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216,580.00元(合并),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60,571,183.20元,减本年分配2017年股利44,855,569.73元,2018年12月末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12,932,193.47元。鉴于公司报告期内向全体股东分配了2017年度股利,考虑公司2019年度经营资金需求,董事会提议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2018年度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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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为:新材料、新能源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铜箔及铜箔工业设备及锂离子电池材料生产、销售;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投资与管理;创新金融投资与经营;国内及进出口贸易。
(二)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用高档铜箔生产与销售及锂电池材料开发业务。公司的经营模式为:“集中管控、专业经营、精细管理”,即公司总部建立统购统销制度及集中采购、销售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管控和资源配置;所属企业开展产品生产、技术革新和成本控制,专注品质提升、技术创新和降本增效;公司总部及子公司加强管理提升,着力推行信息化管理和专业化经营,实现经营目标。
(三)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用高档铜箔生产与销售及锂电池材料开发业务,属于新材料行业,利润主要来源于锂电铜箔及锂电池材料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及贸易。铜箔是一种重要的基础材料,被广泛应用于电子信息技术、先进制造业、生物工程、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报告期内,新能源锂电材料行业在新能源汽车的带动下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18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了127万辆和 125.6万辆,较上年分别增长了59.9%和61.7%;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98.6万辆和 98.4 万辆,较上年分别增长 47.9%和 50.8%。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及锂电池产业的蓬勃发展,对锂电池用电解铜箔需求量急剧攀升,带动了锂电铜箔行业的迅速发展。下游锂电池产业和新能源汽车产业未来发展预期和规划,也将为锂电铜箔行业未来的持续发展奠定产业基础、提供需求支撑。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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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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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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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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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2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21.66万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影响:2018年6月15日颁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只影响报表列示内容,对公司损益、净资产、总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30。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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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6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18年年度董事会决议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4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18年年度董事会》的通知,2019年4月15日会议于公司深圳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陈立志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216,580.00元(合并),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60,571,183.20元,减本年分配2017年股利44,855,569.73元,2018年12月末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12,932,193.47元。考虑公司2019年经营资金需求,董事会提议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2018年度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公司2018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董事会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审批公司及子公司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办理融资事项的议案》
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担保事项(敞口部分)及其他融资业务的最高时点余额数不超过55.35亿元人民币,若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总额范围以内且在此时点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将不再逐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审批相关事项。公司及子公司最终办理的授信额度以金融机构批准的额度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其他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中长期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进口押汇、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审批公司及子公司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融资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公司或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需要相互提供担保额度(实际使用即敞口额度)的总额不超过55.35亿元人民币,为满足公司运营资金实际需要并提高工作效率,本次计划内的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及担保事项将不再逐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审批相关事项。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决定公司短期融资事项的议案》
为有效开展公司短期融资工作,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自本次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对于融资期限在6个月以内、同一时点融资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且在此时点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短期融资事项,公司经营层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决定上述短期融资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经费预算方案》
根据董事会的相关工作内容,现提出2019年度的经费预算方案:
一、2019年“三会”经费一般支出项(442万元)
1、会务费用(35万元)
2、工作费用(407万元)
(1)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的办公费、调研费、差旅费,预计70万元;
(2)由董事会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内控)、律师事务所、财经公关及相关专业机构和人士所需的费用,预计300万元;
(3)公司有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信息披露费用,预计20万元;
(4)上市年费、协会年费,预计2万元;
(5)投资者关系管理费用,预计15万元。
二、2019年度董事会经费可能的其他支出项(25万元)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证券培训费用,预计15万元;
2、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时所需的费用,预计5万元;
3、以董事会和董事、监事名义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和其他特别费用,预计5万元。
根据对以上支出项费用总额的估算,现提出本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经费预算为人民币467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准则及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相关法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公司拟进行债权融资及担保的议案》
为进一步盘活公司资产,优化公司资金结构,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电子”)、深圳市百嘉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百嘉达新能源”)拟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深圳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还款协议》,公司拟将持有的成都市广地绿色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广地”)合计445,000,000元应收债权及相关附属权利、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权利、违约救济请求权,该项应收债权公司已于2015 年度进行了全额计提减值损失)作价350,000,000元转让给长城资产深圳公司,并由青海电子、百嘉达新能源按相关合同约定偿还债务。公司为青海电子、百嘉达新能源应偿还债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相关协议的签署,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及质押等相关手续。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拟向兴业银行西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西宁分行申请20,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拟向光大银行昆山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向光大银行昆山支行申请6,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拟向江苏银行昆山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昆山支行申请5,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百嘉达拟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广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百嘉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广州分行申请1,5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关于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50,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关于公司拟向吉林银行长春东盛支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吉林银行长春东盛支行申请办理18,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期限1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关于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长春分行申请16,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以公司持有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5亿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关于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15,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召开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3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进行债权融资及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18年4月15日,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18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债权融资及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电子”)、深圳市百嘉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百嘉达新能源”)拟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深圳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还款协议》,公司拟将持有的成都市广地绿色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广地”)合计445,000,000元应收债权及相关附属权利、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权利、违约救济请求权,该项应收债权公司已于2015 年度进行了全额计提减值损失)作价350,000,000元转让给长城资产深圳公司,由青海电子、百嘉达新能源按相关合同约定偿还。公司为青海电子、百嘉达新能源应偿还债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相关协议的签署,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及质押等相关手续。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相关协议尚未签署。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百嘉达新能源拟与长城资产深圳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还款协议》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的融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青海电子、百嘉达新能源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百嘉达新能源拟与长城资产深圳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还款协议》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且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债权融资及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债权融资及担保事宜。
本公告所述相关事项尚未签署具体相关协议,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7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4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2019年4月15日会议于公司会议室(深圳)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周南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等,和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准则及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会计估计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8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电子”)、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联鑫”)、深圳百嘉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百嘉达”)
●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32,5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人民币22.05亿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有无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公司担保情况概述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德股份”)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18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拟向兴业银行西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向兴业银行西宁分行申请20,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拟向光大银行昆山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向光大银行昆山支行申请6,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拟向江苏银行昆山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向江苏银行昆山支行申请5,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百嘉达拟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广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百嘉达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广州分行申请1,5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1、青海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人民币9亿元,是公司的铜箔生产基地之一。经营范围:从事开发、研制、生产、销售电解铜箔专用设备、各种电解铜箔产品,LED节能照明产品、履铜板、线路板、电子材料、数位及模拟电子终端产品;铜的加工、进出口贸易(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青海电子总资产29.41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0.38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944.29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64.71%。
截至2019年3月31日,青海电子总资产30.34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0.60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206.30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65.06%。
2、江苏联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2,590.03万美元,注册地址:江苏省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湖路699号,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电子专用材料(铜面基板),新型电子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材料);销售自产产品。从事玻璃布、电子材料制造设备、线路板、铜金属及铝金属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生产新型电子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材料);销售自产产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江苏联鑫总资产3.15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37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320.96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56.47%。
截至2019年3月31日,江苏联鑫总资产3.11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37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6.16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56.01%。
3、深圳百嘉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深圳百嘉达总资产13.14亿人民币,净资产5.35亿元人民币,净利润1,709.21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59.32%。
截止2019年3月31日,深圳百嘉达总资产14.44亿人民币,净资产5.51亿元人民币,净利润1,625.05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1.86%。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事项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18年年度董事会,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江苏联鑫及深圳百嘉达提供担保为上述全资子公司经营所必须,公司本次为上述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不存在较大风险。
■
五、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32,5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22.05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03.23%,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6.28%,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2、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3、深圳百嘉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4、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9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截至2018年12月31日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及2019年1月1日至授权有效期截止日新设的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55.35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否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18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审批公司及子公司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融资及担保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2019年度经营及投资并购需求,为提高决策效率、高效制定资金运作方案,公司2019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实际使用即敞口额度)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35亿元的担保。
同时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该担保额度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150,312,097元。主要从事以自有资金对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以及其他项目进行投资:新材料、新能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铜箔和铜箔工业设备及锂离子电池材料生产、销售(易燃易爆及有毒化学危险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诺德股份总资产72.83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1.36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9,721.66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66.28%。
2、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9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东路7号,经营范围: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各种电解铜箔产品。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的铜箔生产基地之一。截至2018年12月31日,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29.41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0.38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944.29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64.71%。
3、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人民币7.4亿元,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东路9号,主要从事生产、销售电解铜箔专用设备、电解铜箔产品、LED节能照明产品、覆铜板、线路板、电子材料。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是公司的铜箔生产基地之一。截至2018年12月31日,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8.63亿元人民币,净资产3.47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850.13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59.83%。
4、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湖镇镇罗口顺,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线路板所用之不同规格的电解铜箔,成套铜箔工业生产的专用设备和成套技术,LED节能照明产品、数位电子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是公司的铜箔生产基地之一。截至2018年12月31日,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4.52亿元人民币,净资产2.24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4,890.46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50.51%。
5、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2,590万美元,注册地址为江苏省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湖路699号,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电子专用材料(铜面基板),新型电子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材料)。截至2018年12月31日,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总资产3.15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37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320.96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56.47%。
6、深圳百嘉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经营范围: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业务。截止2018年12月31日,深圳百嘉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13.14亿人民币,净资产5.35亿元人民币,净利润1,709.21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59.32%。
7、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注册地址:湖州市敬业路688号,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电缆母料、电缆附件的辐射加工。截止2018年12月31日,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1.24亿人民币,净资产6,979.07万元人民币,净利润-55.03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43.72%。
8、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注册地址:长春市高新北区航空街1666号,经营范围:高分子材料冷缩、热缩产品、高压电缆附件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安装及技术资产。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8,637.2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379.09万元人民币,净利润567.19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84.03%。
9、深圳诺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59622万元人民币,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和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非银行融资类);计算机软件开发,互联网技术开发。(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深圳诺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14.18亿元人民币,净资产9.43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8,637.47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33.4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新增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发生实际担保情况时,公司将按规定履行进一步的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公司2019年度担保预计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2019年度经营及投资并购需求,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担保额度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共对外担保22.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03.7%,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6.28%,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0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至2018年新修订的相关规定并相应变更会计政策,不涉及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
●此次变更会计政策,仅对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对公司2018年度的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一、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原因、事项及审批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等,2018年6月15日颁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德股份”)按照上述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18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具体情况及其影响
(一)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如下: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的规定起始日开始执行,具体修订内容为:
1、以企业持有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的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会计处理;
4、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的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财务报表格式修订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如下: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3)将“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
(4)将“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
(5)将“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
(6)将“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
(7)将“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
2、利润表项目:
(1)将“管理费用”项目分拆为“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项目列示;
(2)在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只影响报表列示内容,对公司损益、净资产、总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准则及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1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不会对公司以往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鉴于公司主营业务——高档电解铜箔行业经营情况的变化,公司应收款项的结构与坏账风险水平也随之发生了重大变化,公司现有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估计已不能客观反映公司应收款项的风险。为了更加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公司拟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2019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本公司按照人民币单项金额超过1,000万元与超过净资产0.5%孰低的原则确定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和其他方法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4)应收租赁款及保理款
于资产负债表日以单一客户为单位进行单项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经测试未发生减值的按下述方法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本公司把租赁资产及保理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对资产进行分类,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交易对手的还款能力、交易对手的还款记录、交易对手的还款意愿、资产的盈利能力、资产的担保、资产偿还的法律责任、公司的内部管理和控制等。通过个别评估和风险组合评估的方法来计提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坏账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并计提应收租赁款及应收保理款风险准备,标准风险系数为正常类0.5%,关注类2%,次级类10%,可疑类30%,损失类100%,风险准备计入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本公司按照人民币单项金额超过1,000万元与超过净资产0.5%孰低的原则确定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和其他方法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4)应收租赁款及保理款
于资产负债表日以单一客户为单位进行单项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经测试未发生减值的按下述方法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本公司把租赁资产及保理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对资产进行分类,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交易对手的还款能力、交易对手的还款记录、交易对手的还款意愿、资产的盈利能力、资产的担保、资产偿还的法律责任、公司的内部管理和控制等。通过个别评估和风险组合评估的方法来计提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坏账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并计提应收租赁款及应收保理款风险准备,标准风险系数为正常类0.5%,关注类2%,次级类10%,可疑类30%,损失类100%,风险准备计入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4、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以往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根据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情况,公司日常业务的账期主要集中在6个月以内。因此,本次变更将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的坏账计提情况。同时,本次变更预计将增加2019年度的利润,由于目前无法准确获取公司2019年度应收款项准确金额及账龄分析,故暂无法确定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指标影响的具体金额。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相关法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会计估计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关于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19]D-0083号),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2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18年4月15日,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18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长春分行”)申请16,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电子”)5亿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此次质押的股份占青海电子总股本的55.56%。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贷款及质押相关事宜尚未完成。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质押物基本情况
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人民币9亿元,是公司的铜箔生产基地之一。经营范围:开发、研制、生产、销售电解铜箔专用设备、各种电解铜箔产品,LED节能照明产品、覆铜板、线路板、电子材料、数位及模拟电子终端产品;铜的加工、进出口贸易(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29.41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0.38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944.29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64.71%。
截至2019年3月31日,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30.34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0.60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206.30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65.06%。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借款规模:申请贷款不超过16,000万元;
借款期限:1年;
担保措施:公司以持有的青海电子5亿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公司向华夏银行长春分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将持有的青海电子5亿股股权质押给华夏银行长春分行,是为了满足公司的融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青海电子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贷款及质押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且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贷款及质押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贷款及青海电子5亿股股权质押事宜。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4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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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403-3404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7日
至2019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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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有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7、8、10、11、12、13、1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8、10、11、12、13、1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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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2、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2019年4月26日~2019年5月6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的9时至16时。
3、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403-3404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北区航空街1666号诺德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30102
联系电话:0431-85161088
传真:0431-85161071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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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独立董事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