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4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868 证券简称:飞科电器 公告编号:2019-013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92,0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4月18日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飞科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李丐腾先生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1、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2、公司股票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42号),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科电器”)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60万股,并于201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39,2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3,560万股。

  3、本次公司上市限售股的锁定期安排: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上海飞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飞科投资”)和李丐腾先生持有的限售股份,锁定期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股票将于2019年4月1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43,560万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进行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如下(若承诺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的,将按照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一)控股股东上海飞科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自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飞科电器股份,也不由飞科电器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飞科投资转让上述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若飞科投资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飞科电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飞科投资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若飞科投资拟减持其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飞科投资将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作为飞科电器控股股东,飞科投资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实际控制人李丐腾先生承诺:

  自飞科电器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飞科电器回购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转让上述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人担任飞科电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当年度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飞科电器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飞科电器股份。

  若本人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飞科电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若本人拟减持本人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本人将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人作为飞科电器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核查后认为:

  飞科电器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飞科电器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同意飞科电器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宜。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数量为392,0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19年4月18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七、股本结构变动表

  ■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