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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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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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000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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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电机零部件业务和无人机业务两大模块。其中:
电机零部件业务主要从事各类电机及其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与沉淀,公司已发展成为一家集各类电机零部件的自主创新、研发、生产制造和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国内外众多大型电机电器厂商提供专业配套服务,系全球最大的汽车发电机定子铁芯供应商,同时并开始着力拓展新能源汽车业务。主要产品为汽车发电机定子及总成、微特电机转子、电动自行车定子及总成、电梯曳引机定子、电动工具电机转子、VVT(汽车可变气门正时系统)、家电电机转子等;
无人机业务主要分为整机产品销售、在研产品、任务载荷及配套设备、多元化应用服务和先进无人机技术预研。公司无人机主营业务涵盖中大型无人机及其机载设备(含武器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试验、销售、服务等,以及面向用户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开展无人机相关飞行服务、租赁托管、数据处理、模拟训练、维护维修等服务,开展无人机专业人员培训,开展无人机卫星通信及空地立体应用服务,并根据用户要求提供生产线、实验室、飞行基地、维修基地等建设方案咨询及设计服务,可以面向国际、国内各领域用户提供整机产品及多元化服务。目前经营方式主要为整机产品销售、 多元化应用服务以及先进无人机技术预研。
公司是一家集各类电机零部件的自主创新、研发、生产制造和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绿色企业、中国汽车电子电器行业十强企业,生产的产品主要为国内外众多大型电机电器厂商提供专业配套服务,系全球最大的汽车发电机定子铁芯供应商,主要客户如法雷奥(Valeo)、博世(Bosch)、电装(Denso)等。公司专注于电机及其核心零部件产品制造的工艺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通过不断的努力,目前共获得100余项专利授权(其中信质70余项、天宇长鹰30余项),主要产品在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等方面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市场上具有极强的竞争优势,同时公司产品被评为浙江省名牌产品,公司商标被评为浙江省著名商标,公司多年来产品获得来自法雷奥(Valeo)、博世(Bosch)等优秀供应商荣誉称号。公司从传统的电机零部件制造商,近年来已逐步向科技型企业的转型,并取得丰硕成果。
天宇长鹰是一家致力于自主知识产权的无人机/无人系统的研制与推广,致力于高效可靠的通航服务工作,竭力为实现“国际一流的无人机/无人系统开发服务商”的目标而奋斗,主要负责北航无人机系统、轻型飞机、机载/地面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服务,促进北航相关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发展。公司坚持“客户至上”的理念,致力于构建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一体化经营格局,打造自主品牌的系列领先精品型号和相关产品,充分发挥目前在军用市场上的领先优势,进一步拓展专有市场、专业级无人系统市场,打造技术领先、产品成熟、服务到位的行业领先企业。公司致力于打造具备“领先品质、卓越创新、一流效益、开放融合”要素的企业文化,信奉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重视人才的开发和培养,并竭力为人才成长创造各种条件,做到以事业留人、以发展留人、以文化留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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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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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我国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全年GDP总量90.03万亿元,同比增长6.6%。但是,汽车工业却受行业周期、外部经济环境等多方因素影响产销量同比均下降,增幅回落。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年汽车产销分别为2,780.90万辆和2,808.10万辆,同比分别下降4.20%和2.80%。乘用车产销分别为2,352.90万辆和2,371.00万辆,同比分别下降5.20%和4.10%。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为127.00万辆和125.6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9.90%和61.70%。
2018年,是公司双轮并进的第一年,是公司军民融合的开创之年。公司汽车电机业务虽然受大环境影响,但仍然保持持续增长的格局;无人机业务进展顺利,先后取得军工四证和外贸许可证,为后续新发展奠定基础。同时,公司的无人机也多次参加展出,并与相关部门(合作商)建立初步联系,为新的一年新的突破起到保障。公司始终坚持立足于主业,根据年初确定的经营目标,把握市场发展机遇,优化市场布局,全力做好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在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实现营业收入为263,079.68万元,同比增长8.77%;实现利润总额为32,420.10万元,同比增加0.4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26,041.75万元,同比增长1.80%。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工作如下:
(一)电机业务方面
1.进一步推进公司内部体系建设
在IT中心的主导和各中心的积极配合下,公司逐步落实了财务中心、销售中心、采购中心、研发中心及品质等部门的内部体系规划建设工作,完成了包括MES系统、ERP系统的进一步规范以及PLM模块、HR人力系统模块的推广工作,为公司后续进一步体系建设提供了基础。
2.巩固原有客户,开拓新客户
公司始终坚持原有客户的协商沟通机制,通过现场走访、电话会议、邮件等各种方式确保客户的第一需求,及时安排并落实解决方案;在新客户开拓方面,公司及时通过不同途径,参加会议、加快客户端的传递工作,从而形成联动,让公司和客户形成利益共同体。
3.提升公司产品质量,减少损失率,提高客户满意度
质量是公司强有力的后备保障,公司通过不断的提升自己的研发能力,加强研发投入,确保了质量品质,通过各项体系认证,以满足现代化生产需要。加强生产线的抽检率,提升公司的质量服务意识,从而减少产品损失率,有效的提高客户的满意度。
4.加强人才梯队的储备工作
在提升公司转型升级的同时,加强人才储备工作,尤其是研发等稀缺人才的储备,为后续公司全面转型升级,提升打造人才梯队建设和智能升级奠定基础。
(二)无人机业务方面
1.着眼客户需求,凸显技术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以服务国家战略为首要任务,牢牢把握军方使用需求这一业务中心,推进多个型号研制工作。同时着眼全球,布局民品与海外市场,提升天宇长鹰无人机全球影响力。全年顺利完成多项重点型号定型工作,确保重点型号年内定型,得到相关机关的高度评价;在确保现有军品订单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各项新项目的竞标工作,同时开展安防、物流、巡线等多个项目工作,在与用户深入沟通的同时参与“十四五”期间无人机发展规划及预研项目;布局海外市场,大力推进国际化进度,公司于2018年9月取得天鹰无人机的出口许可证,先后参加珠海航展、印尼防务展等8个中外展会,与多家军贸公司建立渠道联系,为后续的国际市场开拓奠定了基础。
2. 践行军民融合,推动产业布局
公司响应“军民融合”政策,把握时代机遇,不断深化产业布局,形成北京、浙江两地的科研、生产联动。公司于2018年8月成立台州研究院,为公司人才培训计划、重点项目发展等各项工作以及成果转化方面建立了合适的平台,战略布局也初具规模。公司总装生产的天鹰无人机在参加珠海航展的同时,积极参与安阳、包头、新疆等多地进行试飞与展示,与菜鸟等单位开展合作,推动无人机在民用领域作业的创新应用,在物流、巡线、警用等重点行业推广解决方案与示范应用。
3. 坚持改革创新,夯实管理基础
公司加强顶层设计,聚焦主业,进行了组织机构调整,对无人机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等进行调整,完善了内部体系及流程管理,加强了内控风险控制;在完善管理体系的同时,于2018年10月取得军工四证,为军品业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梳理研制队伍与技术能力储备,从各专业进行人才选拔工作,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完善公司技术体系与研发团队。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处置子公司
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并丧失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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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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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公司2018年9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以及浙江艾麦的股东会决议,2018年9月11日本公司与厦门唯质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厦门唯质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受让本公司持有浙江艾麦65%的股权,受让款为4,100.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浙江艾麦的股权,浙江艾麦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报告期内本公司之子公司天宇长鹰公司新设子公司1家。
未来花园由天宇长鹰、自然人刘春翔、自然人沙飞于2018年7月17日共同投资设立,未来花园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天宇长鹰以自有资金出资400.00万元,占未来花园注册资本的80.00%;刘春翔以自有资金出资50.00万元,占未来花园注册资本的10.00%;沙飞以自有资金出资50.00万元,占未来花园注册资本的10.00%。主要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尹 巍
2019年0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编号:2019-011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9年4月11日下午13:00在公司九号楼52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尹巍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3月2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董事于德运先生和独立董事钟永成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董事表决,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等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3,079.68万元,同比增长8.77%;实现利润总额为32,420.10万元,同比增长0.4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26,041.75万元,同比增长1.80%。;公司资产总额为344,086.52万元,同比下降1.49%;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16,263.84万元,同比增长12.16%。
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报表)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58,494,341.55元,利润总额228,881,402.57元,净利润200,369,921.39元,按照公司章程提取10%法定公积金20,036,992.14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48,071,406.67元,扣除当年分配的2017年年度利润26,001,300.00元,2018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1,102,403,035.92元。
现拟定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00,0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28,001,4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尹巍回避表决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会计师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按时完成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了意见。根据其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审计委员会建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鉴于上述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钟永成、陈伟华、王洪阳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2019年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23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需要,因营业收入17%左右为外销,结算时均以美元和欧元为主,为适应外汇市场的波动,避免汇率对公司经营利益的持续影响,公司拟通过银行远期结汇产品来规避未来汇率波动的风险。本着慎重的原则,预计2019年公司视需要拟进行的远期结汇的额度累计不超过4,500万美元和3,000万欧元。
《关于开展2019年度远期结汇业务的公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的市场营销计划、业务拓展计划和生产经营计划,公司管理层拟定2019年度经营目标具体如下:预计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在2018年基础上提高5%-20%,争取2019年净利润在2018年基础上提高0%-15%。
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19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大宗材料的价格波动、宏观经济政策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投资风险。
14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董事会同意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基于对担保对象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估,认为信质长沙和信戈科技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大行科技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故上述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因大行科技其他股东均为自然人,故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公司为其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2.6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担保。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7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会议的召开地点、召开方式等具体事宜,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各项报告;
4.其他相关文件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编号:2019-012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9年4月11日在公司九号楼51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3月2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开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监事李海强因出差国外,委托监事陶开江代为表决),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 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财务状况健康。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00,0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28,001,4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符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经营状况以及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健全有效,且不存在重大缺陷,各项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实施,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能够较好地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确保公司所有财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投资者,确实保护公司和所有投资者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按时完成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了意见。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在2018年度的工作情况及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内控等事项的监督情况。
《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日常经营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日常经营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同意该事项。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核查,监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2019年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23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2019年经营管理及发展的规划要求。因此,同意该事项。
《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因营业收入17%左右为外销,结算时均以美元和欧元为主,为适应外汇市场的波动,避免汇率对公司经营利益的持续影响,公司拟通过银行远期结汇产品来规避未来汇率波动的风险。本着慎重的原则,预计2019年公司视需要进行的远期结汇的额度累计不超过4,500万美元和3,000万欧元。符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经营状况,也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因此,同意该事项。
《关于开展2019年度远期结汇业务的公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在充分考虑公司业务的可持续稳健发展的前提下,并结合当前经济形势、行业现状与公司的经营能力进行制定,报告内容合理、有效。因此,同意该事项。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19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大宗材料的价格波动、宏观经济政策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满足下属子公司(子公司:信质电机(长沙)有限公司、浙江信戈制冷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大行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下属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有利于提高下属子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2.6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担保。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决议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19-014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鹰信质”)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宇长鹰”)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以下简称“北航大学”)、北京北航科技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航科技园”)2019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以下简称“北航大学”)校长办公会通过的《关于印发〈无人驾驶飞行器设计研究所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生产经营需要,拟与北航大学签署《技术开发及服务合同》,服务价格依据实施细则确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宇长鹰与北航大学2019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预计如下:
■
3.本次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4.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天宇长鹰与北航大学合计发生交易13,872.13万元,与北京北航科技园有限公司合计发生交易294.79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1)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66.4434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1166333J
法定代表人:符俊辉
股东构成:公司持股51.89%;北航长鹰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8.11%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内
经营范围:无人机系统技术、无人机、通航飞机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软件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教育咨询;无人机系统的制造(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天宇长鹰董事为刘德生先生、尹巍先生、符俊辉先生、金健先生和董真女士(暂未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监事为王丽燕女士,总经理为符俊辉先生。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成立于1952年,是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校,是全国第一批16所重点高校之一,也是80年代恢复学位制度后全国第一批设立研究生院的22所高校之一,首批进入“211工程”,2001年进入“985工程”,2013年入选首批“2011计划”国家协同创新中心,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2016年12月,学校第十六次党员代表大会提出以建设扎根中国大地的世界一流大学为发展远景目标。北航大学是由财政部直接拨款运营的事业性单位。
法定代表人:徐惠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00011227Y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培养高等学历航空航天人才,促进科技发展。力学、机械、材料、仪器仪表、信息通信、能源动力、电气、自动化、交通运输、航空宇航、管理科学与工程本科和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 哲学、政治学、教育学、外国语言文学、环境工程、化工、船舶与海洋工程、数学、物理学、经济学、法学、工商管理、土建、公共管理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 博士后培养 相关科学研究、继续教育、高职教育、专业培训与学术交流。
(3) 北京北航科技园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22618021D
法定代表人:李军
股东构成:北京北航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00%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工程和技术研究与实验发展;互联网信息服务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航科技园董事为李军先生、刘小龙先生、王海燕女士,监事为向小燕女士,总经理为刘小龙先生。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
基于上图的关系,北航大学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北航长鹰天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北航科技园北航大学全资孙公司,基于《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四)确定北航大学及北航科技园为公司的关联方。
3、基于北航大学及北航科技园的情况,及其与军方的业务合同,以及实施细则的约定,认定其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天宇长鹰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实施细则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将签订相应的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经营活动往来,鉴于:
1.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其他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
2.上述关联交易占天宇长鹰的收入比重较大,但对于公司的比重相对较低,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3.以上与关联方开展的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实施细则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响度独立,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4.上述关联交易将为天宇长鹰的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并将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宇长鹰根据北航大学校长办公会通过的实施细则及生产经营需要,拟与北航大学签署《技术开发及服务合同》,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提供劳务,服务价格依据实施细则确定,发生关联交易业务,属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与北航科技园签署的租赁合同系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业务,属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以上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实施细则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长鹰信质董事会审议。同时,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且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19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作了预计,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上述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实施细则确定,没有违反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表示同意。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19-015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1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2019年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明细详见下表:
■
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银行授信业务。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实际需求确定。上述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为确保融资需求,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公司的融资事宜,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上述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19-016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19年度远期结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11日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19年度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第七条规定,本次远期结汇事项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再授权董事长在审议的额度内具体批准财务部门处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将远期结汇产品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汇的目的
公司营业收入17%左右为外销,结算时均以美元和欧元为主,为适应外汇市场的波动,避免汇率对公司经营利益的持续影响,公司拟通过银行远期结汇产品来规避未来汇率波动的风险。
通过远期结汇业务,公司可有效规避汇率风险,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
二、远期结汇品种
远期结汇产品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按照该远期结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业务。远期结汇必须是贸易项下的收支,由合约银行凭公司与银行所签的《远期结汇总协议书》,公司向合约银行填写一份《远期结汇委托书》,在确认公司委托有效后,办理相关业务并向公司出具《远期结汇交易证实书》。
三、远期结汇业务规模
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并本着慎重的原则,预计2019年公司视需要进行的远期结汇的额度累计不超过4,500万美元和3,000万欧元。根据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第七条规定,“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所签署的与远期外汇交易相关的框架协议或者远期外汇交易行为,所涉及的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含30%)或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含50%)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远期结汇事项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具体批准财务部门处理。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产品业务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主要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公允价值套期保值为目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将持续地对套期保值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确保相关套期保值业务高度有效,以符合企业最初为该套期保值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
四、远期结汇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波动幅度较大时,不仅会影响公司出口业务的正常进行,还可能对公司造成汇兑损失。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出口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汇专业性较强,可能存在内部控制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已制订《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结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实施流程做出明确规定,有利于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可能发生逾期,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同时拟加大出口信用保险的办理力度,从而降低客户违约风险。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回款预测的不准可能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严格控制远期结汇规模,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五、相关审批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19-017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在此额度内购买商业银行以外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短期理财产品,公司还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并使公司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理财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且收益再投资金额不包含在上述额度以内。
3、投资品种: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规定,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投资期限: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将终止投资理财以满足其资金需求。
5、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6、实施方式:以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名义进行,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如公司在此额度内购买商业银行以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公司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信息披露: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要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的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进行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主要面临的风险有:
(1) 投资风险。尽管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 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针对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及审批程序
1、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根据2018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累计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8,000万元,截至2019年4月12日,上述理财产品均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2、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短期投资理财事项属董事会审议范围,并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对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的经营、财务、现金流量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的银行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理财产品的发行人必须是在国内注册的合格金融机构。
如公司在此额度内购买商业银行以外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公司还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短期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为提高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短期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19-018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号通知”)。根据上述通知的要求,本公司需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单独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会〔2018〕15号通知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号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2、利润表
(1)将“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
3、现金流量表
2018年9月7日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明确要求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在“其他收益”列报;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等。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相关规定,重述了2017年度比较财务报表,相关影响如下:
■
本次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变更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19-019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保证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信质电机(长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质长沙”)、浙江信戈制冷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戈科技”)及控股子公司浙江大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行科技”)的经营和业务发展,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2.6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担保,其中为信质长沙提供担保额度为8,000万元,为信戈科技提供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为大行科技提供担保额度为8,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均为新增担保,具体条款以公司与授信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信质电机(长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8105583490X9
注册地址:湖南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泰路20号
法定代表人:尹巍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30日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普通货物运输;电机、模具、新能源汽车零配件的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信质长沙100%的股权。
财务数据: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10,693.23万元,总负债4,582.14万元,净资产6,111.09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078.22万元,营业利润851.80万元,净利润719.54万元。(经审计数据)
2、浙江信戈制冷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256237256XP
注册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尹巍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9月16日
经营范围:压缩机电机、机电产品、水泵电机及机械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信戈科技100%的股权。
财务数据: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25,302.70万元,总负债19,779.12万元,净资产5,523.58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430.19万元,营业利润323.42万元,净利润213.22万元。(经审计数据)
3、浙江大行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2562372586J
注册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尹巍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9月16日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起重设备、机电设备、电器产品(以上产品不含汽车电机及定转子)研发、制造、安装、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大行科技51%的股权。
财务数据: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10,813.12万元,总负债9,022.67万元,净资产1,790.45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102.78万元,营业利润 -192.55万元,净利润-196.23万元。(经审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基于对担保对象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估,认为信质长沙和信戈科技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大行科技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故上述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因大行科技其他股东均为自然人,故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公司为其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2.6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仍处于担保期限内)的累计金额为12,200万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信戈科技提供9,500万元担保,为控股子公司大行科技提供2,700万元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19-020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1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会议基本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9年4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0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9日-2019年5月1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9日15:00至2019年5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3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4月3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号楼41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审议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7、《关于审议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8、《关于审议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审议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审议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2019年4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等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19年5月6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18016)。
3、登记时间:2019年5月4日至5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世海
电话:0576-88931163
传真:0576-88931165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18016)
2 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说明:1、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2、累计表决票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
注: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4;
2、投票简称:“信质投票”;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19-021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在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接待日: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
2、接待时间:接待日当日下午15:30-17:00
3、接待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登记预约:参与投资者请于“投资者接待日”前5个工作日内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并同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陈世海; 电话:0576-88931163;传真:0576-88931165。
5、来访证件: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6、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7、公司参与人员: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尹巍先生,董事兼总经理秦祥秋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徐正辉先生,财务负责人楚瑞明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19-022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8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已于2019年4月13日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2018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19年4月19日(周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本次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尹巍先生,董事兼总经理秦祥秋先生,独立董事王洪阳先生,财务负责人楚瑞明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19-013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