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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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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圣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洪志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手付通99.85%的股权。该事项已于2019年1月29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有条件通过。

  2019年3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向王剑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00号)。

  目前,公司董事会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资产交割等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后续实施事宜。

  2. 经了解,近日刘**以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诉讼保全,诉讼金额约6,6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与该案件相关的任何法律文书。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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