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10日,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担保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432号),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0日,公司提交公告称,上市公司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向相关股东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告披露,未经上市公司决策程序的对外担保共计16笔,涉及金额约42亿元,目前尚未偿还的本息合计约34亿元,股东提供的质押担保物约51亿元。请公司向控股股东核实并披露:(1)未经决策程序的对外担保明细情况,包括担保时间、担保期限、担保金额、被担保人等;(2)相关担保债务的明细情况,包括债权人名称、债务金额、债务期限、资金用途、抵质押率、偿还情况及余额、是否涉及诉讼等,并说明相关抵质押物是否存在冻结等影响债务偿付的情形。
二、请公司核实并披露:(1)控股股东目前的债务情况、资金实力、偿还能力、资信情况,以及约51亿元质押担保物的资产状况,是否存在变现受限的情形;(2)如公司申请担保无效未能获得法院支持,请公司审慎评估上述担保事项对公司可能造成的损失,并进行充分风险提示。
三、请公司及控股股东审慎自查并披露,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不当交易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公告披露,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控程序,严格执行印章管理程序。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公司对外担保及印章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2)上述违规担保的相关参与人员、担保协议签订过程、未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原因,以及公司对有关责任人已采取或拟采取的问责措施。
五、公告披露,部分担保已出现借款纠纷。请公司自查除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外,公司是否存在其他重大信息未及时披露的情形,包括涉及重大诉讼和仲裁等。
请你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4月18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