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家兴先生的通知,获悉陈家兴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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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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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组织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陈家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774,705股,占公司总股本10.08%;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6,272,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8.18%,占公司总股本的4.86%。
宁夏青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陈家兴、宁夏润鑫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累计持有公司股份105,603,559股,累计质押股份55,272,000股,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率为52.34%、占公司总股本的比率为16.50%。
陈家兴先生本次质押给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16,272,0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86%),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
四、备查文件
1、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协议书。
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
3、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