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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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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金洲慈航    股票代码:000587    公告编号:2019-20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签字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应控股股东提名增补马中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增补马中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马中文先生简历如下:

  马中文,男,汉族,出生于1956年12月,中共党员,政工师,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伊春林业工程公司团委书记、党委办公室主任,光明集团公司秘书部部长,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董事长,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马中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董事任职资格。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增补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表决情况:此议案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纪长钦、胡凤滨、夏斌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二、《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19年4月24日至 4月 25日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9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 14:3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29层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2019年4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9年4月25日 9:30 -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2019年4月24日 15:00 至 2019年4月25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一)《关于应控股股东提名增补马中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此议案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587    证券简称:金洲慈航    公告编号:2019-21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9年4月24日至25日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2019年4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15:00 至2019年4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2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9年4月22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29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名称: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主要议案如下:

  ■

  (二)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4月23日上午9:00-下午5: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29层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29层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022)

  传真号码:010-64106991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及相关复印件,以便签到入场。

  5.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29层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64100338

  联系传真:010-64106991

  联系人:杨志新

  6.公司将于2019年4月23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五、网络投票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7;投票简称为“金洲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4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

  附件: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书签发日期:年月日

  注:1.请投票时对股东大会提案做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在表决意见栏的同意、反

  对、弃权相应位置打“√”符号。没有做出明确投票指示的,委托人应当注明是否授

  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否则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应控股股东提名增补马中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简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之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之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本次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增补马中文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纪长钦                       胡凤滨                       夏斌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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