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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0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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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智逸沪港深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期间开放期(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30日)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东方红智逸沪港深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期间开放期(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30日)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4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

  1、本基金本次期间开放期为第一个运作周期的第二个期间开放期。由于2019年4月19日至2019年4月22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本基金不开放,故本基金本次期间开放期为自2019年4月15日(含)至2019年4月30日(含),共计10个工作日。

  2、自2019年5月1日起(含)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基金的运作方式

  根据东方红智逸沪港深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以36个月为一个运作周期,每个运作周期以封闭期和期间开放期相交替的方式运作,共包含为3个封闭期和2个期间开放期。

  在每个运作周期中,第一个期间开放期的首日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12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第二个期间开放期的首日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24个月后的月度对日。在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到期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期间开放期为5至10个工作日,每个到期开放期为5至20个工作日。

  (2)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本次期间开放期为自2019年4月15日(含)至2019年4月30日(含)期间的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期间可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

  自2019年5月1日起(含)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代销机构、直销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的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率如下:

  ■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2.2 后端收费

  本基金暂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如本基金日后开通后端收费模式,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公告。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等原因导致其单个基金交易账户内剩余的基金份额低于1份时,登记机构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赎回,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对份额持有时间小于30日的,赎回费用全部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大于等于30日但小于3个月的,赎回费用的75%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大于等于3个月但小于6个月的,赎回费用的50%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有时间大于等于6个月的,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 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暂未开通转换业务。

  如本基金日后开通转换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如本基金日后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公告。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1)直销中心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3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37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电话:(021)33315895

  传真:(021)63326381

  联系人:彭轶君

  客服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2)网上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系统包括管理人公司网站(www.dfham.com)、东方红资产管理 APP和管理人指定且授权的电子交易平台。个人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dfham.com)、东方红资产管理 APP和管理人指定且授权的电子交易平台,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7.1.2 场外代销机构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13层、21层-23层、25层-29层、32层、36层、39层、40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联系人:黄静

  客服电话:(021)95503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天华信息科技园南区3C座7楼(天天基金)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电话:021-5450998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胡阅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周杨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230807

  联系人:杨国平、吴蓉

  客服电话: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6)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联系电话:021-68475888

  传真:021-68476111

  联系人:王景斌

  客服电话:95594

  公司网站:www.bosc.cn

  (7)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联系电话:010-63636235

  传真:010-63636713

  联系人:张谞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7.2 场内销售机构

  -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基金封闭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在开放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次日,披露开放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基金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应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自本次开放期结束的下一日即2019年5 月1日(含)起不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2019年4 月15 日至2019年4 月30日办理其申购、赎回业务事项予以说明。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公司网站的《东方红智逸沪港深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东方红智逸沪港深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3、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 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 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须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7、咨询方式: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公司网址:www.dfham.com。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8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网上直销开通银联通支付方式并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4月9日(含)起,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开通银联通支付方式并开展该支付方式下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 开通银联通支付方式的基金范围

  1、投资者在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可以通过银联通支付方式认购、申购(部分基金含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旗下所有在网上直销平台销售的开放式基金;

  2、通过银联通支付方式转换(部分基金含定期定额转换)本公司旗下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具体基金以我司官网公告为准。

  二、 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说明

  自2019年4月9日(含)起,通过银联通支付方式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转换(含定期定额转换)的(目前只开通了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E类份额与下述列表基金之间的转换,其他基金转换开通情况以后续我司官网公告为准),优惠费率按原申购费率的4~8折执行,具体折扣请见下文列表。

  若投资者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享受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0.6%执行;若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规定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用的,则申购费率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优惠。

  活动结束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适用优惠费率的基金范围

  (1)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适用基金

  ■

  (2)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适用基金

  ■

  (3)基金转换(含定期定额转换)费率优惠活动适用基金

  ■

  三、业务咨询

  详细业务规则请投资者查阅官网发布的《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客服电话或登录相关网址进行咨询: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dfham.com,客服电话:4009200808。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本公司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快捷支付业务协议》,了解电子交易的固有风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电子直销交易信息,特别是相关账号和密码。

  2、本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目前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单日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或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情况请投资者查阅公司官网及基金相关公告。

  3、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5、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8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网上直销通联支付方式下交通银行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4月9日(含)起,投资者在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通过通联支付方式下的交通银行进行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可享受4~8折费率优惠,若投资者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享受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0.6%执行;若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规定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用的,则申购费率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优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惠活动时间

  自2019年4月9日(含)起,活动结束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适用优惠费率的基金范围

  1、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适用基金

  ■

  2、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适用基金

  ■

  四、业务咨询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客服电话或登录相关网址进行咨询: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dfham.com

  客服电话:4009200808。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本公司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快捷支付业务协议》,了解电子交易的固有风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电子直销交易信息,特别是相关账号和密码。

  2、本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目前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单日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或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情况请投资者查阅公司官网及基金相关公告。

  3、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5、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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