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副董事长孙玉国先生,董事、总经理程鹏先生,监事会主席徐晋晖先生,副总经理毕垒先生,副总经理戴东海先生,副总经理景慕寒先生,副总经理金水祥先生,副总经理梁永杰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孟庆昕女士,副总经理宋铁辉先生,财务总监姜晓明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最新减持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减持股份的董监高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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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4、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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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公司拟于今年7月实施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上述董监高人员作为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其减持股份数量根据第一期解锁后可减持数量计算。
三、 股份限售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作为公司董监高人员,孙玉国先生、程鹏先生、徐晋晖先生、金水祥先生承诺:本人自四维图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不委托他人管理四维图新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持有四维图新之股票,也不由四维图新回购该部分股票。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四维图新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的6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四维图新股份。
作为公司董监高人员,毕垒先生、戴东海先生、景慕寒先生、梁永杰先生、孟庆昕女士、宋铁辉先生、姜晓明先生承诺: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四维图新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的6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四维图新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玉国先生、程鹏先生、徐晋晖先生、毕垒先生、戴东海先生、景慕寒先生、金水祥先生、梁永杰先生、孟庆昕女士、宋铁辉先生、姜晓明先生严格履行了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 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董监高人员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 备查文件
孙玉国先生、程鹏先生、徐晋晖先生、毕垒先生、戴东海先生、景慕寒先生、金水祥先生、梁永杰先生、孟庆昕女士、宋铁辉先生、姜晓明先生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