元。考虑所得税费用和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98,626.56元,同时相应减少2018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198,626.56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深天地A        公告编号:2019—024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准则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单独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变更。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附件2)》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故我公司应当于执行新金融准则时变更财务报表格式。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准则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12月发布的 《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上述关于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我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按照规定执行新金融准则,并于2019年3月31日第一季度报告中采用新的财务报表格式。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后,公司编制2019年第一季度及后续的财务报表将执行《通知(附件2)》的编报要求,变更以下财务报表科目的列报。

  1、资产负债表

  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项目;

  2、利润表

  (1)新增“信用减值损失”、“净敞口套期收益”项目;

  (2)在“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下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等项目;

  (3)在“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下新增“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等项目。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下新增“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公司会计正常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主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主要会计政策的修订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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