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概述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2月1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展情况
2018年8月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司未能按期向募集资金账户归还1.2亿元补流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2018年12月1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司争取于2019年1月31日前归还上述1.2亿元补流资金,但受制于企业融资环境和公司整体债务解决情况,该时间点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未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三、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目前,公司拟通过申请政府纾困资金、重大资产重组、继续推进资产处置、债务重组融入资金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用于解决公司整体流动性风险,待公司整体流动性风险得到缓解后,将尽快筹集资金归还1.2亿元补流资金。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原拟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猛狮”)“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公司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对该项目的正常建设产生一定的影响。
2、公司正在全力筹措资金,确保募投项目的建设生产。公司于2018年12月22日与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福建诏安金都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福建诏安金都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拟共同出资9.63亿元,用于福建猛狮恢复生产和新项目的建设。2019年4月1日,福建猛狮举行四方合作项目生产启动仪式,福建猛狮1#厂房A线已进入连续生产状态。但受制于企业融资环境和公司整体债务解决情况,上述补流资金归还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保荐机构意见
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按时归还前期补流的1.2亿元募集资金,公司拟通过申请政府纾困资金、重大资产重组、继续推进资产处置、债务重组融入资金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解决公司整体流动性风险并归还该1.2亿元补流资金,但受制于公司融资环境和整体债务解决情况,归还时间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尽快落实相关解决措施。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