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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9-28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19年4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6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6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排水公司报废资产转让立项的议案》。

  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率,降低废旧资产库存成本,同意对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转让报废资产事宜进行立项,并同意排水公司启动资产评估等后续工作。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排水公司为银川兴蓉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排水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银川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支行办理的非融资性保函敞口部分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4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29)。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西汇水环境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市西汇水环境有限公司以其合作污水处理厂三期在建工程和项目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担保、运行期间以特许经营权进行质押担保,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西区支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4亿元。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评价作用,根据审计署下发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国家五部委下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指引,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的《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战略规划管理制度〉议案》。

  为规范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战略规划在公司和子公司各项工作中的统领作用和协同效应,确保公司发展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同意制定《战略规划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战略规划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化管理制度(试行)〉议案》。

  为了规范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构建稳定、安全、经济、高效、可持续的信息系统支撑体系,提高企业管理现代化水平,推动公司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制定《信息化管理制度(试行)》。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化管理制度(试行)》。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9-29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拟为其全资子公司银川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兴蓉”)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支行办理的非融资性保函敞口部分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400万元。

  (二)审批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2019年4月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称:银川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1年7月4日

  (三)公司住所: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永丰村4队北绕城高速以北、银丰路以西综合楼二层

  (四)法定代表人:贾含帅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4,400.24万元

  (六)经营范围:对污水处理行业的投资和经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股权结构:排水公司持有其股份100%

  (八)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银川兴蓉资产总额为12,002.24万元,负债总额为8,274.27万元,净资产为3,727.97万元。2018年年度营业收入1,768.09万元,利润总额115.89万元,净利润137.3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目前,银川兴蓉无对外担保、抵押、诉讼或仲裁事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相关内容

  (一)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当事人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支行

  保证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4、担保金额:400万元

  5、担保范围: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二)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内容涉及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条款在本次授权范围内以各方最终签署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银川市第六污水处理厂BOT项目于2014年建成投运,目前处于正常运营中,能够产生稳定的收入,具备足够的偿债能力。银川兴蓉拟将其开立的800万元特许经营权履约保函保证金比例由100%下调至50%(400万元),剩余400万元敞口由排水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银川兴蓉提高其资金利用率,降低资金成本。银川兴蓉系排水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时排水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因此本次担保未采取反担保措施。综上,本次担保风险可控,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公司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排水公司为银川兴蓉提供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实际对外担保金额约为17.6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6.8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对外担保金额约为0.1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15%。公司无逾期、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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