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19-029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创维数字”)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各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文波先生主持,公司3名监事全部参与表决,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2019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情况的预计。该等关联交易涉及金额,按市场原则作价,且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关联监事黄文波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19-030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降低资金成本费用,公司自2018年6月起在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财务公司”)开立账户,办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存款、贷款、综合授信等金融业务。公司于2018年6月与创维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就双方的合作原则、服务内容及定价、交易限额、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的界定及争议的解决途径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有效期为三年。该协议经公司2018年6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执行至今。
结合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实际资金情况,预计2019年度金融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1、预计2019年公司在创维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不超过7亿元,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利率;
2、预计2019年创维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12亿元贷款额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3、预计2019年创维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创维财务公司是由公司的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RGB”)和间接控股股东创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集团”)共同投资组建,系创维RGB的子公司,因此公司在创维财务公司办理金融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2019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赖伟德、刘棠枝、施驰、林劲、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创维-RGB与其一致行动人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第446号文件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于2013年9月5日取得营业执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2、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东座21楼。
3、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77H244030001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804891X5
5、法定代表人:鄢红波
6、注册资本:115,267万元人民币,股东构成: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00,000万元,占比86.75%;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出资20,0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15,267万元,资本公积4,733万元),占比13.25%。
7、经营范围: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8、截至2018年12月31日,创维财务公司总资产904,288.38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9,056.21万元,利润总额25,373.03万元,净利润19,027.2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创维财务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操作风险发生;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创维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创维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履约能力良好。创维财务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2019年度金融业务额度预计情况、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情况,公司预计2019年度与创维财务公司发生金融业务情况如下:
1、预计2019年公司在创维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不超过7亿元,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利率;
2、预计2019年创维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12亿元贷款额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3、预计2019年创维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创维财务公司已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创维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为公司健康发展提供可靠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在创维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22,429.65万元,贷款余额为10,000万元。
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与创维财务公司已发生存、贷等金融业务产生的利息收入为18.56万元,利息支出89.40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内容开展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创维财务公司2019年金融业务预计金额是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情况做出的,预计范围合理,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运作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2019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情况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创维数字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19-033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19-025)。
2019年4月1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公司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增加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议将《关于2019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情况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经核查,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与一致行动人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0,603,5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78%。董事会认为: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上述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故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19年3月26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事项未发生变更。
鉴于以上情况,现将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9年4月23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3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22日-2019年4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23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1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19年4月16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3楼新闻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公司承诺利润实现情况的议案》
8《关于回购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11《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及期限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关于续聘2019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4《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1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16《关于2019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情况的议案》
上述1-1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6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19年3月26日、2019年4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议案7、议案8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原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股东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关联方赖伟德、刘棠枝、施驰、张知、应一鸣等应回避表决。
议案10、议案16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方赖伟德、刘棠枝、施驰、张知、应一鸣等应回避表决。
议案8、9、11、1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所有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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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也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4月18日-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6 楼证券部
4、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6楼
联系人:张知、梁晶
联系电话:0755-26010680
传真:0755-26010028
邮编:518057
(2)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与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10”,投票简称为“创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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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1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4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股东授权委托书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注:请在议案相应的栏内打"√"。
如果委托人对此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小写):__________股,(大写):_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联系方式: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