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9 证券简称:酒鬼酒 公告编号:2019-14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出席会议的董事为王浩先生、郑应南先生、董顺钢先生、黄镇茂先生、江湧先生、王茹芹女士、姚小义先生、王艳茹女士。
经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名郑轶先生为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控股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研究、被提名人确认,公司董事会提名郑轶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详见附件郑轶先生简介)。
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郑轶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郑轶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实:
1、郑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失信被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郑轶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粮集团下属子公司任职(详见简介)。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 4月9日
附件:郑轶先生简介
郑轶,男,1978年12月出生,北京人,中山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本科,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法学硕士。2001年8月加入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先后就职于集团法律咨询部、法律部合同与公司法部,2008年7月至2014年6月,历任集团法律部合同与公司法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6年10月任中国食品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兼法律部总经理,2016年9月至2017年5月期间兼任特渠部负责人,2016年10月至今任中粮酒业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000799 证券简称:酒鬼酒 公告编号:2019-15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8?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暨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拟定于2019年5月9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详见2019年3月27日公司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
本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名郑轶先生为董事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中皇有限公司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提名郑轶先生为董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董事会认为,中皇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1%的股份,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内容外,本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中列明的其他各项股东大会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规性、合法性:
(1)本次股东大会第1至9项议案于2019年3月25日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第11议案于2019年4月9日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第10项议案于2019年3月25日已经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5、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19年5月9日下午1时30分始。
6、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8日至2019年5月9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8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9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6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9、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吉首市振武营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三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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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第1-9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19年3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相关公告。本次会议第11议案于2019年4月9日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9年4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第11议案,《关于提名郑轶先生为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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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及参加方法
(一)会议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加盖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湖南省吉首市振武营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
联系电话0743-8312290、传真0743-8312275。
(三)会议登记时间:
2019年5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四)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8186030
传真:0731-88186005
联系人:李文生、宋家麒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沙湾路239号雨花公馆七号栋13楼;邮政编码:410015。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99”,投票简称为“酒鬼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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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注:①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②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证券代码:000799 证券简称:酒鬼酒 公告编号:2019-16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增加临时提案后)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拟定于2019年5月9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
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为向中小股东参会提供便利,本次股东大会增加网络投票方式,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为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规性、合法性:
(1)本次股东大会第1至9项议案于2019年3月25日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第11议案于2019年4月9日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第10项议案于2019年3月25日已经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5、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19年5月9日下午1时30分始。
6、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8日至2019年5月9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8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9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6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9、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吉首市振武营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三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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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第1-9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19年3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相关公告。本次会议第11议案于2019年4月9日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9年4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第11议案,《关于提名郑轶先生为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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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及参加方法
(一)会议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加盖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湖南省吉首市振武营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
联系电话0743-8312290、传真0743-8312275。
(三)会议登记时间:
2019年5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四)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8186030
传真:0731-88186005
联系人:李文生、宋家麒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沙湾路239号雨花公馆七号栋13楼;邮政编码:410015。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99”,投票简称为“酒鬼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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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注:①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②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