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19-013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75)。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克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购结构性产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签约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2、产品名称:与利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SDGA190449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币种:人民币
5、认购金额:2,500万元
6、产品期限:40天
7、产品起息日:2019-04-12
8、产品到期日:2019-05-22
9、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70%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赛克科技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此外,在投资过程中,也存在着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赛克科技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
2、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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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55,000,000.00元(含本公告涉及现金管理产品)。
五、备查文件
1、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合同(南京分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19-014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平潭综合实验区因纽特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6,8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41%)的股东平潭综合实验区因纽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因纽特”,原名“南京因纽特软件有限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2,736,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56%)。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因纽特出具的《关于拟减持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因纽特投资有限公司;
(二)截至本公告日,因纽特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6,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因纽特自身经营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2018年5月4日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因纽特拟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2,736,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56%。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因纽特就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做出以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锁定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4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80%。
减持价格: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将按市价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的价格进行减持。
减持方式: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其减持公司股票时,将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如违反以上承诺进行减持的,其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公司。
(3)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因纽特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情况说明
1、因纽特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及减持数量也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因纽特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因纽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平潭综合实验区因纽特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拟减持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