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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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9,461,032.12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回购的相关规定,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18年实施回购金额为155,298,048.35元,已达到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3.91%,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要求。同时,结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经公司研究决定,2018年度将不再进行其他现金分红,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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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为证券业务和塑料管型材业务,公司作为以证券服务业为核心的控股平台,依托华创证券开展证券业务,通过管型材子公司经营塑料管型材。
(一)证券业务
1、主要业务
经纪业务:主要包括证券经纪、期货经纪、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销金融产品等;其中,期货经纪业务通过华创期货开展。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通过公司研究所为各类机构及客户提供综合金融研究与咨询服务,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证券自营业务:主要包括以自有资金开展权益类、固定收益类证券及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以及新三板做市交易业务等。
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股票保荐与承销(IPO、增发、配股等),债券承销(公司债、企业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财务顾问(改制、并购重组、股权激励、新三板推荐挂牌业务等)及其他创新业务等。
信用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等。
资产管理业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投资顾问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开展的其它资产管理业务。
2、经营模式
(1)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
证券经纪业务:华创证券设立零售业务部负责证券经纪业务日常管理和流程控制,依托下属营业部及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实施线上线下营销推广。其中,实体营销网络积极发挥在专业化和风险管理方面的优势,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多元化的网点布局;同时,华创证券以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为依托,实现线上标准化服务与线下本地化、特色化服务的无缝连接,全方位满足客户资产配置和财富管理需求,并推动证券营业部加快向综合金融服务前台转型。
期货经纪业务:由华创证券控股子公司华创期货运营,主要依托期货营业部、证券营业部(期货中间介绍业务)进行线下推广,挖掘客户资源;并通过网上平台为客户提供便捷服务。同时,期货经纪业务在服务营销模式、服务内容上不断探索与创新,力图依托华创证券综合金融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多元化与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华创证券研究所主要为机构投资者提供证券综合金融研究服务,具体包括:提供关于宏观政策、经济走势、行业动态以及国内外上市公司研究报告;通过路演等推介活动提供综合服务;组织高端论坛、年度策略报告会、行业会议等;其他定制类研究服务。华创证券研究所主要收入来源于机构客户通过租用华创证券交易席位进行证券交易而产生的佣金(又称基金分仓收入),属于经纪业务收入。除此之外,研究所注重研究服务创新,积极为公司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私募综合服务等业务及板块提供智力支持,并积极与其他券商进行业务合作,逐步实现收入多元化。
(2)证券自营业务
华创证券开展证券自营业务时,使用自有资金或合法募集的资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赢取投资收益。华创证券自营业务一直秉承稳健投资、合规运作的理念,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原则,严格执行股东会及董事会授权确定的自营投资规模、风险资本限额及相关制度规定;实际操作中,严格控制风险,积极获取持续稳定的投资收益。
华创证券做市交易业务通过买卖报价的适当差额来补偿所提供服务的成本和费用。华创证券做市交易部立足于为做市企业提高股票流动性并维护其市场价格的稳定性,致力于向市场传递做市企业价值,引导其估值的合理回归。通过为企业提供做市服务,增强客户粘性,挖掘客户需求,积极为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3)投资银行业务
华创证券投资银行业务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投融资和财务顾问服务,主要通过为客户提供股票或债券融资服务获取保荐和承销业务收入;通过为企业提供并购重组、改制及其他资本运作项目咨询服务、其他投融资服务以及新三板推荐挂牌服务获取财务顾问等收入。
(4)信用交易业务
华创证券设立信用交易部对信用交易业务进行统筹管理,并依托证券营业部开展具体业务。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时,可向投资者融出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投资者须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或者向投资者融出证券,投资者须在约定期限内买入证券归还华创证券并支付相应的融券费用;在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时,可通过质押投资者提供的证券,向投资者融出资金,投资者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本金及利息。
(5)资产管理业务
华创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已逐步建立起业务拓展与风险控制互为支撑的发展模式,近年来根据外部监管环境变化,多措并举,推动业务积极转型,不断提升主动管理业务规模,提高业务规范性,并在强化产品设立与运营维护的同时,加强日常检查,严控业务风险,促进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二)塑料管型材业务
1、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管型材公司主要生产、销售PVC管、PE管、PVC型材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城市给水、排水、排污、燃气、房地产等水利工程、市政工程、房屋建设工程。
2、经营模式
公司通过外部采购原材料,自主设计、加工、生产适合市场需求的管型材产品并对外销售的方式进行生产经营。
(1)采购模式
公司使用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均通过国内采购取得。对于原材料和比较重要的辅助材料,各用材部门根据生产需求来确定用料计划,采购部根据该用料计划结合库存存量以及到货周期等来确定采购计划。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的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公司与主要客户每年签订框架性协议,客户按照实际需求定期或不定期下达订单,销售部根据具体订单对规格、型号等要求,判定量产可能性后,由生产部门组织后续生产工作。此外,在原有销售计划基础上,保持合理数量的安全库存,以备市场额外需要。
(3)销售模式
管型材标准化产品先生产入库后再销售,而其余非标准化产品按照客户订单需求定制生产。由于市场需求彩色化型材比例增加,公司将潮流灰、翡翠绿、摩卡棕三种颜色的型材定为标准库存,先生产入库后再销售,其余颜色依据客户需求定制安排生产。在销售模式上,采用以代理销售为主、直接销售为辅的销售模式。产品售价主要在参考市场同类产品售价的同时,结合公司品质、品牌、客户群体等因素进行综合定价。
(三)所属行业情况说明
1、证券行业
目前,国内证券行业盈利模式仍以经纪、自营和投资银行等传统业务为主,业务收入与经营业绩对证券市场行情依赖较大,具有较强的周期性和波动性。报告期内,证券行业受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经营业绩出现较大波动。
2、塑料管型材行业
目前,我国塑料管材市场化程度较高,生产的集中度较低。由于低端产品的技术、资金门槛较低,市场中集聚着大量的生产企业。而塑料型材行业总体产能供大于求,且面临着铝合金型材的冲击。报告期内,在宏观经济下行及市场竞争加剧的形势下,塑料管型材市场竞争仍十分激烈。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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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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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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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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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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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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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华创证券发行的次级债“15华创01”、 “16华创01”、“17华创01”均已按期支付利息;2018年6月25日,“15华创01”债券持有人回售2亿元的次级债券,15华创01债券余额为3亿元。“18华创C1”和“18华创02”尚未到付息日。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华创证券聘请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对“15华创01”、“16华创01”、“17华创01”、“18华创C1”、“18华创02”进行评级。
2018年6月13日,根据联合评级出具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次级债券2018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8]851号),华创证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15华创01”、“16华创01”、“17华创01”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
2018年6月25日,根据联合评级出具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次级债券(第一期)评级报告》(联合[2018]1352号),华创证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18华创C1”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
2018年11月12日,根据联合评级出具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次级债券(第二期)评级报告》(联合[2018]1950号),华创证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18华创C1”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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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857,734,316.81元,营业利润238,237,614.4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9,461,032.12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详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38(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公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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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华创阳安 公告编号:临2019-018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10日在北京市紫竹院路29号北京香格里拉饭店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30日以传真、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何英姿女士委托董事洪鸣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永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05,138.01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0,513.80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9,284,885.75元,扣除2018年度支付2018年度现金股利40,009,800.69元,因此2018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0,269,709.27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9,461,032.12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回购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18年实施回购金额为155,298,048.35元,已达到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3.91%,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30%的要求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要求。
同时,结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经公司研究决定,2018年度将不再进行其他现金分红,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七、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十一、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对2018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18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02,558,972.35元,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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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期间,能够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拟定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总额约18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建雄、张明贵、洪鸣、何英姿、代明华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参考同行业具体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 本方案适用对象:任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本方案适用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 薪酬标准及发放方法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2018年津贴标准为15万元/年(含税),每半年度计发一次。
2、外部董事、非职工监事
在公司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有其它任职并领取报酬的外部董事、非职工监事均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监事津贴或其他薪酬。
3、内部董事、职工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等其他薪酬。
职工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四) 其他规定
1、本方案所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以及履行董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3、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及履行监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4、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参加上述会议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参考同行业具体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的,有利于强化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华创证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结合公司未来经营战略,为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及时高效补充营运资金、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支持推进创新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择机实施境内债务融资,具体内容包括:
(一)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将由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创证券作为发行主体。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按相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及其它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向社会公开发行或向合格投资者定向发行。
本次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亿元(含100.00亿元,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此前已发行的境内债务融资工具除外),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限的相关要求。
具体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发行时机、分期、币种和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在前述范围内全权确定,并对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偿付情况进行监督。
各次债务融资工具额度的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各次债务融资工具授权额度的剩余情况、授权有效期,以及每次债务工具的具体发行规模、期限等确定。
(二)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
本议案所指的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短期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含永续次级债券)、次级债务、资产证券化、收益凭证及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其它品种。
本议案所提的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均不含转股条款。
本议案所提的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具体清偿地位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三)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10年(含10年),但发行永续债券的情况除外,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四)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及其计算和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
(五)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特点及发行需要依法确定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扩大业务范围和规模,优化财务结构和业务结构,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七)发行价格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每次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
(八)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境内外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九)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就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时,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在债券存续期间提高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比例和一般风险准备金的比例,以降低偿付风险;
2、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3、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4、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5、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等确定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申请上市相关事宜。
(十一)决议有效期
发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果董事会或经营管理层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
(十二)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发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及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相关债务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合适的发行主体、发行时机、具体发行数量和方式、发行条款、发行对象、期限、是否一次、多次或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次、各期及各品种发行规模及期限的安排、面值、利率的决定方式、币种(包括离岸人民币)、定价方式、发行安排、担保函、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具体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登记注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上市及上市场所、降低偿付风险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等(如适用)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担保协议、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协议、债券契约、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登记托管协议、上市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件等)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交易所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及最终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备忘录、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公告、通函等);
3、为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选择并聘请受托管理人、清算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适用);
4、办理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一切申报及上市事项(如适用),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及本公司、发行主体及/或第三方提供担保、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协议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它法律文件;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6、办理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其它相关事项。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或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孰早之日止(视届时是否已完成全部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而定)。若公司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就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的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延续到该等发行或部分发行完成之日止。
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前提下,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仍需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公司需遵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七、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增加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经营范围拟增加“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业务,本次增加后的经营范围如下: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不含数据中心、呼叫中心);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法律、行政法规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修订《公司章程》条款
因公司经营范围拟增加“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业务,同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及回购股份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相关条款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工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可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5月7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华创阳安 公告编号:临2019-019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72号)文批准,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4,102,564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199,999,999.68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4,500,000.00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30,000.00元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169,999.6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12月15日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及出具了川华信验(2014)65号《验资报告》。
2018年1-12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资金303.56万元(含支付募投项目土地使用税);2018年1-12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等净额为200.91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4,952.89万元(包含用于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2,231.63万元、支付募投项目土地使用税100.41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277.67万元(包含收到的银行利息160.80万元、银行理财产品收益552.76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0.51万元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277.67万元(其中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具体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人民币22,316,346.00元预先投入和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如下:
■
经公司2014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2,316,346.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12月24日出具了川华信专(2014)333号《关于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同时,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等事宜的核查意见》。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根据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5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半年内有效。在该次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报告期内公司投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2017年10月2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天津银行购买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5%,产品期限:2017年10月20日—2018年1月18日,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收益金额33.28万元。
2017年12月2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2,000万元,向天津银行购买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45%,产品期限:2017年12月20日—2018年1月19日,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收益金额7.32万元。
2018年1月19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天津银行购买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4%,产品期限:2018年1月19日—2018年3月20日,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收益金额22.68万元。
2018年1月22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万元,向天津银行购买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6%,产品期限:2018年1月22日—2018年3月8日,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收益金额5.67万元。
2018年3月22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天津银行购买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3%,产品期限:2018年3月23日—2018年4月23日,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收益金额11.31万元。
(2)根据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半年内有效。在该次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公司投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2018年5月4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500万元,向天津银行购买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1%,产品期限:2018年5月4日—2018年6月6日,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收益金额5.56万元。
2018年5月4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天津银行购买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4%,产品期限:2018年5月4日—2018年7月3日,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收益金额21.70万元。
2018年6月7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500万元,向大连银行北京分行西城支行购买结构性存款,预期年化收益率:4.4%,产品期限:2018年6月7日—2018年9月7日,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收益金额16.64万元。
2018年8月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天津银行购买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9%,产品期限:2018年8月1日—2018年11月1日,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收益金额29.49万元。
6、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7、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8、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华创阳安2018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华创阳安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华创阳安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华创阳安 公告编号:临2019-020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确认,并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1、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
2018年,公司严格按照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执行关联交易,交易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18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见下表:
■
2、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建雄、张明贵、洪鸣、何英姿、代明华回避表决。此项关联交易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
1、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化工”)持有公司10.76%的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刘永好通过新希望化工、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控制公司19.31%的股权。新希望化工法定代表人为邵军,注册资本为20.50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研究、开发、销售化工产品,项目投资及提供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是刘永好控制的大型民营领军企业,主要经营范围涉及农牧与食品、化工与资源、地产与基础设置、金融与投资四大领域,亦是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876)控股股东。
2、和泓置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和泓置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泓置地”)及其关联方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903)、刘江合计持有公司11.49%的股权。和泓置地法定代表人为谢斌,注册资本为1.50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建筑材料、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机械电器设备;家居装饰服务;项目投资;组织文化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活动)。
3、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8.15%的股权,亦是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075)控股股东,其法定代表人为沈彬,注册资本为13.21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金属轧制设备配件、耐火材料制品、金属结构及其构件制造,废钢收购、加工,本公司产品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许可证后经营)。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内贸易(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项目除外;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取得相应许可后经营)。承包境外冶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进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4、上海杉融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上海杉融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8.15%的股权,亦是杉杉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为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884)控股股东。上海杉融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郑驹,注册资本14.00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服装、服装面辅料及高新技术材料的研发和销售,机电设备、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建材、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针纺织品及原料(除棉花收购)、文具用品、机械设备及配件、日用品、燃料油(除成品油)、润滑油、汽车配件、木材、塑料原料及产品、包装材料、纸浆、纸张、纸制品的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新型材料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服务。
5、贵州现代物流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
贵州现代物流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6.21%的股权,其法定代表人为任仁,注册资本30.00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商贸冷链仓储配送;物流供应链服务;物流设施建设与物流装备制造;现代物流园开发运营及相关地产开发;物流信息数据服务;资本运营;资本融通;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贸易;生产及生活资料贸易;进出口贸易;房屋租赁。
6、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5.16%的股权,亦是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519)控股股东,其法定代表人为李保芳,注册资本100.00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酒类产品的生产经营(主营);酒类产品的生产技术咨询与服务;包装材料、饮料的生产销售;餐饮、住宿、旅游、物流运输;进出口贸易业务;互联网产业;房地产开发及租赁、停车场管理;教育、卫生;生态农业。
7、贵州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贵州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持有14.50%股权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洪峰,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企业挂牌、登记托管、咨询顾问、转板服务、资产重组以及股权投融资服务、债权投融资服务和符合国家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类金融资产交易服务。
(二)公司其他关联企业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家庭成员(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
(三)公司其他关联自然人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因开展资产托管、证券经纪、资产管理、金融产品销售等日常业务而产生的收入,以及因关联方购买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债券、收益凭证等融资工具而产生的支出,均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拓展,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
(二)相关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定价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拓展,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华创阳安 公告编号:临2019-021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72号)文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4,102,564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199,999,999.68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4,500,000.00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30,000.00元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169,999.6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12月15日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及出具了川华信验(2014)6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非公开发行预案,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投资“6万吨/年塑料建材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为21,153.17万元。本次募投项目所需资金超过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利用募集资金数量,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4月1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219.94万元(包含收到的银行利息185.89万元、银行理财产品收益552.76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0.55万元净额)。具体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1、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3、投资行为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资金管理
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须设立专用帐户,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同时依照证监会和交易所要求进行备案及公告相关事项。
五、风险控制
公司投资标的产品为理财产品,尽管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银行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后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然后再由董事长审批。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合规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审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在实际进行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时,将提前向保荐机构提交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明细及其产品说明书,经保荐机构确认投资行为的合规性、明确同意后方进行操作。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华创阳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华创阳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华创阳安通过对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同意华创阳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华创阳安 公告编号:临2019-022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经营范围拟增加“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业务,本次增加后的经营范围如下: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不含数据中心、呼叫中心);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法律、行政法规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二、修订《公司章程》条款
因公司经营范围拟增加“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业务,同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及回购股份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相关条款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工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可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华创阳安 公告编号:临2019-023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7日9点30 分
召开地点: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北路100号三亚艾迪逊度假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7日
至2019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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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2、4-12已经公司2019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3已经公司2019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7、8、9、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贵州现代物流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杉融实业有限公司、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泓置地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刘江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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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或代理人现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应按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则不需要公证。
(5)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
参会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可以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补办会议登记。
2、登记时间:
2019年4月26日 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3、登记地点:河北省保定市高新区隆兴中路177号公司证券部
4、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股东沪市股票账户等原件及复印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永起先生 李志强先生
电话/传真:(0312)3109607
电子邮箱:bszqb@huachuang-group.cn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新区隆兴中路177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071051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华创阳安 公告编号:临2019-024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10日在北京市紫竹院路29号北京香格里拉饭店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9日以传真、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郅鹤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保证了财务报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和可靠,有效防范重大错报风险。同意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进行的自我评价。
六、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七、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九、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华创阳安 公告编号:临2019-025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和泓置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9,781,311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16%。上述股份系2016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和泓置地拟通过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52,186,699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34,791,132股,不超过总股本的2%;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7,395,566股,不超过总股本的1%。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阳安”或“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收到股东和泓置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泓置地”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拟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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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先生为和泓置地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三者为一致行动人。
和泓置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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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2019年4月12日至2019年10月11日。
1、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2016年,华创阳安(原“宝硕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时相关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和泓置地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的宝硕股份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2016年9月9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届满之后,股份锁定按各交易对方与宝硕股份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国证监会以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上述交易对方基于本次发行而持有的宝硕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刘江先生作为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2016年12月27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满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本次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而持有的宝硕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截至目前,和泓置地及一致行动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并履行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和泓置地拟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公司代码:600155 公司简称:华创阳安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