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乡市星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星河”)于2019年04月01日收到辉县市冀屯镇人民政府《关于拨付新乡市星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项目奖补资金的通知》(冀镇【2019】29号),新乡星河获得辉县市冀屯镇人民政府2018年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奖补资金第一批950万元,专用于新乡星河食用菌种植项目建设。上述奖补资金已直接由辉县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拨付给新乡星河项目建设设备供应商。本次政府补助资金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相关,但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新乡星河本次获得的上述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按照规定确认收入计入递延收益。公司将在项目建设完成后,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按照该资产预定可使用年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计入当期损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公司将按对应资产使用年限在项目建设完毕后进行摊销。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政府补助批文;
2、受托支付凭证。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