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声明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国家军民用通信装备及电声器材科研生产骨干企业,是科技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军工科研生产资质及专业汽车生产企业资质。公司坚持“做强主业、创新驱动、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发展思路,以技术创新为先导,积极发展高新技术通信产业,努力建设通信电声科研生产基地。
公司主导产品有:短波通信设备、超短波通信设备、航空搜救定位设备、车机内音频控制系统、无线射频识别系统、电声器材等。军用产品为多军兵种提供了优良的通信装备;民用产品广泛应用于应急保障、抗震防汛、公安人防、海洋运输等领域,并远销东南亚、非洲及欧美等国际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末,公司总资产29.0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7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3.7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43%,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2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5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650.5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1%。2018年公司研发费用支出1.78亿元,较上年增长16.13%。
1、概述
1)通信主业稳中向好
报告期,公司坚持做强通信主业,加强市场开拓,提高经营质量,积极防控风险,确保各项经营指标稳中向好。军品市场方面,战术无线通信系统深挖市场需求,空海军航材备件实现大幅增长;20W短波电台首次进入军品市场;车内音频综合管理系统在海军陆战队开拓了新的销售渠道;机内音频综合管理系统首次实现某型教练机配装;空间降噪系统得到装机验证;有源降噪装置在某型头盔上得到进一步推广。
民品市场方面,低空防御、专网通信等产品市场规模逐步扩大;人防业务首次中标陕西省人防训练基地建设项目。
军民融合方面,利用军民融合发展契机,公司产品推广于应急保障、抗震防汛、公安人防、海洋运输等领域。乘“一带一路”的东风,积极拓展国际防务业务,争取国家相应政策扶持,开拓了西非、东非等新兴市场,国际防务新增出口产品型谱4项。围绕通信主业发展需求,完成烽火-西电通信技术研究院平台搭建,开展了烽火-西邮无线通信技术军民融合研发中心建设。
公司紧紧围绕“做强主业,创新驱动,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发展思路,集中优势资源,做优做强军事无线通信主业,对与主业相关性较弱的业务逐步减少投入,例如物联通信业务现已逐渐进行萎缩。公司将通过资源整合,实现有限优势资源效益及效率的不断提升,促使公司更好地发展。
2)科研创新提升明显
报告期,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创新驱动发展之路,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撑企业发展。通过竞标取得北斗救生报位机、3700#机内通话器、陆军智能抗噪耳机等项目的研制生产资格;参与陆军短波某型等项目的竞标比测,积累了宝贵经验;全力开展新型地空短波通信系统竞标研制,现已进入冲刺阶段。
短波业务新一代机载快速链路建立、多路数字射频接收处理、新型数据链传输体制、高速数据传输、软件通信体系架构(SCA)、语音短信、高效功放等技术在样机中进行了提升改进并得到验证;搜救业务国际搜救体制406MHz波形接收技术完成互通性功能测试;多天线定向、测距技术完成了算法仿真、软件开发及试验室验证;超短波业务宽带高速数据传输技术完成200K、2M、4MHz带宽高速传输波形体制研究,并进行了测试验证;200K高速数据传输技术完成测试验证及结题评审;宽带自组网技术完成1.2M波形、MAC层接入实现等专题技术验证。
同时,公司全年开展工艺创新攻关项目24项,为研发生产提供了支持。其中“电子设备腐蚀防护与控制体系建设”、“可制造性分析DFM技术的研究与应用”、“电台自动测试系统在2183#上的扩展应用”等填补了公司工艺技术空白。
3)能力建设夯实基础
一是能力建设方面:重点项目建设深入实施,ZW项目通过整体竣工验收,直2X项目综合试验中心完成建设,长安通信产业园一期工程进入室内装饰阶段,新建9号厂房完成初步方案设计。“数字烽火”建设扎实推进。建成烽火主数据系统,推进产品数据管理、企业资源计划与主数据的集成应用,完成生产质量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方案编制,实现客户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上线试运行和档案资料在线查阅。资质能力建设系统推进。顺利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及GJB9001C标准换版审查、民品质量管理体系换版审核、陆航维修资质、安全生产标准化复审;检测中心顺利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复审。
二是软实力建设方面:①报告期,公司整机产品一次交验合格率99.96%,顾客满意度87.81%,公司在十所、陕飞、哈飞等主要用户的供方业绩评价均达到中等以上水平。持续加强返厂维修管控,在厂平均维修周期明显缩短;开展救生装备的预防性三巡服务,完成南海阅兵、国际军事比赛等服务保障工作,全年获锦旗、表扬信等28件。
②报告期,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公司军工通信主业为依托申报评选,荣获我国工业领域最高奖项“中国工业大奖”;公司被认定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被评为首批“陕西省军民融合示范企业”;“短波、超短波通信设备”项目被评为首批“陕西省军民融合重点产品”;获得专利授权31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
③资本运作扎实推进。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作用,在实现内涵式发展的同时,重点推进外延式发展,积极探索多渠道融资与投资模式,推动上市公司价值提升。
4)队伍建设不断提速
人才激励方式更加多样。实施核心骨干员工中长期激励,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制定网通事业部《加快发展瞪羚计划专项行动》”,促进建立企业与员工共识、共创、共担、共享的事业共同体。实施《青年管理人才领导力发展行动计划》,加快优秀青年管理人才的选拔培养。围绕“能力、业绩、价值观”,制定敬业型人才绩效考核评价指导意见,建立敬业度测评题库。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陕西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已通过答辩,引进、聘用博士等各类高层次人才12人。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8]15号文件,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财会[2018]15 号文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文件附件 1 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本次变更后,公司对原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归并至“其他应收款”;将原 “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将原“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归并至“其他应付款”;将原“专项应付款”及“长期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 “研发费用”单列;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并对可比期间数据进行同口径调整,具体按照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告期及上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损益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董事长:唐大楷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
股票简称:烽火电子股票代码:000561 公告编号:2019—001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日发出通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9年4月10日会议在烽火宾馆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独立董事廖良汉委托独立董事杨秀云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唐大楷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充分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8年公司母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7,855.64万元,期初未分配利润为-47,406.46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9,550.82万元。根据国家现行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时,不提取公积金,不向股东分配股利。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通过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通过了关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18年度高管人员薪酬考核意见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暨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聘期一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六十万元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四十万元整。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通过了关于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通过了2019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通过了关于修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公司股东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赵普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张燕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唐大楷、宋涛、谭跃成、李培峰、赵兰平、杨秀云、张俊瑞、茹少峰8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杨秀云、张俊瑞、茹少峰3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铁、王爟琪2人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2、4、7、9、13、14、15项议题及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度审计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8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公告、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2019年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相关独立董事意见及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附:董事候选人、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简历:
唐大楷,男,1960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1982年参加工作,历任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工艺师、人事部副部长、部长、总经理助理兼人事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兼规划部部长、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经理,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截止目前,持有本公司股票7400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赵普,男,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会计师。1998年参加工作,历任国营黄河机器制造厂财务处会计、副处长、西安黄河机电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现任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宋涛,男,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MBA),高级工程师。1988年参加工作,历任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基建处设计室主任、基建处副处长、处长,宝鸡市新烽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谭跃成,男,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MBA),高级政工师。1977年参加工作,历任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监事、党委工作部部长、纪委副书记,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李培峰,男,1965年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1985年参加工作,历任烽火中学教师、烽火宾馆总经理助理、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干事、烽裕公司副经理、烽火集团团委副书记、人事部副部长、军通市场部副部长兼驻京办主任、总经理助理兼驻京办主任、总经理助理兼军通公司副总经理兼驻京办主任、副总经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目前持有公司股票135,350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赵兰平,男,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MBA),高级会计师。1980年参加工作,历任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副总经理兼财务部部长、副总经理、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经理、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目前持有公司股票110,900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杨秀云,女,1968年8月1日出生,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现任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中航飞机(000768)独立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张俊瑞,男,1961年9月26日出生,中共党员,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炼石航空(000697)、陕天然气(002267)独立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茹少峰,男,1962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数理经济与经济统计系主任。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燕,女,1972年1月21日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审计师。1992年4月参加工作,现任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张铁,男,1985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0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干事。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王爟琪,男,1991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4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成本会计员、主管会计员职务。现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19-002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于2019年4月1日发出通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9年4月10日,会议在烽火宾馆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海军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建立健全涵盖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运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设置完整、科学,内控体系完备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报告期,公司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审议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审议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暨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审议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19-003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2019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19年5月13日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3日(星期一)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2日15:00至2019年5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6日
7.出席对象:
(1)凡是2019年5月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公司应在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刊登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烽火宾馆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6、审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9、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0、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除上述提案外,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除第7项外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通过。第7项为特别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第9项、第10项议案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提案1、2、3、5、6、7、8、9、10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4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4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2019年5月13日(星期一)8:3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清姜路72号,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来信或传真在2019年5月12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561”,投票简称:“烽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本次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如下表: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时和 13:00-15:00时。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5月12日下午15:00时,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下午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婷婷
电话:0917-3626561
传真:0917-3625666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见附件
七、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9年5月13日召开的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依照以下指示就股东大会通知所列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填表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前方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提案现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2、第9、10、11项采用累积投票制,请在表决意见的相关栏中填写票数,票数总和不超过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与应选人数的乘积。
委托人股东账号:持股数:股
委托人姓名(签章):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期限: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2: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如非本人参会,须在备注中注明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
2019年5月12日17时之前传真或送达至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72号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721006)。
传真:0917-3625666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19—004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投资情况概述
2019年4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投资目的: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投资金额:投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9.12%),该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上述额度内用于投资的资本金可滚动使用。
投资方式: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商业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
投资期限:自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
二、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审批程序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四、授权事项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对该项投资计划行使决策权,授权财务负责人行使管理权,由财务部负责该项目的具体操作。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运用自有资金投资购买理财产品,具有风险可控、资金周转快捷的特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将切实执行《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严控风险。
六、投资负责部门及负责人
负责部门:财务部
主要负责人:赵兰平
七、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因此基本不会受到投资市场的波动影响。
公司财务部门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并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谨慎确定投资期限,保障公司资金的正常运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事项进行内部审计与监督,并将相关事宜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进行信息披露。
八、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同时,认真了解了该事项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公司内控等控制措施,我们认为: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为防止资金闲置,于2019年5月1日-2020年4月30日以自有资金用于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的审批程序。
同意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事项。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股票简称:烽火电子股票代码:000561 公告编号:2019--005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暨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发布了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等三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于2017年5月2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会计准则(财会【2017】14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并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告的披露。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于2019年1月1日起实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公司自2019年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审核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19-006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张俊瑞为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8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8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19-007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杨秀云为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8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8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19-008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茹少峰为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8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8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19-009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张俊瑞,作为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 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张俊瑞
2019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0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杨秀云,作为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 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杨秀云
2019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1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茹少峰,作为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 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茹少峰
2019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2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