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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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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货物仓储、装卸、搬运、包装、加工、配送的物流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多式联运、公路普通货运;集装箱搬运、拆装箱及相关业务;铁路、公路、水运货运代理;经销煤炭、焦炭;阳泉国际陆港项目的建设;物联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2、阳泉煤业集团平定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府新街招财鱼附属楼一单元303室

  法定代表人:耿新江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销售建材、机械设备、煤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3、阳泉市宏跃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西省阳泉市矿区桃北西路水泉沟

  法定代表人:李玉锁

  注册资本:6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4、阳煤集团寿阳新元机械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朝阳东街36号

  法定代表人:侯海凤

  注册资本:5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矿山支护产品制造、销售;煤矿机械及配件加工、维修、销售;公路运输中介服务;销售:电器原件、汽车配件、仪器仪表、工矿配件、百货、文化用品、劳保用品、建材、煤矸石、钢材;废旧物资回收;有形动产租赁;吊装起重、装卸搬运、吊车设备租赁;工程项目综合服务、劳动力外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5、山西太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阳泉市矿区北大街207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承揽本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核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送变电工程、钢结构工程、公路工程施工,加工建材、水泥预制构件、木器制品、金属制品,建筑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销售建材、工程机械、化工(不含火工、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日用百货、文化用品,房屋出租,(以下项目仅限下属分公司经营)中餐、住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6、深州市深化净水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衡水市深州市东安庄乡石槽位村、307国道北侧

  法定代表人:王宁

  注册资本:6,2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7、山西瑞兆丰复合肥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稷山县康复路31号

  法定代表人:宋文戈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复合肥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8、晋煤冀州银海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冀州市迎宾大街54号

  法定代表人:王峰森

  注册资本:1,018.2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液氨、甲醇的生产、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尿素、氰尿酸、硫酸铵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9、阳泉煤业集团物资经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西省阳泉市矿区桃南中路87号

  法定代表人:张巧林

  注册资本:30159.6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零售硫酸、烧碱(片碱)、乙炔、次氯酸钠溶液(许可至2021年1月8日);批发、零售汽车;经销煤炭、焦炭、钢材、铝材、铜材、铁矿石、铁矿粉、建材、木材、铝矾土、硫铁矿、非金属矿及制品、橡胶制品、五金、交电、化工(不含火工、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及配件、输送带、升降机、电子产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一般劳保用品、化妆品、卫生用品、清洁用品、消防器材、特种劳保用品、医疗器械;国家允许的废旧物资回收;场地房屋租赁;物资招投标代理;物流服务;仓储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0、山东建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一化北路7号

  法定代表人:丁连杰

  注册资本:136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正丁醛、异丁醛、正丁醇、异丁醇(以上项目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辛醇、杂醇、2-乙基-2-己烯醛生产、销售;丙烯、丙烷、氨销售(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技术咨询服务;设备、场地、房屋租赁;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1、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北石店

  法定代表人:李鸿双

  注册资本:390519.56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煤炭批发经营;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线路工程测量、桥梁测量、矿山测量、隧道测量、竣工测量;地籍测绘;危险货物运输(1类1项),危险货物运输(3类)(有效期至2022年10月24日);爆破作业(有效期至2020年9月29日);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有线电视广告;职业教育和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工矿物资、机电设备及配件采购、销售、租赁及维修;废旧物资收购;自有场地及房屋租赁;建筑施工、建设工程:矿井建设,电力工程建设;电力设施安装、维修、试验(三级);办公自动化设施安装及维修(特种设备除外);通信工程建设;电力供应:售电业务;电力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电力设备及器材销售;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层气地面开采;煤层气利用及项目建设;煤炭洗选及深加工;林区木材:经营加工;道路货物运输;铁路货物运输(煤矿专用);物流;仓储服务;装卸服务;化工;甲醇(木醇、木精)、汽油、液化石油气、硫磺、氧(液氧)、氮(液氮)生产及销售;食品生产:正餐服务;住宿服务;林木种植;园林绿化工程;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医疗服务;文化及办公用品、家用电器零售;物资采购;自有设备租赁;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售后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输出、技术许可、技术服务、项目研发;本企业内部通信专网运营;通信设备及器材销售、批发零售建筑材料;养老服务业;健身娱乐场所;物业服务;水、电、暖生活废水等后勤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2、侯马市顺泰危货运输有限公司

  住所:侯马市上马村西侧浍南生产区

  法定代表人:贺华峰

  注册资本:1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3、侯马经济开发区盛达聚危货运输有限公司

  住所:侯马开发区侯风线1号

  法定代表人:贺华峰

  注册资本:2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4、山西国控环球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太原市万柏林区后王街东一巷3号

  法定代表人:施俊鹏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工程勘察;环境影响评价;压力容器设计;压力管道设计;工程招标代理;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5、山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太原市南内环街480号盛伟大厦二层

  法定代表人:赵书槐

  注册资本:355020.08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对1995年以来发放的“山西省地方煤炭发展基金货款”进行管理,国有资本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6、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西省高平市坪曲路86号(原村乡)

  法定代表人:刘晓东

  注册资本:777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尿素、甲醇、液氨、复混肥料、掺混肥料、硫磺生产及销售(按许可证核定范围和期限经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剧毒品)、机电设备及配件、建材、装饰材料(不含油漆)、钢材、管道、阀门、保温材料、耐火材料、电线电缆销售;压力容器充装;道路货物运输;建筑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管道安装、维修;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机械零部件加工与销售;机械设备、管道清洗;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化工设备检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7、上海博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250号3幢一层D101室

  法定代表人:王玉明

  注册资本:7800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8、阳泉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西示范区科技街18号

  法定代表人:冯志武

  注册资本:31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化工原辅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除外)、化肥、农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化工机械、金属构件产品、新能源装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与销售,化工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检修维修;建设工程、建筑施工:工程建设及技术服务;矿产品、建材(木材除外)、钢材、有色金属(除专控品)、机械产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轻工产品的经销;物流信息服务,进出口: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化工产品、设备、技术、工艺的设计、研发、服务及推广应用;催化剂的研发、技术服务及销售;化工工程咨询、概算及管理服务,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能源评价报告;以自有资金对煤化工相关产业的投资、技术研发、咨询及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9、阳煤集团昔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赵壁乡黄岩村

  法定代表人:任俊卿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烧碱、聚氯乙烯、氯化聚乙烯、次氯酸钠、硫酸、盐酸、液氯、二氯乙烷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0、太原科源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清徐经济开发区清泉南路1号

  法定代表人:董渠清

  注册资本:5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涂料及油墨用精细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化工项目技术开发服务;化学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化工危险品)、化肥、煤炭、汽车用化学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1、山西潞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潞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崔旭芳

  注册资本:157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焦炭生产、销售;煤炭销售;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一分厂焦油21357吨/年,粗苯6600吨/年,硫磺732吨/年,煤气2.6亿Nm3/年;二分厂焦油38410吨/年,煤气4.03亿Nm3/年);食品经营;润滑油销售;道路货物运输。(许可项目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2、灵寿县正元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正南北大街15号

  法定代表人:胡学辉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灵寿县城区集中供热的建设、热力生产及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3、山东晋煤明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刁镇化工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张文兵

  注册资本:22365.72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液氨、氢气、硫磺、液体二氧化碳、甲醇的生产、销售(以上项目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经营);碳酸氢铵、尿素、三聚氰胺、氨水(含氨≤10%)、塑编制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制造(不含铸锻)、销售;房屋设备租赁;货物装卸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安全阀校验;火力发电;蒸汽供热;纯净水、锅炉用耐火材料销售;自来水的生产、供应;污水处理、再生利用;环保设备的制造(不含铸锻)、安装、销售;以下经营项目只限分公司和子公司经营:铁路物资下站;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4、山东晋煤明升达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宁阳县城七贤路2170号

  法定代表人:孙庆利

  注册资本:3936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氨、甲醇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尿素、碳酸氢铵(肥料)、复合肥生产、销售;工业用动植物油销售(不含危化品及危险废物);钢架结构制造、安装、维修;水暖管道(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除外)安装、维修;化工机械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及其零部件加工、零售;五金交电销售;设备、管道的内外防腐、保温;对外贸易(出口国营贸易除外);提供化学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履约能力分析

  前述关联方均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公司,其经营状况稳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前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是向对方采购、接受劳务或向对方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该等关联交易存在充分的发生合理性,且其交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有利于维护公司稳定生产经营,有益于公司股东权益的保护。

  三、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签署了一系列关联交易协议,具体定价依据如下:

  (一)有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定价的,依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

  (二)如无国家定价,则适用市场价格;

  (三)如无市场价格,双方交易之条件均不应逊于该方同任何第三方交易的条件。

  该等关联交易始终遵循了公平、公正、定价公允的原则,未侵占任何一方利益。且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和整体利益,维护了所有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议前,公司已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并追认超额部分及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事先审阅,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如下意见:

  1、该等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定价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2、在本项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3、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阳煤化工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阳煤化工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9-011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44号)的核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煤化工”或“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19,195,046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00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12,720,000.00元以及会计师、律师等其他发行费用2,919,195.0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4,360,804.95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12月26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8TYA1016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余金额为2,919,495.05元,根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984,360,804.9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管理及使用募集资金。

  2018年12月2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保荐人及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能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合法、有效。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披露违规的行力。

  六、上网公告附件

  1、《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9-012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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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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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9-013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通知》的要求,本集团按照《通知》附件1《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的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并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会〔2018〕15号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两项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及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列报调整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2、利润表列报调整

  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股东权益变动表列报调整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不会对当年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产生影响。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金融工具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即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后续计量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在处置时不能转入当期损益,改为直接调整留存收益。

  3、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4、进一步明确了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7、公司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新旧准则转换累计影响结果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

  三、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政策变化进行的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9-014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在2018年度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担任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在2018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规范、恪尽职守,按照约定的进度要求,高质量完成了审计工作。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190万元。

  鉴于信永中和在2018年度的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的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19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信永中和是具有从事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自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尽职尽责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维护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

  3、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审计,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190万元。

  4、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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