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19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行应参加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12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业务总监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